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c)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 第一章 世象辑 ------------ 第一节 跳蚤书市纪事 一 总觉得这几年活得有点沉甸甸的。 一日翻阅晚报,忽有一行大字跳入眼中:“上海图书馆新书展销厅为著书立说的学者排忧解难,特举办‘学术著作跳蚤市场’……”眼前一亮,心头一松,顿悟近两年里不自如不潇洒之部分原因了——我欠着两笔债呢! 其一,三年前与友人合作编了一本辞典。数十万字的文稿交出后,出版社来信说要作者包销若干,一部分充抵稿酬,一部分需将书款回缴。后来书出了,后来与友人使出浑身解数卖出去一些了,后来有几百本一直堆着,我们终于一筹莫展了。出版社于是常常来信索款,我于是时不时地想起欠了公家一笔债务:心头自不免沉甸甸的了。 一事未了,又生一事。因为深感儿童文学理论建设之薄弱、教材之奇缺,况且与友人合作得也愉快,于是便又冬战三九、夏熬三伏地编了一套三册共一百四十万字既有理论又有作品选读的书出来。书出来了包袱也便背上了,因为稿费又是以书支付的。大堆的书堆在屋角落里、沉甸甸地压在我心上——身为此书的发难者,我自觉欠了劳苦数年却总也得不到那几文辛苦钱的友人们的债。 图书馆欲开设售书市场的硝息不啻是为我卸除心灵负荷启开了一道光明之门。 我决定一试——尽管那“跳蚤”两字总觉得有点刺眼。 二 合作做学问的友人愿同往。相约在很庄严地坐落于很繁华的南京路上的图书馆门口见面。见面时发现他刮了胡须,换了衣裤。拘谨的打扮反而显示了他内心的不平衡。日常的洒脱和幽默还没等到进场去学跳蚤便已荡然无存。 中国士大夫式的自命清高重文轻商唯恐有辱斯文不为五斗米折腰等等等等,几千年文化积淀所造成的心理压力,使三十几名包括我在内的很鼓了一番勇气才报名前来的著作者们,在刚迈进标有“跳蚤书市”的大厅时,步态都有点僵硬,微笑都有点尴尬。 主办人以他的坦诚和热情抚慰了三十几颗心。他姓章,五六十岁了,干了一辈子的书店活。他花白头发绍兴口音满面善相。他摆着桌子端着椅子拎来了热水瓶对大家笑脸相迎。他请来了记者请来了电视台并且向顾客们大声地介绍道这位是某某教授那位是某某研究员,这里都是有成就的学者。他使一颗颗忐忑的心找回了自己的位置。世俗的传统的观念如一丈大水退下了八尺。书市热闹了起来。我瞥见章师傅退到一边去揩抹他头上的汗水。我永不会忘记这位普普通通的书店工作人员。 三 我的右侧坐着一位老编审。他熟谙中外文,曾将鲁迅作品和杜甫诗歌译介到国外。他同时又是一位作家,如今在出售自己的诗集,因为出版社要他自销千册。我的左侧是位中年学者,社科院的,为写成那本美育专著,曾在徐家汇藏书楼足足泡了三个春秋。东首一位我认识,是华师大专攻人口学的…… 荟萃的人才摆出了一副做生意的架势。老编审的案头煞有介事地搁了一只放零钱作找头的纸盒。有人来翻他的诗集了,他马上欠起身子发出被人赏识的微笑。买卖双方仅只交谈几句,老编审便如逢知己般执意不肯收钱,把签了名的诗集赠送给人家。午间他去了趟厕所,途经一个新书展销厅,流连忘返许久后掏腰包买回了一本可抵十七八本诗集之价的辞书。傍晚,他那也干翻译出版工作的妻关切地为他送来一件羊毛衫,很内当家地询问一天之营业额。老编审呐呐了。我笑着代他回答:售出三册,赠出近二十本。那三册书款,还是读者坚持着往那只纸盒里搁了进去的。中国的知识分子呵! 四 “跳蚤市场”是外来名词,主要特征以乎在商品价格的可浮动上。这个“跳蚤书市”却很少讨价还价。不但是卖者,便是踏进了这大厅的买者,也大都是不乐于不习惯于或者说是不忍于讨价还价的。一位买了我的折价书的中年男子一面递钱,一边很惭愧很惶恐地作着解释:“真对不起,一个月就这么点钱……”我收着他那带着体温的人民币,不敢抬起眼睛看他。我觉得自己的眼睛濡湿了。 五 儿子送饭来。午餐时分,大厅里格外地冷清。坐在自己著作后的作者们嚼着自备干粮。儿子周游各摊,扫描着书和书的主人。他也在念中文系,也喜欢动笔爬格子。我忧心忡忡地望着他。我不知道他在这“学术著作跳蚤市场”里看到了榜样还是看到了教训。我希望是前者。待他返回到我面前,我把那位老编审的一首题名为《骆驼》的诗翻给他看:“愿意在无垠的荒凉中播种文明/厚厚的肉趾敲出历史的回音/把沉睡的宝藏、圮毁的城堡敲醒/沙柳会笑着欢迎繁花以锦。” 儿子读了,面无表情。他默默地翻过几页,转而将两行诗指给我看:“蜡烛在自己的微光里/滴着快乐的眼泪。” 六 书市历时三日。收摊了,我很笨拙地包扎着还必须运回去的书。友人忽兴冲冲进入,边帮忙边告诉我,本市某出版社正在考虑接纳我们合作编写的一本述评港台文学的书。我抬头仰望他那张容光焕发的脸,不免诧异:“当跳蚤还没当够?”他如遭棒喝,变了脸色嗫嚅道:“这一回,这一回大约,总不至于吧……” 但愿如此。 1991.6 ------------ 第二节 男子汉不妨粗糙些 平生最见不得往脸上厚厚地抹雪花膏的男人。有一次见到了一个。只望了一眼便知他抹的是“面友”,一种牌子很老的粉质霜。我那已故的外婆和健在的老母都爱用且很会用——用时须以清水点滴略作稀释,否则会抹不开甚至将眉毛粘住了的。那男士不知其间诀窍,结果一双剑眉胶成灰白两条;而颔下胡须根处一大片则呈鸭蛋青色,其状惨不忍睹。我不敢再多看他几眼。目光闪烁中却又总是忍俊不禁。他茫然而局促了。原本很严肃很重要的话题不得不草草了结。 男子汉其实不妨粗糙些。除非职业需要,一般男子汉似乎没有必要将时间、精力、兴趣爱好、乃至于取悦于异性的希望过多地放在自己的美容上。男子的价值在于力量和智慧。空有一副好皮囊而不去努力充实自己的男子,有时反而会招致来自同性和异性两方面的鄙弃。即便是演员罢,也不是靠一张嫩白小脸就能取得成功的。更何况,男性美与女性美自有截然不同的内涵。女人长不得胡子,男人翘不得兰花指,该柔的不可刚,该粗率的不宜精细,天经地义的。君不见全世界多少多情少女对硬派明星的热情经久不衰,而“奶油小生”却总只能昙花一现。众所周知的李默然先生,年青时饰演“甲午海战”里的邓大人,那一张赛似文旦皮的粗糙大脸,为他平添了多少英武豪放之气! 男子汉的生活要求也不妨粗糙些。我有一次外出开会,吃的是圆桌饭。席间一位男士,味觉特别精细,每餐必有挑剔:或嫌淡了,或怨咸了;硬的说要伤胃,软的说是沾牙。几餐下来,非但炊事房大不耐烦,同桌就餐的也都不屑。我倒很有点为他不平:若是换个娇滴的女娃呢?想必人们会宽容,会理解。无奈他是位男子汉,这个世界容不得男子太苛求于生活。 男子汉待人处事尤应提倡粗糙。心胸放宽些勿太窄细了;目光放远些勿太短视了;交际宽泛些勿太偏狭了;说话厚道些勿太尖刻了;对钞票看淡些门槛勿要太精了。这些方面要是做不到粗糙,做男人的就要当心那“娘娘腔”的帽子套到头上来了。此帽专用于不粗糙的男性,从无人误用于女子。我曾在菜场目睹一大汉与一葱姜老太为一棵葱而争执,有旁观者嗤笑道:“看伊这娘娘腔!”众人都明白指的是那汉子而决非老太。又一日在拥挤不堪的公共汽车上,突闻一浑厚男中音发出一声夸张的“啊唷哇——”,继而是“侬眼睛瞎脱啦”之怒斥,而另一男高音竟也应召而起。唇枪舌剑正酣,有一女乘客很不耐烦地夹进了一句评点:“烦煞人!一对娘娘腔!”引发出一片赞同的笑声。公众对过于精明、过于狭隘、锱铢必较之男子的鄙薄,是显而易见的。 从女人的角度看男人,我以为做男人比做女人要累,做个有作为有造就的男人更累。男人面临着更沉重的社会责任和更无情的生存竞争,而且又不能大言不惭地在异性中找依赖找靠山。男人应当成为支撑世界的骨架:刚强、粗糙、有棱有角。沉湎于琐屑小事之中为些许蝇头小利厘毫得失而蝇营狗苟的男子,是不完全的男子。粗糙的男子之所以粗糙,是因为在总体上把握住了世界,也把握住了自己。粗糙是自信,是严肃,是阳刚美。 粗糙不是粗陋,不是粗俗,更不是粗暴。邋遢男人的落拓不羁,马大哈式的心不在焉,大男子主义的自命不凡,与我所说的粗糙,风马牛不相及。 1991.3 ------------ 第三节 天涯何处无衰草——为沪上男 我常为上海男子抱屈。且不谈民间存有的偏见,就说中央台连续几年的春节联欢会吧,那些操了上海口音普通话的小品中的男主人公们,不是专拍马屁不学无术只会打“领导,冒号”之类小报告的蠢货,就是患了严重“妻管严”,把私房钱藏到鞋垫子底下的懦夫。收视率极高辐射面极大的除夕黄金节目,在博得了亿万民众年夜饭后一片欢声笑语的同时,也为沪上男子立了一尊无形的却生动形象的群体塑像。那种卑琐、怯弱、奸滑、小气的丑陋品性,如色泽鲜艳的不干胶贴,牢牢地粘到了这尊群体塑像的鼻尖上。 我曾忿忿地问他们,怎么不见你们抗议? 男子甲严肃地回答道:我并不以为那些丑角是我们的代表。上海每年上交国家一百多个亿,相当于某些自诩为最开放最发展最领先地区的十余倍,谁干出来的?就算上海的女子特强特能干,不打折扣地占了半边天,那么还有另一半呢?另一半的老少爷们在拥挤狭小的生存空间里创造了大大超出了自身消耗的价值,谁能小觑得了?宝钢谁建的?南浦大桥谁架的?浦江隧道谁挖的?上海商城谁盖的?浦东新区谁在开发?金融市场里谁在弄潮?且不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文化教育文学艺术中的专家高手们吧,便是上海数以百万计的技术型工人,又有哪个地区及得了?再丑化,也是白搭。 男子乙潇洒一笑,曰:沪上男子中,的确有那种一肚子坏水的奸佞之徒,奴才相十足的洋装瘪三,蝇营狗苟的小市民,贼头狗脑的拆白党,游手好闲的“白相人”,娘娘腔十足的小白脸。但是请问,天涯何处无衰草,人间哪里没坏料?人说北边燕赵多壮士,南方闽粤出大亨,这不假。可是,那些乱世奸雄混世魔王强盗土匪太监宦官弄臣面首,那些胁肩谄笑的见风使舵的趋炎附势的投机倒把的獐头鼠目的尖嘴猴腮的阴盛阳衰的第二性特征疲软的,想必并不是个个都操一口海派“白相”腔的吧?凡事不可以偏概全,这是基本常识,王女士你说是不是?要我说呀,人家编了小戏排了小品用了你一点方言,只不过是为了外壳包装的需要,恐怕也未必存心要糟践什么人。王女士你别那么敏感那么多疑那么强烈地激发狭隘的地域观念好不好? 我闻言而赧然。之后,但凡遇到在公交车辆上为争一个座位而唇枪舌剑不息的男士,在里弄鸽棚式住宅内为半度电一桶水而鸡鸡狗狗摩擦不断的男当家,在外低三下四如“郑人”般于坟场陪哭讨得残羹冷炙而回家便称王称霸吹牛逞能的,一见女色便难自制特擅长于巧言令色的,遇河东狮吼便顿失精气神言听计从俯首称臣的,我便少去了许多“恨铁不成钢”的“狭隘地域自尊”,并以“此非本质主流”的方法自作宽慰。我发现我自此也便少去了许多对沪上男子的愤懑。 但我对于这一种自我宽慰自我辩解的方法究竟是对是错,至今心存疑窦。 1993.6 ------------ 第四节 消除对生存艰苦的怯懦——读《可怜的丈夫》有感 亲见亲闻过不少真正的男子汉。他们共同的特点是勇于面对生存的艰苦,争做生活中的强者。 这很难,自然也很累。他们不能如婴儿有赖于亲娘般寻找依傍;也不能如不幸且不争的阿Q般找托辞找借口找自我满足的精神麻醉剂。 他们必得直面人生,在有限的生命时日里,在纷繁的乃至于琐屑的现实生活中,以自身的最大努力,为大到社会的进步发展和民族的繁荣昌盛,小到家庭的和谐幸福及妻儿老小的安宁康健,负起一个男子汉应负的责任,作出一个男子汉应作的贡献来。 这样的男子汉,往往大度而豁达,能曲而能伸,且因为好学习不偷懒而格外多才多艺,从精神到人格到性情上都显得比较完善。 他们在行使社会职能时会抢挑重担,知难而进,不甘落人之后;在身为人夫人父时则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参与意识,决不因家庭氛围的宽松和亲人们的宽容而放任了自己。 他们明知家务琐事繁重、平凡、琐屑,但仍会尽力尽心而为之,决不会因此而退避三舍、自觅清静,尤其不会制作种种冠冕堂皇的理由来掩盖自己的慵懒和无能,甚而在享受他人栽培之果时还要居高临下地表示对耕种之苦的鄙弃。 他们不会以虚张声势的大男子主义来为自己对生存艰苦的怯懦乔装打扮。 似乎并未听到过把男子下厨房系围裙当作好丈夫之标准的理论,却在有一篇题名为《可怜的丈夫》的文章里见到了关于妇女们在厨房里绞杀丈夫的哭诉。 文章说,让堂堂男子汉下厨房干活儿,简直是一种刻意的谋杀。那作者为作文太言过其实了。 真正的男子汉,没有那么脆弱。他们的精神容量和能力范围宏大而宽阔,在与生存的艰苦正面相对时,他们反而能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和才能,享受到生活的丰富多采。 被害于油盐酱醋、沉湎于鸡零狗碎、抑或于无可奈何之中靠悲哀的哭泣一吐心中郁闷的,其实本来就是没有发育完全。 并非所有的男性个体都能在精神上和品格上完全地或比较充分地发育成真正的男子汉。 有一点却是规律:愈是怯懦的弱者,愈要借助于 “男尊女卑”来壮自己的胆,因为除了祭起性别的法宝,他已一无所有。 1991.8 ------------ 第五节 我们现在怎样做女人 人在降生时,谁也不能选择自己的性别。 于是就有一半人成了女人。 许多女人很抱怨。弱者抱怨投错了胎,希望来世上帝批准改性;强者抱怨男女不平等,向全社会发出“做女人难,做名女人更难”的控诉——立足点虽然不同,其实都是抱怨,抱怨自己不幸地轮着了当女人,很吃了大亏。 这又是何必呢? 天地本来就是由乾坤阴阳两合而成,你不做女人谁来做? 女人活得艰难,这不假,可是你若是认准了做男人一定轻松,这却是大错特错了——不信你去问问男人,特别是那种有成就的男人。他们也有一肚子的苦水哪! 你抱怨做女人,那么请问,你有办法更改这个现实吗? 恐怕是没有,手术改性听说过,但有幸且有胆有条件实践之的毕竟是个别。 那么,无法更改的现实,何不就正视之,承认之,进而完善之呢? 消解了那抱怨的痛苦,转移去不平的烦恼,把自己身为女人的全部长处和能力充分地调动起来,生发开去,用以修炼自己、锻造自己、完善自己,不虚度了这一生,不枉做了这一辈子的女人,于社会有益,于家庭有功,于所亲所爱者有所贡献,于自己则有喜有乐有自得有满足,这岂不是一种更为积极的生活态度? 以这样的积极态度生活着的女人,才是女人中的强者。 比如冰心。她老人家虽然写过不少控诉旧社会、旧礼教、旧传统对女性之压迫的作品,但她的主旨并不在于哀叹作女人之苦、之怨、之耻。她的矛头从不对准把她和她的姐妹们创造成女人的上帝。她似乎并没有那么强烈的性别意识,或者说,作为一名由“五四精神”熏染出来的、现代意识极为强烈的知识女性,她的叛逆性,并不是以显示自己对性别的怨怼愤恨表现出来的。恰恰相反,她非但心平气和地认可事实,甚至还多次自豪地宣称她对自身性别的热爱——她的名言之一,就是女人占了这世界一半的真、六分的善、七分的美。作为对这种自身定位观的实践,她几十年如一日地以极为现实的、明智的、冷静的、积极的生活态度,自尊地、自爱地、自强地应对着大干世界的风云变幻,以自己的笔表达出她对生活的观察、理解、以及爱憎,向女性(应该说不仅仅是女性,也包括男性)传递着先进的思想和高于平均水准的智慧,使她们(还有他们)醒悟,使社会进步,相当充沛地体现出了她作为一名个体的女人,在博大的生存环境中的独立的价值。冰心既不是自甘柔弱的藤蔓,一心靠了男性世界生存和攀援;冰心也不以“女权主义者”自居,以气势汹汹的呐喊掩盖内心的自卑不平。冰心该是我们怎样做女人的楷模。 当然不是人人都能做成冰心。但学着点她老人家的韵味,不难。第一别抱怨了,别把自己的心投入永不能平衡的苦海之中了。第二就好好珍惜着这一辈子,别把希望寄托于来世吧,抓紧了如今的每分每秒,多学点,多于点,多贡献点,也多享受点,别让那流水般的时光白白地淌了过去了。你未必能做成名女人,但不名的女人也有不名的乐趣——这就要看你会不会认识和创造了。 1994.4 ------------ 第六节 我为谢烨一哭 顾城之死,说是因为了谢烨,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他们的悲剧,激发了许多文人的文才和文采。有旅居海外的名作家情真意切地撰文追忆顾城之“处子的容貌和心态”的,有国内的记者不辞辛劳地作跟踪采访报道并沉痛悼念的。他俩的遗作,一部据说是实录他俩与另一名女性的共同生活、由顾城写、由谢烨打字的小说,也成了深圳拍买场上的抢手货。 我不认得他俩。读过顾城一些诗,印象中比较现代,特别是近几年的。创作上不事传统尊奉现代的人,行为上却“绝对的天真又坦诚”地“十分缅怀可以蓄妾的年代”并实施之,而当这一理想的伊甸园面临分崩离析时,便因了“无贾宝玉的禅心”而杀人和自杀,我想不大明白,这到底是当事人思想上文化上品格上心态上的二律背反呢,还是事情本来并非完全如此,仅只是那些写家在阐释过程中呶误解及倡导?但愿是后者。 谢烨原本不是名人。她看来是那种很东方的贤良女子,为夫君甘作奉献。她的事迹,到她被砍杀后才为多多的报刊反复登载。而为人们几乎是众口一词地赞誉着的,则在于她的“包容性”,包容到可以与第三者和平共处,包容到可以为了全身心地只献给丈夫一人而将爱子送出去。她被杀后终于名扬四海,在那些文人的痛惜的行笔中作为了顾城殉情的陪衬。这使我想起了许多诗人爱用的比喻:女人是月亮,她们的那点儿阴光,原是太阳折射给了的。 我为谢烨一哭。 我不知道她在倒卧于威西克岛的那条僻静小道上时,那渐渐飘离出肉体躯壳的灵魂,有没有如同许多文学作品所描写的那样,对自己短短的一生,作一番总结性的回顾和审视。报载有人作证,她是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专诚守候于林间的顾城劈倒的。从她遭到那要她命的一斧头,到还剩一口气被人发现,再到一个半小时后不治身亡,她大不幸地苟延残喘了许久。死,已非她所愿;苟延残喘,更使她非但不得不细细领受肉体上的创痛,而且要加倍地品味那因为临死前的大彻大悟而不能不正视的事实所带给她的心灵上的痛苦。谢烨谢烨,她连死都没死痛快,不像那送她上黄泉路的男子,非但决策主动,而且还可以选择方式,以一索一,一了百了,就此轻松。 我不知道谢烨与顾城当初之邂逅相遇一见钟情,有着怎样美丽和浪漫的过程和细节。我知道写诗的,特别是写现代派诗的,对年青的姑娘有着格外的吸引力。这正常。聪灵的现代女子,懂得什么是富有活力富有前程不腐朽不僵死的。朦胧和现代,才情和反叛,足以撞开一个都市摩登少女的情感脉门。有几个人能够深刻透彻到充分地估量出两千年封建文化积淀之威力呢?有几个人能鞭辟入里到看清楚本乡本土的现代人往往是只拥有标贴、躯壳、大不了也只是皮毛,其血肉和骨髓终究是秉承了祖宗的遗传因子呢?怎么能要求那陷入爱河的谢烨,高瞻远瞩到预测出一个现代派诗人日后会只望自己纳妾,不允对方移情呢?本土人的“西化”,原就难以真正“全盘”,谢烨悲剧的最终完成,不正是因了她竟逆了一向的“包容性”,也动起了很现代的念头了吗?_旦她欲现代,她曾倾心爱过的现代派就向她举起了斧头。我不能不为她一哭! ( 重要提示:如果书友们打不开q i s u w a n g . c o m 老域名,可以通过访问q i s u w a n g . c c 备用域名访问本站。 ) 我不知道人死后是不是真的泉下有知。我倒希望灵魂与肉体同存同灭。如果人的认知真的能在肉体消亡之后天马行空周游世界,我推想谢烨的灵魂正在掩面而泣。她一定读到了那些文采粲然的悼念文章。一支支生花妙笔将威西克岛上密林间的血迹涂抹成动人的诗篇,诗中描绘的图画里有着许多引入入胜的、招人探究的、让人兴味盎然的内容物,诸如“斧头情结”、“凶宅凶年死鹰凶兆”之类,斑斓的色彩遮掩了公道、天理、是非、人情,还有无论哪个朝代哪个民族哪个社会哪个制度都有着共通性的对付残杀同类者的法律!谢烨的灵魂会痛感自己的“薄命”远不如另一个女子,那位被李兴华毁了容的潘平。因为得不到爱而泼出硫酸的罪犯,人但闻之必日诛之。而威西克岛上的血案呢? 我能不为谢烨一哭吗? 1993.11 ------------ 第七节 教保姆识字 保姆不识字,尽管她才三十出头。有一次出门迷了路,问人,人笑着指了指她身后的路牌道,你不是就站在中山北路上吗?她羞红了脸,仰头凝望那水泥柱上的几个字许久。“中、山、北、路”,并不难认难记嘛,她想。因为认得了“北”字,她也猜出了路名下方与“北”字相对的另一个小字是“南”字。循着方向找回来,从此萌发了识字的自觉性与自信心。我呢,就成了她的扫盲教师。 没想到她这么用功。一有空暇便捧起那本一年级第一学期的语文书来,念念有词。饭菜糊了许多次,开水溢得满地都是。晚间则趴在我的书桌一侧,与我一起爬格子。一刀标准文稿纸,每页300格的,半个月便写满了她的“日、月、水、火”计9万字,总字数当然是超过了我的了。 没想到她有这么强的理解力。她认字的速度很快,因为她很善于寻找字与字之间在音、形、义上的异与同,用以帮助自己的记忆。不到一个月她就读完了供一学期用的一本书。她的字写得不但工整,简直可以说是漂亮了:架子摆得很匀称,棱棱角角一丝不苟,很有点宋体字的韵体——自然那是模仿的结果,供她习字用的范本是以宋体印刷的。 她是第一次来上海。很快就学会了我修炼多年方得以把握的烹饪术,端到桌面上来的菜肴很讲究色、香、味了。几件家用电器也已用得得心应手。在人际交往上,她很懂得见貌辨色,在我看来,是很具备干公关工作的潜力素质的。 然而她没有得到接受文化教育的机会。她是安徽人,芜湖地区的,还不算最穷呢。她家姐妹四个兄弟一名,除那位男性公民读到小学之外,四姐妹没一个上过一天学。她说,在家乡,像她这样的“睁眼瞎”姐妹,成千上万! 勤奋而聪明,历来被称为“成才”的两大先决条件。我家保姆两者兼而有之,却是文盲。她缺了什么呢? 夜间,望着她伏在我一侧,全神贯注地往方格子内填写着一个个方块字,我总禁不住要搁下笔,思索良久、良久。 1993.7 ------------ 第八节 菜场里的磨砺 最不喜欢到菜场去。 倒并不完全是因为嫌憎那嘈杂和气味。人都要吃饭,吃饭都要下饭菜,享受美食时的愉悦来自于遍布着鱼肉生腥气和吆喝叫卖声的菜场,这我明白。 我主要是受不了弥漫于菜场的每一个角落、浸润了场内几乎每一位成员的那种气氛,那种缺乏信任、缺乏谅解、缺乏大度、缺乏男性的力量而过多了女性之琐细、缺乏了人类精神上的自控而过于放纵了生理心理上的物欲的氛围。 那是一个几乎人人都处于紧张的焦虑之中的世界。时刻警惕着是活动于内的人众的普遍心态。面面相对的买方和卖方互相依存互相制约而具体的表现则是互相对抗。进入了这一片尘世间的人们会不由自主地异化为双目炯炯的乌眼鸡,竖起了颈上的毛。有人唯恐受骗上当,有人努力地让人家上当。有人公开地锱铢必较,有人暗暗地短斤缺两。有人严酷地逡巡着,目光如钩,向往着面前的令他馋涎欲滴的物品,有人贪婪地注视着,眼睛似剑,刺透的是别人装了钱包的口袋。担心着库存变质的竭力推销,唯恐挑不出最贱又最佳的却又极耐心地货比三家。有为一小根香葱而争来夺去的,有因了秤头高低而终致大打出手的,自然也有仅仅为了在众人的注视下满足一下虚荣心而耗了巨资拎走一只“蟹王”的。人性在这里被压缩切割,与环境水**融的,是那些囊肿的部位。 有一位熟识的男公民,高等院校的教师了,某日在菜场不慎丢失了一元钱。他极其地痛心,克制不住地逢人便诉说,竟如祥林嫂般念叨了好几个月“我在菜场丢了一元钱”。我知道他并不拮据,也不是精神病患者。我知道他几十年如一日地在家庭里担当拎菜篮子的角色。我以为这是一个年年去、月月去、日日去菜场,天长地久地经受着斤斤计较的菜场氛围之磨砺的男人的必然结果,亦正是菜场氛围激大了人性中的恶之花和愚之果的典范个例。 有时我不得不去菜场。我是那个生存竞争场里最无能的一个。我提回来的带鱼看上去又白又亮,破了膛就臭不可闻。我买的明明是很鲜红的瘦肉,进了厨房一下刀便见到了夹于其内的厚厚的一层又一层肥膘。我很认真地挑选过的芋头煮熟了如同毛糙的“百洁布”,一大把很高价的长豇豆里,裹卷着许多根让一种很可爱的绿色毛虫钻了洞儿的。我还好在菜场里跟人发生纠葛,大都是因为有人在长长的队伍里“加塞”,别人能视若罔闻,我却总会忍无可忍挺身而出。至于那千变万化的商品单价,却又让我充分暴露了我记忆力的蹩脚,出于自卑和识相,我从来也不敢有讨价还价之举。我经受不住菜场的磨砺,进入时便畏惧,出得门来如同逃兵。所得之收获,除了一兜的烂菜,就只有了局外人对那一方天地的感性认识,还有身临其间一败涂地的感喟。 幸而我常要写点东西。菜场的磨砺,给了我写下这篇短文的素材,以及未来作文的准备。 1994.9 ------------ 第九节 都有偶像 自从有人发明了“追星族”这个名词,用以专指将歌星明星作为青春偶像的青少年之后,舆论传媒对这个“族”的谴责也随之加剧。讽刺性的漫画、小品、打油诗时时在报端出现,若干资深训导师还发了些危言耸听的宏论,大有将其实为数有限、相对比例尤其有限、“发烧”为时也必将有限的这一些少男少女视作祸国殃民之源的意思。出现在银幕荧屏上的追星人物,几乎清一色地设计成了丑角。 我可真为这些小朋友们叫屈。 如果不是遗忘,更不是有意掩饰,谁在年青时没有自己的青春偶像呢?你可能也曾拥有过追星的热情,只不过你同时又拥有很强的自控能力,不将那热情膨胀为狂热和痴迷而已。 我想提醒一下那些忘却了自己也曾有过幼稚的人:你爱读名人传记,你的偶像不就是那一个或者那一群名人吗?你的案上、床头、笔记本中、小皮夹子内页珍藏着不知道从哪里剪了下来的一个头像、一袭侧影,这难道还不足以证实你已经有了自己的偶像?你在众多的任教老师中,独独对某一个老师的课最钟情,专心致志且不说,到后来连老师的说话腔调、老师的走路姿态、老师的头发式样,你都在不知不觉中模仿了起来,你这不是把你的青春偶像定位到了这个老师的身上去了吗?你或许还曾暗暗注意过你的一位邻居,或者是高年级的一位同学,也可能是你的一名亲戚,你确认他(或者是她)是你遇到的人中最有魅力的一个,你喜欢他(或她),暗暗把这个人当成你的榜样,或者是理想的爱人,纵然因为小小年纪的你或者自尊或者自卑而无有任何行动,但是在你的心中,这个人不已经成了你的青春偶像了吗?至于你爱好物理,立志当个“居里第二”;你喜欢足球,于是崇拜贝利;你会吹横箫竖笛,常跑老远去听陆春龄的笛子独奏;你偏爱江南丝竹,所以也曾有过如同现在的“追星族”一般的盯在徐玉兰王文娟后面求个签名的经历……这一切,难道不都是因为你也经过了那一段立个偶像心向往之的、幼稚的、偏执的、单纯的、热情的时光吗? 所以在我看来,少男少女们有个把青春偶像,并且因为了那推崇的热情过于高涨而出现了一时里的失控行为,不必要去兴师动众地大惊小怪甚至大事挞伐。 更何况,真正到达了“失控”的程度的,能有几人?大多数的,不就是爱听、爱唱、爱去凑个热闹,往自己的小帐子里贴几张花花绿绿的相片儿吗? 偶像么,不过就是偶像。偶像是有时效性的。过了那一段时光,少男少女会成熟起来。他们的文化品位在不断提高,于是他们会发现这世上好听的声响远不止流行歌曲,他们会去尝试着听别的,渐渐地爱上那些色彩更丰富的,内容更深广的,技巧更复杂的;他们的知识在不断地拓宽和加深,于是他们会不再满足于看武侠小说,抑或是琼瑶作品,他们会去涉猎古今中外经过历史筛选而留存下来的精神富矿,慢慢地他们也就明白除了能歌善舞的英俊小生和纯情狂放的港台靓女之外,自己似乎还大可以确立另一些追赶的对象;他们的人格在不断地完善之中,于是他们即使胸中充满了激情,也会学会有分寸、有节制、看场合、讲影响,努力地控制住自己的行为,不去干那种贻笑大方的小孩儿游戏了。他们会有新的偶像。其中有的人还会不再迷信他人,而相信人的努力可以改变一切,偶像转成了自身。到了这个时候,少男少女也就成了大男大女,或者叫老男老女,从经验出发,足可以掉过头来训导后面一茬的“追星族”了。 这么说起来,我们倒不妨多投点精力于对“追星族”的理解和疏导上,少来点讥刺、嘲笑甚至棍棒。说到底,这几年里“追星族”队伍的壮大,又怎能尽归咎于稚气未脱的青少年? 1994.3 ------------ 第十节 战胜自我 如果你会下棋,你一定明白“一步下错全盘丢”的道理。同样,如果你不能合理有序地安排自己的读书计划,你就会像下错了棋一样,因为一个短期阶段的失控而在很长的一个阶段里陷入顾此失彼、事倍功半、手忙脚乱的境地。 我小时候有过教训。 那个学期刚升初二,我迷上了文学作品。中国的、外国的、古典的、现代的,抓到手里就生吞活咽。在内容上无所选择,在时间安排上完全失控。有一段时间无论上什么课,我都不知老师所云,一心只惦记着隐于桌肚搁在膝头的那本小说上的情节。我走路时捧了书,吃饭时盯着书,晚间不读完手里这本书就不肯熄灯睡觉……这失了控的课外阅读,很快就使我陷入了一种窘境:先是我在课堂上常常因为被提问时不知提了什么问题而显出一脸呆相傻相,同学们吃吃笑,老师狠狠剋,学校里的日子变得不好过了起来;再是学习节奏乱了套,原本于我很轻松的各科作业,一下子成了难以负荷的沉重负担,有时候像是那种讨厌的债务,还都还不清,有时候像是刹不了闸的下坡大车,拖得我气喘吁吁,苦不堪言;再往后,我的双目视力从0.6飞速下降到0.2,那速度不下于我学习成绩之滑坡了。最让人预想不到的是:我的很开通的母亲,本来并不太干涉我看“闲书”,却从我阅读的失控中得出了“反面教训”,以为那些让我爱不释手的课外读物乃是万恶之源,断然采取了对我严加看管的措施,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对我都坚持施行了见书(课外书)便抄、便禁,甚至如秦始皇般的焚书政策。 失控的阅读,导致了失去阅读之自由、自在和合法性的结果! 长大后我常以我那段失控历史自诫。我以为,尽管对于一个渴求知识养料的人来说,书是不可缺少的、多多益善的食粮,但是,如何享用这些美味佳肴,却有一个学会自控、计划用“粮”的问题。一个完善的、全面的现代社会人,应该具有这种自控能力。这就好像有人爱运动,但如何安排自己的运动,却应该有个计划,有个限度一样,不调节,不适量,便非但达不到锻炼的目的,反而要伤筋动骨了。 读书自控,依我看,主要是指合理安排。 首先是合理安排时间。读书要拿得起、放得下,能钻进去,也能退出来,控制权始终抓在自己手里。人该成为书的主人,而不要成为书的奴隶。不能让书站在你的时间马车的驾驭座上挥着鞭子赶你走。拥有了书就跟面对了一架琴一般,心中要有一个该先按下哪个键的琴谱。最有兴趣读的书常常并不是应该率先占有你的时间的书,特别是当你还是一个学生的时候。课堂上该学的内容无论你喜欢还是不喜欢,总应该在你的时间安排表上占据优势。如果在课内课外阅读的安排上都把握不住一主一次一前一后一重一轻一急一缓的大节奏,那么你就会陷入我曾经陷入过的那种困境中去了。 其次是合理安排内容,包括“量”上的安排和“质”上的安排。不要过量。过量只会食而不化,每本书都如过眼烟云,留不下一点印迹。过量了就不会“开卷有益”了,害处会比益处大。我常常见到一些缺少自控能力的中学生朋友,因为夜以继日地手不释卷,课内学习受到影响且不说,连身体素质也急剧下降了:过量阅读会使他们变得脸色苍白,神思恍惚,眼神散淡,表情呆滞,食欲不振,消化不良,睡不稳,吃不好,眼镜片儿加度数加得如啤酒瓶底一般。阅读过量的人往往正是把握不好阅读上的“质”的选择。无论好坏,拿来便啃,结果非但有中“毒”的危险,而且还浪费了宝贵的光阴。书海无涯,可供选择的面广得很,学会了自控的人自会“食不厌精,脍不厌细”,择取那些能促人上进、给人愉悦、提高审美情趣的好书来读。这样,在课外阅读上,你也就掌握了真正的主动权了。 阅读上的自控,其实质是对自我的一种战胜——理智战胜感情,需要压倒兴趣,责任心支配欲念。从这个意义上说,读书学会自控,倒也是对自己意志力的一种锻炼呢! 1992.10 ------------ 第十一节 你有自己的价值 晓玉老师: 我是个十三岁的中学生。我偶然发现爸爸有了“第三者”,这件事对我刺激太大了。 爸爸每天都很晚回家,回来后寻找一切机会与妈妈吵架,家里经常剑拔弩张。他不但对妈妈不好,而且,对我和弟弟也变得十分冷漠,动不动对我们发脾气,我感觉我好像已经没有父亲了。我常常看见妈妈对着孤灯暗暗哭泣,我们姐弟俩与妈妈相依为命地过着日子,家里已没有了欢乐和幸福。我想劝告父亲,几次用巧妙的语言暗示他,可一点作用也没有。这件事我怎么也想不通,上课时常常走神,一回家就阴着脸,心里烦闷和焦躁。我恨爸爸,我想上法院告他,我想报复他,因为我实在受不了啦j我究竟该怎么办呢? 请原谅我只能用假名,只为我怕丢脸。谁让我有这样的父亲呢? 河北任邱市海燕 海燕同学: 你好!虽然你用了假名,但我从你为自己所起的这个名字上,看出了你要像高尔基笔下的海燕一样迎着暴风雨展翅翱翔的远大志向,也看出了你不怕困难、敢爱敢恨的倔强性格。 你的确遇到了一个很棘手的问题。谁不希望有个和谐的、宁静的、充满了温馨的家啊!谁不希望在相亲相爱的父母的关怀和呵护中,看到做人的最朴素的榜样啊!可是你的父亲辜负了你的母亲,也辜负了你和你的弟弟。我可以想象得出如今笼罩了你们家的抑郁、烦闷甚至伴随了无休止的吵闹而带来的剑拔弩张。你生活在一个眼看要破碎的家庭里,学习也受到了严重的干扰。你的确很不幸。 可是你要知道,在你们这个不幸的家庭里,最不幸的还是你的常常暗自哭泣的母亲,还有你那个年幼的弟弟。母亲面临着你父亲的背弃,她的心早就撕裂成了两半;弟弟还不像你那样懂事,稚嫩的心比你更经受不起打击。不幸并不是只降临到你一个人身上。 那么海燕,想一想你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吧!对于你的母亲来说,你和你的弟弟已经成了她精神上的寄托和希望,只是因为有了你们俩,她才强自嚼碎痛苦而坚强地支撑住了这个家。你有责任帮她一把。你有责任为她分挑一部分重担。你有责任与她一起抚育你的幼弟。你有责任使这个在阴影笼罩下的家庭从痛苦和绝望中挣扎出来。你不能顾自沉溺于烦闷和焦躁之中,更不能一回家就“阴着脸”,使你那心上已经滴着血的母亲倍增伤悲,使你幼小的弟弟更加惴惴不安。要知道,你在这个行将破碎的家庭里已举足轻重,若是有你这个懂事的大孩子支撑一把,你的母亲就可以腰杆更直,勇气更足,携了你们姐弟俩渡过这一段情感苦海了! 生活对你的考验的确是够严酷的。与你一样岁数的同学们,因为生长在和谐完整的家庭中,倍受爱护关心,有的还可以恃宠撒娇;可是你,刚刚升入中学,就要面临家庭的重大变故,品尝起生活的辛酸艰苦了。这在你虽是不幸,但也可以视为一种“大幸”。海燕,“幸”就“幸”在你比别人更早地懂了许多人生,你比别人更切实地意识到了自己的责任,你比别人更多了锻炼自己的意志和毅力、完善自己的品性和能力的机会——尽管这一切,来得多么的无奈!海燕,一个家庭遇到了这样的事,就好像一个人得了一场重病似的。谁愿意生病呢?可是病毒侵袭进来了,人病倒了,实在是件很无奈的事。明智的人懂得怎么对待那疾病,那就是“既来之,则安之”,不恐惧,不紧张,更不怨天尤人,而是认真地对待之,治疗之,争取早日痊愈,并且获得终生的免疫功能! 你信中说,你恨爸爸,想告他,甚至想报复他。我理解你。但是我要劝阻你。海燕你要知道,家庭的矛盾并不是靠不断的激化方能解决的。从来信看,你父母的关系还没有到达无可救药完全崩溃的地步。你父亲虽然有了“第三者”,但似乎还没有完全舍弃这个家。那么海燕,你不妨在调整你父母的关系上,作一番真诚的努力,以唤醒你父亲的良知,特别是对子女的责任感。据我所知,由于子女的努力而促使父母中的某一方回心转意,因而平复了家庭裂痕的实例,还是不少的。 但是,若是你父亲一意孤行,你的动之以情的努力已难以奏效了,那么,你就要时时想着:你有你自己的价值,你母亲和你弟弟,也有他们自己的价值。在这个世界上,你们仨,并不是为了这个下决心弃你们而去的人而活着的。你们完全没必要非与这个人闹个你死我活不可。你,海燕,一个刚刚进入豆蔻年华,有着远大的未来、无可估量的生活前景的中学生,更没有必要走上为了“报复”而触犯法律的歧路!你可以伴着你的母亲和弟弟,重新安排生活,重新建设和谐美满的新家庭。你会一天天地成熟,你弟弟也会一天天地长大起来,你们俩可以成为你母亲的希望和骄傲的。 愿你如海燕般经受住风雨的考验! 您的朋友 晓玉 1993.5 ------------ 第十二节 加强自控 晓玉大姐: 您好! 我是个职业妇女。近年来我发现我自己患上了一种很怪的心理疾病——我有强烈的购物欲,有时会难以自制,几近癖好。我不能上街,一到街上就想花钱,就想买东西。我感到吸引我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我常常会把口袋里的钱花得不剩一个子儿才回家,而背回来的东西,并不见得是急需的、必要的,也并不一定是经济实惠高质耐用的。我因此而常常入不敷出,与丈夫也时常闹得不愉快。懊恨时时袭上我的心。我不明白我怎么会变成这样子。我曾经到农村插队近十年,什么样的艰苦生活我都熬过。回城之后,经济上有了巨大的变化。可是照我这样无节制地消费,多少钱也是不够花的呀!麻烦的是,我在道理上虽然明白,一上了街,面对了那么多的花花绿绿的商品,却又总是克制不住自己的购买的欲望。晓玉大姐,您说我这是一种什么毛病?我该怎么办? 您的读者 王霞虹 霞虹女士: 您好! 来信读毕,禁不住哑然失笑。您是一个非常坦率的人,而且也聪明。您说得不错,您的确是有了一种可称之为“购物癖”的心理偏差,需要矫正。 我必须强调,从您的来信看,您只是有了那么一点心理偏差,还算不上是典型的“购物癖”。典型的“购物癖”,其外部行为特征是购物无度,缺少计划性,其内部心理特征是贪得无厌,毫无自控力。他们有着一种强烈的占有欲,但凡见到自己喜爱的商品,目不能转,足不能行,不入己囊不能甘心;他们是一些消费狂,在一种难以自主的情绪冲动的控制下,视消费为乐趣,视耗财为荣耀,失去了购物的目的,而只注重购物的过程——这一过程,在他们是享受,是满足,是过瘾,是释放,而物品本身的价值已退居到了意识的后部,甚至消淡到了无有。典型的“购物癖”的典型代表,当今世上可推菲律宾的前总统夫人伊梅尔达。她在丈夫执政时期,依仗了一国之首的权势和财势,毫无节制地放纵了自己的购物欲。不说别的,光是足下之履,竟就购置了两千余双,创下了世上穷奢极欲的一项丑闻记录。您当然还没有、也不可能发展到这个地步。 但是,正如您所说的,即便是像您这样,仅只是有了这么一点心理上的偏差,也给您的生活带来了经济上的困窘、夫妻关系上的阴影,还有您因为自省自责而在心理上的沉重的压力。我猜想,您虽然说是经济上已有了巨大的变化,但恐怕还是相对当年插队时而言,您的劳动所得,是绝对地满足不了您的购物欲的。也正因为这样,您若是不及时地、坚决地纠正了自己的这一心理偏差,您就必将愈来愈深地陷入欲罢不能的困境,或是经济上债台高筑,或是家里闹得鸡犬不宁。更有甚者,还会在难以克制的欲望驱使下,走上损人利己有害于社会的犯罪道路。到了那时,那才真会悔之莫及了呢! 不过,绝大多数有“购物癖”心理偏差的人,只要有决心,纠正起来还是不难的。像您,不但意识到了这种癖好的不当不妥,而且还有着及早阻断洗心革面重塑自身形象的强烈愿望。依我看,已经是具有了与这一不良癖好一刀两断的思想基础了。当然,就好比一个有烟瘾的人,很难彻底地戒烟一般,您的消除购物癖好,恐怕也需要一个过程。为帮助您加速这个进程,我给您提几个建议: 一,在心理上进一步加强自控。要时刻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家庭责任,包括对自身的责任感。不要听随自己的物欲无限制地膨胀。在难以自控时,不妨多想想当年的艰苦生活。“忆苦思甜”是抑制物欲膨胀的一帖良药;淡泊人生心平知足则是消解欲念的有效处方。人是应该有调节和控制自身的能力的,而这,不正是人作为一种最高形态的生物有别于其他生物的地方吗? 二,若是一时里难以改变见物就想掏钱买来的习惯,建议您尽量少上街,少逛商店,强制性地消淡自己的兴奋指向。您若实在闲来无事,不妨多看看书,看看电视,听听音乐,与朋友侃侃,让自己的生活内容丰富些,多色彩些。世上可让您身心愉快得以满足的事多得很,哪里会是只有花钱购物这一桩? 三,出门少带钱,或者把钱放在您先生的钱包里,要花时再向他要。您自己控制不住自己,那就借助于你的亲人吧——只不过此法不适用于那种丈夫患“气管炎”的家庭。 四,您不妨养成记帐的习惯,用以加强经济上的计划性。家庭帐单是个监督仪,它会客观而冷静地向您展示您对这个家庭到底有着多少责任心。为了充分发挥这个监督仪的作用,我还建议您把家庭帐单向全家公开,让每一位家庭成员都来帮助您戒除“购物瘾”。 说到底,纠正心理偏差的主动权还是掌握在您自己的手里。为了您家庭的安宁、幸福、稳定,也为了您自己成为一个有素养、有理想、有品格的、受全家和一切关心爱您之人尊重的人,请努力加强自控吧! 您的朋友 晓玉 1994.3 ------------ 第十三节 鸡冠花的风行与消退 曾经风靡一时的“鸡冠花”发型,来得快,去得也快,说不见就在街头不见了。 那“鸡冠花”式的发型,现在回忆起来,应该说还是相当别致的。别致的发式容易流行,因为与众不同正是追求时髦者的最主要的价值取向之一。想想吧,原来是那么柔软、那么飘逸的秀发,非用吹风给它吹得竖立起来,然后喷上厚厚的发胶和硬硬的定型水,让这一小堆小土丘般的板结物在光洁的额头形成一朵“鸡冠”,兀然而立,这有多么的突出和反常,多么的怪异和逆反!而这,又正是吻合了“与众不同”以及“反潮流而动”的新潮摩登原则。“鸡冠”发式的流行,特别是在青年女性中的风靡一时,是有它的道理的。 有意思的是,这一股“鸡冠”风,虽然来势凶猛,一时里几乎遍及东西南北各大城镇,甚至还弥漫到了一些乡间女娃的头上,但却又如过境台风,倏忽之间便几乎消了声匿了迹,成了现当代流行发型史上寿命最短的一种发式。不跟别的比,就说那几十年前就流行的“童花头”、因了明星赫本的《罗马假日》而令一代又一代妙龄少女竞相模仿的“公主短发式”,还有那无从考证其出处但几乎为所有的摩登女郎所钟爱的“长发波浪式”,哪一种不比这“鸡冠花”要长寿些?这又是什么原因呢? 只有一个理由可以解释,那就是,流行的不一定是美的。不美的可以一时流行,却终究不能长久;只有美,才会不但流行,而且拥有不衰的生命力。 “鸡冠”发式之所以只能昙花一现,恐怕就在于它的不美。它太不自然、太不和谐了。它扼杀了人发尤其是女性秀发的天性。它以人为的做作代替了与生俱来的自然。它以它的僵硬和突兀压抑了女性的鲜灵和温柔。它无论在线条上还是在结构上都十分生硬地破坏了女性人体特别是女性头部的圆润性,在人的整体上形成了一处格格不入的外在累赘。它令人产生的联想不仅仅是鸡冠,还有其他一些不美的事物,以及诸如“怒发冲冠”、“蓬头垢面”、“多此一举”之类的评语。它乍一出现时会因其反传统和非一般而滋生新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大众性的普及,它外在的标新立异的色泽很快消退,本质上的不美的属性却日渐暴露了出来,而且为愈来愈多的人所认识。到了这种时候,它被人们如同当初接受它时那么快地迅速地摒弃掉,便是历史的必然了。 如今的大街上,我们·已经很少再见到那种头上顶着一朵梆硬的“鸡冠”昂首而行的女郎了。我们常常会情不自禁地为掠过身边的一头美丽的青丝所吸引,无论它是自然地长长地披于肩头的直发式,还是修剪得当的露出了耳根来的童花头,抑或是经过了化烫电烫显出了别一种妩媚的什么花样。爱美是人的天性,善于认识美和创造美更是女人的天赋。“鸡冠花”从流行到消退,不是又一次佐证了这个道理吗? 1994.2 ------------ 第十四节 把握住心理年龄的分寸 给你一句忠告:如果你已四十岁,千万勿作二八少女状。 还有一句忠告是给二八少女的:既然你年方二八,那可千万勿作四十不惑状。 这就是我要告诫我的姐妹们的:请注意把握住自己的心理年龄的分寸。 常言道:“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我们不妨从身在其中的人生舞台上暂时下场,作为一名看客,观照一下下面这两位女性: 她叫小林。叫她小林并不是因为她小,只是因为从她二十多年前进入这个单位起,人们就这么叫她,叫惯了而已。她却没有明白这个道理。或者说她却在心理上总也不愿接受这个事实。她以小自居,以小为荣,无视那无情的岁月依了这宇宙的不变规律而施加给她的刻痕。她把自己的生命历程固定于十六岁的花季。她以她女儿的三年前的打扮打扮自己。她把牛仔裤费劲地扯上她的丰臀,她用时装带苦苦勒紧她的粗腰。她有时撒开她已经稀疏枯黄的但留长及肩的头发,以为这便得了潇洒;有时则将它们高高扎起形成马尾,同时箍上一枚艳丽的饰品,以为这样就进入了青春族。为掩盖那无以阻拦的皱纹和松弛,她浓妆艳抹;为使体态与心理同步,她一如中学女生般跳跳蹦蹦;为使想象中的心理与实际上的心理相吻合,她甚至还有意无意地纵容或是造就自己的情感,时不时地来一下情窦初开,向异性抛撤多情的目光,暗暗希冀着“再爱一次”的游戏。她不知道她已得了个“三仙姑”的外号,更不能体味出人们以怎样的轻藐和嘲笑的眼光在睨视着她。而她实际上并不是坏人。非但不坏,而且工作努力,为人和善,秉性热情,乐于助人。有这样一些品格的人,本来足可以在生活中博得大家的喜爱和尊重。她的毛病,仅只出在她没有正确地把握住她自己的心理年龄。 这里一位二八少女虽然正当妙龄,却得了个“小老太”的别称。“小老太”眉头常年紧蹙,并非是有什么心事,仅只是为了显示成熟;“小老太”的目光终日里阴沉沉,也并不是真的感受到了多大的痛苦,而实在只是有意地表现自己的深沉。“小老太”不喜欢跟自己的同龄人相处,却把仰慕的目光投向成熟的中老年,言行举止以他(她)们为楷模,连衣著打扮也努力向她们靠拢。“小老太”自然也爱美,只是她不喜欢T恤,更钟情旗袍;从不穿运动鞋(除非上体育课,没法子),总爱蹬一双高跟鞋。“小老太”肤色虽不白,但细洁光亮,闪现着青春的活力,她却总是学了她的大姑大妈,隔三隔四地涂抹“换肤霜”,把厚厚的白粉擦上自己的脸庞。她还将她那如黑丝绒般的头发,束得高高的,盘成一个大髻堆在脑后,这是因为,她的一位大姨,近五十了,梳了这种发式,显得雍容华贵。“小老太”成了同龄人里的一个怪物,女孩子窃窃私议她,男孩子远远躲着她,连她所亦步亦趋地临摹着的长辈们也觉得这孩子不可思议:为她担起了心。其实,她很聪明,很用功,很内秀,当然也并非有什么不正常,仅只是把自己的心理年龄的界位定错了而已。 我们强调把握住心理年龄的分寸,并不是要为姐妹们确定若干死板的僵硬的行为规范模式。人各有所爱,人各有自身的生活方式,强求一律非但不可取,也不可行。但人毕竟是社会人,能否正确地把握住自己的心理年龄分寸,是能否自在地找准自己在生活中的位置,使自己与生活环境更加融洽合拍、免除烦恼、增添生活乐趣的重要因素之一。我愿更多的姐妹能明白这个道理。 1994.3 ------------ 第十五节 甜蜜的回忆 我们常常会浸润在回忆的甜蜜里。 小时候吃到过一种很细很小的花生米,干干的,硬硬的,几分钱就可以买得一包的。回忆中它非常甜,而且非常香,以致于日后凡尝到花生,即便是传统的名牌的来自天府的,西化的流行的裹了巧克力的,都感到远不如它。甜蜜的温馨的回忆刻骨铭心,尽管明明知道,那其实是些经了筛选的“落脚”花生,****的含量是很高的。 甜蜜的回忆是生成乡情乡恋的基因。我有一年去浙江新昌,听那里人很自豪地说道,我们这儿的“春饼”誉满全球,尝过一次就会让你终生难忘,许多出了国发了财在异域他乡扎了根的老乡亲,但凡有机会,都要捎一包出去,解解馋哩!我慕名而尝,却不过尔尔——未见得有异于那些最普通的做春卷用的薄饼。外籍新昌人的“春饼情结”,想必正是起源于出国前的那份浓而甜的记忆。 消淡甚或打碎那份甜蜜的,是切实的现状,是冷静的理念。 我的一位好友,少女时代恋过一个男生,热烈又深沉。后来没成功。后来匆匆过了三十年。后来她得了个机会去会见了他。并没有发生琼瑶小说和流行歌曲里所说的那种“难忘初恋情人”的浪漫,却因为双方的切实的现状和冷静的理念而都很失望,那份原来寄存于记忆深处的甜甜纯纯浓浓统统的崩了溃了。她跟我说,真没想到现实的如椽大笔能如此无情而有效,而记忆的刻痕又这么容易被抹去被覆盖,早知如此,又何须此行呢? 人大多不愿意失去那种只存在于虚幻的记忆之中的甜蜜,即使明知岁月的流逝已将它冲到了永不逆反的下游。人是精神生物。精神财富的贮存可以是无穷大的。甜蜜的回忆可以永世享用。 近日读《兰登书屋琐记》,发现贝·瑟夫的一段逸事很有趣:因为一位朋友的细心,他与一个美丽的姑娘在三十年前交往的录像,被妥善地保留了下来,并且通过电视台,给播放了出来。两位步入老年的当事人看了那一段活生生的历史记录都很激动,费了一番周折终于联系上了,通了电话。多情的贝·瑟夫“哄了又哄”地邀已经当了祖母的她出来共进午餐,可是对方却回答道:“我绝对不来。你记住我那时的样子就行了。我希望我现在看上去还是那个样子。” 这真是一个聪明的老太太。她懂得珍爱和保持回忆的甜蜜。 1994.10 ------------ 第二章 人象辑 ------------ 第一节 斯文在斯 三十多年前第一次见到他时,他刚从本校外语系毕业,因为品学兼优留下来当了助教。他二十刚出头,圆溜溜的脸非但没什么棱角而且难觅须胡,一副黄色的塑料圆框眼镜,架在不高的鼻梁上,满面透出学生的斯文。坐在教室里的我们比他小不了几岁。有几个女学生吃吃地笑着,因为看见了他未开口先红脸的窘相,还有那攥着课本的手背上的几颗紫色的冻疮。 不久大家相熟了,知道那些冻疮是他一个寒假独居宿舍苦读和笔耕的结果。他向我们借去了几门主课的课堂笔记,开始了中文专业的系统自学工程。再不久,我们在《文汇报》上读到了他对《格列佛游记》的讽刺艺术的评论文章。 他的文学功底本来就扎实。他是浙江山区人,从村到镇到县到市,一步步一级级地考了出来,有点像当红电影《秋菊打官司》里的巩俐似的。他那家乡傍着唐诗宋词常常提及的曹娥江剡溪,倚着留下许多名人足迹的会稽山脉,非但山清水秀,而且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而足。中学时代他有幸遇上了一些好老师,那位语文老师尤其出色,名叫林世堂,五十年代时出版过一本《中国语法入门》,在浙江教育界很有名气。后来那林老师在一次“运动”中被错划了,据说很要紧的一条罪状是,他某天豪情满怀地对课堂里几十个从山沟里考了出来的原本是放牛娃的高中生说,听着,我教出来的学生,将来不穿草鞋,要穿皮鞋! 林老师至今健在。老态龙钟但依然思维敏捷,善饮绍酒。他的学生之一,本文速写之主人公黄源深,如今已是全国知名的英语语言文学教授、澳大利亚文学研究专家,临近春节时返乡探亲,特意前去拜见了自己的文学启蒙老师,穿着擦得锃亮的软皮皮鞋。 黄源深已年过半百。当年的娃娃圆脸已潜移默化成四方形,额头起皱,眼袋下垂,青黑的须根中央杂着点点银白。冻疮是早就不生了。他的妻是当年吃吃笑着的几个女学生中的一个,每逢他三九天里离家出差,总往他的行囊中塞一个热水袋,让他日里焐手夜间暖脚。但冻疮虽绝迹,才五十出头的人,背却有点驼了,近年之体检结果更是不妙:身上毛病很多。 他的妻最清楚他何以这么早这么快地迈向了老年。他在那场白白耗去了他十年最灿烂年华的“内乱”结束之后,恨不能将每个二十四小时都当作四十八、七十二个小时来用,他在他那领域里走得实在太快、太急、太疲累了。他几乎每天都要在迷蒙的台灯下工作到深夜,很少在十一点前上床睡觉。他没有任何不良嗜好,不抽烟、不喝酒,但嗜书如命,上厕所时常忘了带手纸以致要高呼儿子补送,但从未忘带了一册书或一本字典。他外出开会既不喜“串门”闲聊,也常常不知好歹地逃避时下各类会议必设之“游览”议程,将那侃大山和“学习参观”的时间省下来读资料作摘记甚至写作,以完成他在动身之前就已计划好了的任务。有一年学校里安排他去杭州玉屏山休养,他欣然前往了,只是手提箱里塞进了一叠沉甸甸的文稿纸,空白的。一周“休养”结束,他拎回的稿纸上已密密麻麻布满了字,近五万,后来便成了他那本在国内填补了空白的《澳大利亚文学作品选读》中的几章。 他只有一个嗜好:钓鱼。这自然跟他幼时生活于曹娥江边有关。他说他现在做梦常做到在钓鱼。可是当学校的钓鱼协会前来约请他时,他又每每谢绝。他没空。他欠了太多的文债,案头的约稿催稿信厚厚一大叠。他不得不收心敛性地拒绝了那“第一诱惑”。 从小酷爱的钓鱼现在诱惑不了他,那就更别提什么“下海”去赶这个风冲那个浪弄什么潮了。从他四十岁那年被公派出国去搏取硕士学位那年起,他便心如古井只是牢牢地守住了那个挖掘外国文学之泉眼的领地,从此不惑。澳大利亚的友人热情地挽留他,悉尼的美丽风光和优裕条件招引他,他却毫不犹豫地返回了他那一家四口十余平方米的小屋,领取那时一月数十元人民币的工资,开始了每天伏案到深夜开拓国内澳大利亚文学研究处女地的艰苦劳作。数年之后澳大利亚政府邀请他去访问,他携妻同往,依然是如期返回,双双去双双归,尽管其时正是“陪读”、“留守”等新潮词语创造并风靡之时。他并非没有经营管理才能,担任系主任那几年,为“创收”在谈判桌上很善于有理有利有节,到他累吐了血不得不离任时,还为下一任留下了数万元的存款。可是,到了“文人下海”和“教授摆摊”被某些传媒当作领导世界新潮流的新观念大作宣传时,他却不为所动,一面主编着几套进展缓慢、为精益求精而改了又改的教材,一面开始了重译《简·爱》的艰巨工程。 他很满意再没有了十年内乱时的干扰,惟愿经过自己的努力,将他已经成就了三百万字的成就再扩大,将那已经开垦了的研究领地再周延再深挖。他正在着手撰写《澳大利亚文学史》。他的《英国散文选》刚刚出版,前辈王佐良先生对他编选之精要和评析之得当赞赏备至。他大受鼓舞,打算作修订作扩展,使莘莘学子在掌握这门世界语言时不再停留在口语和语法入门的阶段而进入能欣赏英文驾驭英文的高品位。他的供全国高等师范院校专业英语使用的教材已完成了高年级部分,目前正在编写低年级使用的那几册。他重译的《简·爱》年内将付梓。他还计划着在下一年的赴澳交流期间,多收集一些最新资料,写出一本介绍那个地区近时期文学发展的专著来,使国人对那一片与我们关系日益密切的土地有更多更现实的了解。 他将他的计划讲给来访的朋友们听。朋友是来邀他“出山”,参与筹建一所私立大学的。他赞赏朋友的魄力,但婉拒了邀请。朋友说,你就这么安贫乐道呀?他说,国务院已将他列入“有杰出贡献的科技人员”了,每月都发额外津贴了呢!朋友大笑道,那点钱,不够一顿饭!他不急不恼,微微笑答:人各有志嘛,各人自有各人体现自身价值的方式,你说是不是? 这话真够斯文的,闻者无不粲然而笑。惟有他的只能救治他的冻疮而无其他医疗手段的妻不无担心地说:再这么大干苦干不巧干地干下去,你可吃得消? 1993.7 ------------ 第二节 女儿的足迹 我的女儿从目前看来是个很出色的好女儿。 她在一所医科大学求学。进校后每个学期都能拿到奖状奖学金奖品什么的,还总在担任着什么学生干部。她才满二十岁,已经读到大学五年级了,因为在小学和中学都跳过级。去年课余时间去前进业余进修学校补习英语,上半年的“TOEFL”考了六百三十分,下半年的“GRE”得了二千零八十分,于是从收费虽然昂贵但以高奖学金鼓励优等生的“前进”拿回了一半学费。孩子人品不错:很乐于帮助人,重感情讲友谊,而且体贴长辈、善解人意。有一年从学校领了奖学金,当天便拎了一盒精装蝴蝶牌老年妇女专用化妆品敬赠给她七十岁的外婆,把外婆感动得又哭又笑,至今珍藏着那盒子连外包装的绸带也没解开过。近几年来,常有我这粗心的妈妈忘了她的生日的时候,而她却每在我的生日必送我一件礼物。今年是一张“斯特劳斯乐曲”唱片,去年是一盒“保尔莫尼亚乐队演奏”的原版磁带,前年好象是一套很时髦的衣裙。礼品用款,自然是她从自己的零花钱中节省下来的。 女人家聚在一起总喜欢吹嘘自己的孩子,我这女儿却在我所有的亲朋好友中都享有盛誉,不待我自吹便有许多有儿子的人想来攀亲家。更有些年轻父母,恳切地向我讨教教女之法。 身为教师的我,细细反思这二十年,却觉得很难以三言两语道清,而且似乎也很难总结出什么有普遍意义的规律来。 怀女儿的时候我在东北工作。住在哈尔滨市内的宿舍,工作的学校在边缘地区、著名的东北火车始发站三棵树。我每天要步行半小时又乘坐半小时通勤车才能站到讲台上。冬天的通勤车是“大闷罐”,那个铁皮车厢平时用来装牛马猪羊的。上下车只有离地三尺高的两节铁格扶梯。我得以一字开的动作分腿攀登上车,以目前武打片中常有的腾越姿势跳跃下车,天天如此。肚子里的女儿就这么天天和我一起攀登、跳跃、直至出生。 在冰天雪地里通勤上班自然难以将女儿随身携带,于是三个月的女儿就交给了我的外婆、她的太外婆哺养。大冷天里,太婆睡一头,女儿被包在“蜡烛包”里睡另一头。太婆虽然长年病卧在床,但从被筒里取出奶瓶塞到曾外孙女嘴里的力气还是有的。至于湿透了的尿布,那就只能等到午间晚间有人下班了之后才能换下来了。 不久女儿就会下地,不久女儿就会说话。家里人指着我的照片教她喊“妈妈”,等到我回上海站在她面前时她却坚持喊我“阿姨”,说妈妈在照片上面。她跟她爸爸很亲,因为爸爸每次从五七干校回来时总不忘买一个她非常爱吃的“鸡仔饼”给她。那时候的“鸡仔饼”是八分钱一个,上面有好几块雪白的猪油。 有一年大热天我请准了十二天的探亲假返回上海。我抱着三岁的女儿去南京路上逛。我发现这娃娃的语言表达方式有些特别。她想喝桔子水,却并不说“我要”,只是用很委婉的口气告诉我:“我还没喝桔子水呢!”喝完后,她大概还没解渴,于是又指着别人手中的棒冰说:“我今朝还没吃过棒冰呢!”使我感到如果要拒绝她还必须跟她作一番辩论呢! 为了女儿我曾跟她爸爸打过一次“笔仗”。她爸爸在信中说:“昨天我回家,看见孩子光着屁股坐在稀脏的地板上,正在玩着一堆柴爿,我心酸得差点掉下泪来……”我大怒,回信责问他“你就不能给她买一副积木吗?再穷再忙,也不致于到连一副积木都买不起都没功夫去买吧?”其时我们负债累累,女儿的爸爸连一本工作必备的辞典都买不起,只好长年借了一本图书馆的。孩子她爸很快回了信:“我写信当天就去买了,只是信里忘说了呀!”一直到现在,我每每看到玩具柜里的“变形金刚”、“电子游戏机”,还总感到我欠了女儿的债。 曾有一心想把孩子培养成神童的年轻夫妇问我如何对学龄前儿童进行启蒙教育的,我报以苦笑。我女儿没进过托儿所,没进过幼儿园。虽然她的父母都是大学毕业生,但她终日只与文盲太外婆相伴。五岁的她能横穿过车水马龙的福州路到烟纸店里去买草纸肥皂,到六岁她就可以去酱油店拷一斤酱油半斤醋什么的。太外婆后来病势日重,常常吐血,女儿于是就穿街走巷地赶到外婆工作的里弄生产组去,推开门说一句“我寻我外婆”,然后趴在外婆耳边急急地说:“太外婆又吐血了,一痰盂,快点送到仁济医院去!”外婆牵了她的小手连奔带跑地回家,太外婆奄奄一息地等着她俩来救命。这就是我女儿的学前教育。 我试图在我回沪期间教她识字写字。她却很得意地从床下一只纸箱里捧出一叠方格本来,说是“我会写的”。满本都是字。细看竟是“人民日报社论”!莫名惊诧中我疑心自己生了一个女神童。“谁教你的?”我问。“没人教。”太外婆气喘吁吁地代曾外孙女回答,“小姑娘真用功,自己照着报纸抄的。”原来如此,我啼笑皆非。我问女儿:“读得出来吗?”她摇头。“能再抄一张给我看看吗?”她点头,马上就动手。女儿一把抓住铅笔,在方格本上,先下后上,先右后左,无论次序还是笔顺都是彻底颠倒地临摹写起来。孩子写得很认真,太外婆看得很自豪,我却忍不住呜咽了。 我无意否认学前教育的必要性和科学性。我并不赞同“无为教育”。我女儿若能摊上如今的好时光,我必将使出浑身解数送她进最严格最先进的幼儿园。 记得女儿当年刚进小学一年级时明显落后于同龄的小朋友,如今她也不太会唱不太会跳不能奏任何乐器在许多方面不如那些从小训练有素的伙伴们。但是,艰苦而寂寞的童年使她从小就懂得珍惜学习的机会,使她由衷地热爱集体生活;相濡以沫的亲情滋润出她一颗爱心;无从撒娇没有依赖的环境又炼就了她独立思考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了这一切,也便使她具有了成长为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人的可能,纵有多少不足,补缺弥漏也是不难的了。 回顾女儿的足迹使我在自豪中免不了有点庆幸。不骄纵孩子让孩子在生活的漩涡中认识生活适应生活,仅只是环境使然,未必是我心所愿。如果那时候我有条件娇惯她,想必我也会自觉或者不自觉地把她养成一个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但如果那样,我可以肯定我的女儿不会像现在这般出色可心。 1992.6 ------------ 第三节 化作春泥育百花——忆外婆 外婆去世多年了,我一直想写点什么纪念她。外婆不是伟人,她辛苦抚育过的我的母亲,我和我的弟弟们,乃至我的子女们,至今也还没有一个成为伟人,但我仍然觉得我应该写点什么来纪念她。特别是当我看到母亲喜孜孜地往墙上挂她的“光荣退休证”时,当我从出版社拿回我的文稿小样时,当我得知弟弟被评为先进工作者时,当我的孩子把一张批有优良成绩的试卷举到我面前时,也就是说,每当我感受到了一个普通家庭的幸福、喜悦、成功、进步时,我想写一篇纪念那已经逝去了的外婆的文章的愿望,总是更加强烈了。我要借此告慰外婆的在天之灵,寄托我对外婆的思念和对她养育之恩的感激,并以此教诲至少是我的后代,不要忘记平凡的、普通的,却是小而言之对家庭,大而言之对人类劳苦功高的先辈。 外婆的身世凄苦而又普通。她的老家在浙东山区,全家十余口靠租种十余亩地为生。农家子女多,她排行第八,十六岁就出嫁了。夫家也是种田人,但不久就破了产,幸喜丈夫学会了裁缝,带着她流落到了杭州。我母亲五岁时,外公去世,留下了寡妇孤女,还有一个遗腹子。凄凉艰辛的生活可想而知。外婆先后做过缫丝工,纺织工,刺绣工,有一段时间还在“大户人家”帮佣,遗腹子不到一岁就夭折了,只剩下我母亲陪伴着她。当时的工厂哪里有什么“托儿所”,穷人家的孩子更进不了什么“幼稚园”,因此我外婆一早进厂,天黑放工,“独养女儿”只能放任自流。我母亲的童年,是在厂门口的垃圾堆旁度过的。外婆到晚年仍常忆起当初做工时惦念着门外的孩子的痛苦心情,还说是“真对不起你娘”呢! 母亲成家后,连续生下我们姐弟四个。因孩子太多,经济上始终很拮据。外婆年近六十时,又去参加了里弄生产组劳动。一天几毛钱,为中药店择药。回家来时今天满身药味,明天又带黄花香。她干得乐呵呵的。有了她的帮贴,我们姐弟四个在享受国家所给的“学费全免”的照顾同时,还常可添置一些簿本呀,文具盒呀,圆规之类。我这个大姑娘还能时不时地缝上一条花裙子,戴上一对红蝴蝶结。六一年困难时期,外婆几乎顿顿吃稀的,即使全家吃干饭,她也是刮出锅巴煮成泡饭下肚,说是这样吃“好消化”。她根本没有不消化的胃病,她是在让饭,让给我们这些当时不知道体贴长辈而只顾自己的不懂事的孙儿们啊! 我在自己当了母亲之后,才知道了抚育孩子的辛苦,而事实上,我所理应担起的为人之母的责任,却有大半落到了我的外婆的身上。两个孩子是“文革”期间出世的,而知识分子必须去“四个面向”接受改造又是“文革”主题歌之一,因此这两个孩子都是在一满两个月后就交给了我外婆人工喂养。已经当上了“太婆”的外婆重新操起喂、洗、抱诸等旧业来。她早已年近古稀,常年咳嗽不断,瘦骨嶙嶙,体重不到八十斤。她没有一个帮手,弟弟们赶上“一片红”,全走光了,在家的又都得上班。她要在负责繁重的厨事之外,管理那一个满地乱爬,一个嗷嗷待哺的“第四代”。她的身体终于拖垮了。几年后,她病体难支,卧着的时候多,坐起的时候少了。但她坚毅的生命力居然支撑着她度过了一年又一年。待她亲眼看到了“文革”的结束,看到了我和弟弟们陆续返回她的身边,看到了两个“第四代”背上书包进了小学,才溘然而逝。 外婆的追悼会是在一间最普通的小厅堂里举行的,参加者却很多。除了我们这些承她养育之恩的子辈、孙辈、重孙辈外,其余的全是里弄里的左邻右舍,最普通的婆婆妈妈、大叔老伯们。普通人自有普通人的情感。人们尊敬这位辛劳了一生的逝者,唏嘘着、悲泣着,其中一位朱老先生,我们的老邻居,尤其是泪珠涟涟。朱老先生是个孤老,我外婆几十年如一日地帮助他照看着家务,居然使他养成了没有外婆的呼唤就不知道炉子上的水开了的习惯。外婆临终前,曾有两次提到过他,一次是她去世前两天,或许是回光返照吧,久已昏睡的她忽然异常清醒了。她平静地看看自己已经浮肿的四肢,然后不无遗憾地叹息着:“唉,我也真是没有福气。本来,你们都去上班,我在家给你们烧饭做菜,带管管朱先生的炉子,有多好!可现在我却要去了……”啊外婆,她是将照看别人的琐屑劳动当成自己的“福气”的啊!她临终的唯一遗憾,只是没能再继续为他人服务!到她弥留之际,我又从她断断续续的呓语里,听到她再次提到朱老先生:“加煤球……朱老先生水开了……快下班了……”这,就是她留给人世间的,只惦着别人而根本没有她自己的最后的言语。 如今回忆起来,我的人生的第一个老师应该说正是一个字不识的外婆。母亲要工作,我是先在外婆怀里,后在外婆背上,再在外婆膝下长大的。是她首先教会我明辨是非善恶。她有很多“规矩”,现在看来都是一条条处世的哲学,为人的道理。比如吃饭不许掉饭粒儿,否则,“要天打杀的”,她严肃地警告说。比如不可讥笑衣服破旧的人,“狗才认衣不认人呢!”她愤愤地告诉我。比如爱劳动的人才有出息,不然,“下一世就要投胎当猪猡,只吃只睡不干活”,如此等等。教育非但每日每时进行,而且是身体力行。记得小时候跟她上街,只要看见西瓜皮香蕉皮之类,她总要颠着小脚走过去,一边嘀咕:“害人哪害人,要跌死人的哪!”一边捡起来扔到阴沟或垃圾箱里去。她生性节俭,称浪费为“造孽”,对我的大手大脚简直是深恶痛绝。我从小到大直至步入中年,不知听她讲过多少遍“巧媳妇日积两米度饥荒”、“败家子坐吃山空当上讨饭郎”之类的故事。她用朴素的道理教育着子孙,未必是自觉,却是十分有效地传授着正直、善良、勤劳、俭朴这样一些人所应有的基本美德。称她为我人生道路上最早最好的老师,她是当之无愧的。 外婆虽不识字,却有着丰富的民间文学常识。她是我文学上的启蒙教师。记得每当夏日的夜晚,在小巷深处的庭院里,我和外婆一边领受着因曾擦过西湖而格外凉爽的晚风,一边就开始了我们的“文学辅导讲座”。外婆会讲七仙女下凡,会讲白娘娘水漫金山,还会讲许多年以后我在《聊斋志异》中得到验证的鬼怪狐仙故事。冬日来临,里外西湖都结了薄冰,我和外婆就早早地熄了灯,暖在一个被窝里,外婆一边轻轻地拍着我,一边用柳毅传书、孟姜女千里寻夫的故事把我送入梦乡。外婆有着清晰地叙述故事情节和生动地描绘场景人情的能力。我小时候是那样地迷恋于外婆的故事,以致于上学以后,虽能读书,却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始终以为书上写的远不如外婆讲的好。外婆的口头语言实在生动。她要是说某人脸上肮脏,就说此人脸像“毛笋壳”,她要是斥某人顾小失大,就以“牛走过不看见,虱子爬过倒抓得牢”来作比方。她像很多浙江人一样,特别擅长于使用摹声摹状词。我记得她描绘白娘娘被法海用塔镇住一节时,是这样说的:“那法海‘嚓’地从袖子里摸出金缶,‘刷’地举到白娘娘头上,‘哗啦’一声响,万道金光罩住了白娘娘。哎呀呀,白娘娘再有天大本事,也只好‘苏’地软倒在地,一动也动不得了。”我每每听到这里,真恨不能把那害人的金缶“啪”地打个稀巴烂。我至今也还不明白我外婆何以有那么多的故事,而讲故事时又何以有那么生动的描绘。小时候曾问过她,她笑着回答:“我也有我外婆,我外婆教给我的喽!”但如今我已不能深究那到底是真的还是戏话了。如果真是这样,那,民间故事改称为“外婆故事”或许是更为恰当? 外婆给予别人的是那么多,但她对别人却从无一丝奢求。她去世后,我整理她的衣箱。那是一只杭州产的藤条箱,底都快掉了。里面藏放着薄薄的一叠布衣布裤,大多是她亲手缝制的,有许多缀上了补钉。我流着泪找出一套比较整齐的,给她的遗体换上,却不料发现她贴身的衣袋里还有着一点“积蓄”。那是一厚叠的毛票,一、二百张,共计是三十四元五角。看着这点钱,全家都泣不成声了。自我工作后,我每月单独给外婆一些钱作零用,可是她总是用这钱买全家厨事所用的油盐酱醋,有时则塞块儿毛把的给那两个“第四代”添置学习用品,就像当年为我和我弟弟们买书包圆规一样。这一、二百张毛票,是她从“自己”的可怜的零用中一张一张地积攒起来的啊!她积攒了这一些,最后竟成了她自己的丧葬费用! 我悔恨,悔恨自己于外婆在世时没能好好照料她、回报她。在火葬场最后告别时,有位多次参加过丧礼的老妈妈忽然发现外婆的两手僵直着,马上小声告诉我说,那是因为外婆在天之灵还没听到下辈说几句好话,她让我快抓住外婆的手,捏,说“好话”,说是这就一定能把外婆的手捏成拳的。我虽不信迷信,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定要捏成拳,但这时却身不由己地跪下,紧紧地抓住了外婆那冰冷的、骨节突出的手。我想起这双手赐予我们的宽大仁慈的爱,想起这双手在世上所作过的虽然琐屑却是伟大的劳动,尤其是想起了我有愧于外婆的许多事来:因为外婆不留心烧掉了我自己胡乱放在废纸篮里的讲义而对她大发脾气;因为外婆太忙而忘了在汤里搁盐而故意再不喝那汤;因为外婆后来常进医院要我陪夜而暗暗滋生过厌烦的情绪……外婆啊外婆,如今人死而不能复生,我还有什么“好话”可以抚慰你的心灵啊!我只能悔而又悔地喊了一声:“外婆,我对不起你呀!”可万万没有想到,外婆的手指居然在我掌心里慢慢地蜷曲了起来!难道世上真有神灵?难道外婆真的听到了下辈发自心底的内疚悔恨而认可了这么微薄的一句“好话”?如果真是这样,外婆啊,你于世的要求实在是少得不能再少了呀! 很多人感叹“春蚕到死丝方尽”的悲惨结局,我却要讴歌外婆的“春蚕丝尽身方死”的牺牲精神;许多人称颂英雄的丰功伟绩,我却要赞美外婆的平凡而琐屑的劳动一生;许多人以为唯有培养出了才子名士伟丈夫的人方值得树碑立传,我却要作一文纪念普通家庭的普通的亡者。因为,正是有了亿万个外婆这样的普通的女性,有了她们的普通的劳动,人类才得以繁衍,历史才得以延续,这世间才如此地兴旺和发展着啊! ------------ 第四节 一个女人的悲剧 “我是个好人,应该有好报才对。” 这是被文坛列入“朦胧派”诗群的女诗人谢烨于公元一九九三年八月十日写给她母亲的最后一封家信中的最后一句话。 是一种预感?是一份谶语? 五十八天后,公元一九九三年十月八日,她被自己的丈夫,另一位也是写诗的,一度被尊为朦胧派帮主的,姓顾名城的男子,以利斧从背后砍中头部,血流如注地倒在新西兰威西克岛的林间小路上,在大声地**和大声地呼吸中,痛苦挣扎了两个小时,终告不治,死于医院,终年三十六岁。 三十六岁时的她,浑身洋溢着一个成熟的知识女性的智慧、才气、活力和魅力。她不但可以熟练地使用英语进行交际,而且已经初通了德文;她不但持有汽车驾驶执照,而且学会了以电脑进行写作;她不但有诗作,而且以其清丽委婉的文笔和率直细腻的情感色彩显示出了她在散文写作方面的能力。她已经是一个母亲。她深爱她的儿子,给她那大名为“木耳”的儿子起了个小名——“妈宝”。儿子和她单独在一起的时候,常常会在满口的英语中,夹杂了“妈宝”、“妈宝”这一绝对是中文发音的呼唤声,这使她欣喜万分,在给孩子的外婆写信寄相片时,她欣欣然地报告了这个只有在母性的灵敏的心中方能激起大波大澜的大发现。她颀长的身材丰满了起来,厚实的肩膀记载着她自1987年出国至1993年被杀的六年间,开垦荒岛、养鸡伐木、学习陌生的异邦语言和各种生活的技能、打工做买卖以养活自己以及要吃要喝却又作不屑状的丈夫、帮助夫姐、兄弟、乃至于情敌出国、相夫教子在异域立足图发展的数年如一日的千辛万苦。她虽然备尝来自于物质世界的艰辛和来自于那位自私男子给予她的精神上的折磨,但她依然年青而美丽。那张摄于她已过而立之年的相片,足以显示出她端庄却又不失其妩媚的风姿。 她的生命之花才刚开足,果实尚在孕育。她才刚经过人事世事的洗礼,在生活的操练场上眼看已近成熟。她的生活历程才刚行去一半,披荆斩棘之途已过,后面的路势必会好走得多。她已经发育修炼成了一个比较完善的社会人,如能享其天年,必能更作一番事业。她终于不再相信那些心造的虚象和幻影,不再迷恋人工编织的“天才”桂冠,在寄给母亲的那最后一封家信中,她用了毫不朦胧的大白话为自己下了定论: “其实我是个俗人,一个女人而已。” 可是,一旦她力图从那牢牢地包裹着她的所谓“顾城是个天才”的神话中挣扎出来,她就不再见容于那位神话的主人公了。号称“童话诗人”的顾城,以最不童话的方式,毋庸置疑地砍杀了她,剥夺了她生的权利。 谢烨的悲剧,在于她过深地陷入那种人为的“天才”之说了。她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真心实意地相信自己结识的顾城真的是一名千载难逢的“天才”,因而自己为“天才”所爱,最后还成了“天才”之妻,在她乃是一件幸事、一种荣耀。她被世人、特别是文人所营造的、由顾城所默认的、由顾城的家人尤其是其父顾工所倾力热炒的、因了舆论传媒的出于各种目的之鼓吹而格外五彩缤纷的海市蜃楼所迷惑、所诱导、所裹挟,到后来,连她自己也参与到了编织那太上虚境的行列之中去了。作为一个作家,兼之是顾城之妻,她写过一些文笔清丽的散文,有意无意地在顾城的所谓“天才”的光环上再添了几笔重彩。她虽然有时也不免对那位她已日深了解的男人究竟为何物发生怀疑,但树立一个信念难,推翻一个曾经深信不疑的信念有时更难,人们往往只能以宁可信其有、不必信其无的方法来得过且过,谢烨也不能免此俗。她在一封家信中曾这样说: “顾城的怪,就是他的天才,他的天才,就是他的怪。” 以这样的思维方式,她一年又一年地努力理解和勉力承受着顾城之怪,排解着来自于她的亲人、来自于她的友人、也来自于她自己心头的不认为怪即“天才”的种种怀疑、不满和责难。也正是依据了这样的思维方式,她对顾城的迁就和忍让,到了常人、尤其是女人所难以做到,甚至可以说是难以想象的地步——且不说顾城可以当了她的面把一大碗面条砸到她的母亲头上,也不说她为顾城开车、翻译、打字、操持家务、挣钱糊口,却会因这“天才”的一时性起而遭到掐脖子吃耳光的折磨,更不论这“天才”从北京引了个小女子来做妾,让她“和睦亲爱”地一男二女的同吃同住同床,就说生了个顾家亲骨肉罢,这位“天才”竟会“怪”到连自己的儿子都容纳不了,直言不讳地说什么“木耳跟我无缘”,非将他逐出不可,还白纸黑字地立了文书将他划归到了毛利酋长的名下。报载,可怜的小母亲谢烨,为了与跟着毛利人住于山上的儿子说几句话,竟凭了自己的聪明才智学会了打旗语,母子两人,好似特务秘密接头般,隔山隔水地遥遥相望,挥着手中的小旗作情感交流,而阻隔他们的,不是别人,竟是那位号称“童话诗人”的他们的亲夫亲爸! 怪到如此地步,还要把份怪阐释为“天才”,即便是谢烨,也终于到了实在想不通、实在不能再宽宏大量下去、实在无以忍受的极限了。她终于难以自制地向友人倾诉了自己的怨怼,说最好是飞机失事,一了百了;她终于不再竭力为那位“天才”辩解,不再煞费苦心地消解母亲对那位她从来也没满意过的女婿的反感,而是在家信中老老实实地承认她的夫家“思想方式是比较奇怪的”,“太奇怪”,反过来告诫母亲“尽量少(别)和顾家联系”;她终于从那个“天才”梦中苏醒了过来,不再以身为天才妻而荣而乐而任劳任怨,认识到了“其实我是个俗人,一个女人而已”,而且萌生了离开那心造的幻影过踏踏实实的现实生活的愿望。她还终于将自己的愿望化为了行动,与顾城分居,并且开始协议离婚。这一切,都是她觉醒的开端,她眼看着就可以摆脱了那缠绕了她十多年的噩梦,走向一片开阔的新天地了。 她的觉醒晚了一步。她不如那位当过一阵子妾(或者称“情人”也罢)的“英儿”,不如她果断,不如她有心计,不如她善于抓住时机,及时出逃,不如那彻底现代的女性为生存的需要可以当机立断地恩断义绝。她一接到那“天才”打来的电话,就会如约前去会面,心不存一丝疑窦。做了那么些年的夫妻,她竟还不能料到这“天才”是如此周密地布下了杀场,会候在她的来路上,凭藉着花草树木的遮掩,从背后向她的头部挥起锋利的斧头。她纵有丰富的文学想象力,却至死都没预见到自己的悲剧。她的悲剧,竟在于她的善良! 她生于公元一九五八年七月四日。原名张红,因为母亲谢文娥与她的父亲离异,她由母亲抚养而改姓谢,更名为烨。一九七七年她步入社会,在上海无线电11厂工作。七九年在火车上与顾城相识,八三年于上海长宁区登记结婚。她出国后一心扶助顾城,按顾城自己的说法,充当了他的“拐杖”和“眼睛”,“付出了精神上、情感上及文学创作上的巨大牺牲”(见犁青所撰《一个朦胧派诗人的沉沦与毁灭》),留下的遗作多为散文,部分收于日前畅销的《英儿》中。她写有并不很多的抒情诗,有三首被收入由天津春风文艺出版社出版的《朦胧诗选》,其中的《我相信,我不相信》可称代表作。时至今日,我们读这三首诗,还是可以感受到这位女诗人的盈盈才气,而其中的有些诗句,简直成了她自身的写照: 我将属于海洋 属于那些纯洁的生命 我和浪花一起去奉献花采 去热爱牺牲的珊瑚 呜呼谢烨,你的悲剧,留给了后人太多太多思考的空间! 1994,3 ------------ 第三章 景象辑 ------------ 第一节 佛乡行 浙东山区的夏天虽说不上暑气逼人,可是中午时分也还是有点儿闷热。坐着开了一上午的会,下午休息,我就在沿街两排小摊子中间溜达起来。选中这个古称“剡县”今名、“新昌”的地方作会址,大概就因为这是浙东新辟的游览区吧。县城东数里就是供奉浙江第一大石佛的“大佛寺”,往南登攀即可,直上天台山。这里正巧是我的“婆家”,老公爹至今还在离县城三里外的一个小山村里。爱人嘱我一定要去看望父老乡亲。可是时间很仓促,天台山可以暂且不游,久闻其名、屡访不成的大石佛却牵着我的心。怎么安排呢?我盘算着。 一篓晶莹的水蜜桃引起了我的注意,白中带黄却又微微透红的色泽,使我禁不住蹲下身子,轻轻地拈起了一个。 “多少钱一斤?”我问。 没有回答。卖桃的是一个学生模样的青年,坐在街沿上,捧着一本书,看入神了。我再问一问,他头也不抬地回答: “五分一个,钱放在旁边纸盒里就行。” “啊呀,多多头!”我惊喜地喊。 他猛一抬头,马上认出了我,把书一合,站起来亲亲热热地喊了一声:“小舅妈!” 他长得比我高多了。那浙东人特有的厚嘴唇上已经有了一层淡淡的茸毛,俨然是个小大人了。我问他今年有多大了,他笑着说:“您那年来时我刚过十五,今年都十九足岁啦!我还欠舅妈一笔债呢!” 我想起了四年前的那个晚上。在昏暗的油灯下,我给他讲解了几篇古文,然后约定第二天上午由我帮他补习汉语语法,下午由他陪我游大佛寺。可是第二天一早,队里派他爷俩去采石场拉石料,多多头只好跟他爸爸拖着板车上了路。我醒来时只在床头见到了他写得工工整整的一张纸条: “小舅妈:您回上海后千万给我寄些书和资料来,我想升高中。” 我后来知道,他考上了县城高中。问起他今年的高考成绩,他说是过了重点大学的分数线,正在等候录取通知。 “你怎么还来这里卖桃,家里……?”我疑疑惑惑地问。 “家里多得吃不了,这东西又放不久。”他一面把手里的书塞给我,一面挟起果篓子说,“我去去就来,舅妈您等一等。” 我翻了翻那本书,原来是本《新昌县志考》。 他回来时没有了果篓子,却推着一辆崭新的自行车,车前的网篮里装着十几个桃子。“我送您去大佛寺。”他说,“新修了一条公路,您坐在车后,一下午保证游完全部名胜古迹。” “真想还债哪?小鬼头!” 他有点腼腆地笑了。 一出县城,就感到山区的习习凉风迎面扑来。新修的盘山公路,一边是幽谷,一边是石壁。石壁如同一长排新刷了湖绿色油漆的石屏风,清新而洁净。多多头告诉我,这里的山石,是由中央农林部直接管辖的,非经特殊批准不得开采。它有着一种天然的淡淡的绿色,还带着隐隐的条纹,有的像太湖的浅波,富春江的流水,有的像一幅幅山水画。尤其可贵的是,它不仅具有大理石般的秀丽,而且兼有花岗岩的坚硬,抗得起捶,经得起压,是一种极理想的建筑材料。 多多头从前面递过一只几乎透明的大蜜桃来。我问起那只果篓子,他说交给一个家在县城的同学了,放在他家屋门口,卖掉几个是几个,卖不掉就请他们家吃掉。我问这自行车,他说是去年家里包管果园超产得奖买的。我吮吸着蜜甜蜜甜的桃汁,再问:“你当年拉的板车呢?” “您还记得呀!”多多头回答,“还在。有时候还用得上,因为它挺好使的。” 我清晰地回忆起四年前拉着板车的他来。 那年春节,我随丈夫回乡探亲。年初二游兴忽起,一早就赶到县城准备入山探寻大佛寺,不料等我们到了县城,才知道省里决定全面修复大佛寺,山路早封了。但为了照顾远道慕名而来的客人,年初三,也就是第二天,佛寺开放一天。没法子,我们只好在刚刚合法化了的“自由市场”溜达起来。忽然有人喊:“小娘舅!舅妈”。 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站在一辆板车前,正咧着厚厚的嘴唇向我们微笑。当娘舅的愣了愣,马上认出来了,惊喜地喊了声:“多多头!”这才使我想起,是他二姐的孩子。呵,有这么大了。记得我们曾到这位远嫁县城东北十五里的姐姐家去过,那时这孩子才六七岁,瘦得像个猴。我奇怪怎么起了个“多多头”的怪名字,二姐苦笑着说,“三年困难时期生的,大人饭都不够吃,又多了他,还不是个多多头呀!”孩子虽然瘦小,倒十分机灵懂事,每天拎个鸡笼子到收过谷的地里去放养,回家还带一大把柴草来。可实在没想到这孩子的记忆能力有这么强,十来年了,还能从人丛中认出我们来! 舅甥俩热烈地交谈着,用的是当地的方言。我半懂不懂地听着,好象是说多多头念初二了,今天来卖自留地产的甘蔗,准备下学期的书杂费。我打量着板车中所剩不多的甘蔗,发现板车把手上挂着一个书包,露出一个书角。我随手抽出来一看,居然是本文言文的《三国志》。 “你能看懂?”我惊讶地问,“怎么不看白话文的演义?” 他脸红红地回答:“看不懂就瞎猜猜。我古文不行,硬逼自己看这个,或许有好处。” 他邀我们到他家去作客。“我明天陪你们去大佛寺。”他说:“我还可以当讲解员呢!” 丈夫笑着对我说:“他喜欢你这个语文教师啦!” 一路上多多头几次请我坐上板车让他拉着,这我当然坚决不干。可是他说:“舅妈您别客气嘛!这拖车可结实了,我去砍柴时可以压它四五百斤,它吃得起重呢!” 我尽管并没有坐上去,可实实在在地相信那板车的坚固耐压。第二天一早,多多头父子俩就是拖着它去采石场拉山石的。 载着我的自行车缓缓地停了,已经长成了一副阔大的成人骨架的多多头轻松地下了车,对我说:“到了,您先看看外景,我去寄放车子。” 我站立的地方正巧是个山口,两边耸立着陡壁峭崖,面前却铺展出一片绿原,一条银白色的小溪横贯其中。我忽然发现在这以绿色为基调的画面上,嵌镶着几处金黄的色彩,凝神细辨,原来是寺院的黄墙!再往附近仔细寻觅,终于望见了闪闪发亮的琉璃瓦顶和依山而立的佛寺飞檐。我有点急不可耐了,一扭头,才看见多多头已经笑嘻嘻地站在我背后了。 “站在这里只能远眺,看大佛还要走一段路。”他俨然像个讲解员似的介绍说,相传浙东大佛是一千三百多年前由护、俶、佑三代和尚凿成的,前后跨越了南北朝的齐、梁两个朝代,费时三十多年,因此人称“三生石佛”。多多头建议我绕个道去看看北边雕有上千佛像的“千佛壁”,东边那个开山大师住过的“隐岳洞”,我都回说等会儿再看,我要先拜谒仰慕已久的大佛。 我随多多头走过一座座山门,跨过一道道门槛,先进“瑞象阁”,再入“大雄宝殿”,最后当我抬头望见那块“三生圣迹”的匾额时,已经在大佛脚下了。 (气魄雄伟的弥勒石像高约十丈,身饰黄金,光采灿然,他两肩披着上衣,中胸袒露着,盘膝而坐,姿态庄重,显示出一种特别安详、沉静、聪慧而又坚定的气质来。更奇妙的是,就在佛首之后,那暗绿色的干仞石壁上,有着一轮淡淡的圆晕,而那圆晕,居然正当佛首,给大佛增添了一种超脱、神秘的色彩,我不禁问我的“导游”:“是人工雕琢的吗?” “非也。”多多头笑盈盈地回答:“这佛首圆晕,乃灵岩佛地之神光也。” 我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神光之说恐怕是你自己编出来的了。这里的山石本来就带自然条纹,大佛傍山筑成,石壁上有圆晕完全可能!小鬼头你休想哄我!” 多多头笑得露出了一口雪白的牙齿。他接着又指着一块石碑叫我看:“舅妈您看这里的介绍:佛身通高十丈,其面自发际至颐长一丈八尺,发际至顶高一尺三寸,目长六尺三寸,指掌通长一丈二尺五寸,宽六尺五寸。这就是说,佛像的头部是特别加大的,目长与掌宽几乎相等。这虽然不符合人体实际比例,可是舅妈,您抬头看,有没有不舒服的感觉?” 我仰视石佛,只觉真实而亲切,毫无比例失调之感。我正诧异着,多多头说了:“这是因为符合了现代美术所说的透视原理,适应了石佛供奉于庙宇之中而又特别高大的特点,如果按通常比例凿成,反而会使人感到头小身子大了。” “这个解释有道理。”我说,“你常来这里吗?” 多多头的脸上露出严肃的神色,仰望着石佛说:“是的。它使我想起那三位和尚,在那样动乱的年代,艰苦的环境里,他们完成了这么宏大的工程,达到了这么高的成就,是多么的了不起啊!” 我们俩在佛前流连了许久,才出殿游览别处。多多头有条不紊地带我观看了宋代著名理学家朱熹所建的“濯缨亭”,说亭名是来源于“诗经”的;又带我欣赏了唐朝颜真卿的真迹“逍遥楼”三字,跟我一起评议了一番颜体书法的特点;最后指着刻于石壁之上的“天然胜境”四字告诉我,这是近代负有盛名的弘一法师写的。我故意问他,可知法师俗名是什么?他毫不犹豫地回答:李叔同,教育家和美术家,还是丰子恺的老师呢!我笑了,称赞他知识面广,跟四年前那个让我辅导古文的小多多头不一样了。 山区的天色暗得早,当我们返回先前那个山口时,血红血红的夕阳已经开始西沉了。我再一次凝望那秀丽而幽深的山谷,眼前又浮现出“三生石佛”那壮丽殊特的面容。我发现多多头也在沉思默想。夕阳映照着他那方正的脸膛、明亮的双眸、挺直的鼻梁和紧闭的厚唇,我感到,眼前这个在阳光沐浴下的多多头,已经长大成人,好比一块已经开采出来的山石,秀丽,坚硬。或许是我过于入神地凝神着他吧,多多头有点不好意思地问: “小舅妈,我刚才有什么地方说错了吗?” “哪里!我只是觉得你有点儿像谁。” “像小娘舅,是吗?外公说过的。” 我点点头,却又摇摇头。 呵,我年青的甥儿多多头,我觉得你有点像那尊石佛哩!倒不是外貌,而是气质:安详、沉静、聪慧而又坚定。可是,这个联想是多么的不伦不类,我这个当语文教师的舅妈,能向你说出来吗? 1984.1 ------------ 第二节 娘家情结 我很喜欢回娘家。 这大概是女儿家的通病,尽管有一句“嫁出女儿泼出水”的成语,很让人寒心的。 我娘家在市中心很短很窄的一条小马路的一条很小很浅的弄堂内。两排低矮的三层砖木结构夹着一道宽不过四、五步的空间,南北两头有两个出口。也不知什么时候传下来的规矩,南出口叫前弄堂,北出口叫后弄堂,老少子民竟没个会弄错的。 弄堂里有许多未成章法却代代相传的规矩。比如中秋月饼要吃杏花楼的,婚嫁照相一定要去“王开”。比如有人生病住进了仁济医院,风闻此事的邻居们会排了队轮流领用那每次只限两人入内的探视牌,拎了水果点心之类去问寒嘘暖。但各家门口的水龙头却很是神圣不可侵犯,即便刚登过便池的本弄居民也总是僵了几根手指头走回自己家门去冲洗,从不肯就近开人家的龙头涉了贪小之嫌。比如除夕夜家家都“守岁”,年初一户户都放鞭炮,任何禁令不起作用任何教训都不接受。比如弄内某翁姑享高寿无疾而终,其家人必得备大批碗碟以飨乡邻,很荣耀地充当一回赐福增寿于人的救世主;但人们别了逝者从火葬场回来,又务须在弄口跨越一个熊熊燃烧着的花圈,无论男女老幼,据说不作这么一次马戏式的腾跃动作便要染了晦气的。 这么多源远流长的规矩,哪些可称优秀传统,哪些要划归陈规陋俗,哪些算作民族特色,哪些当追溯为外来影响,哪些为国粹,哪些为洋场海派,我总觉得很难分得清楚。一地一处一村一弄堂的民俗民风人情世故,不是中药铺里的梗梗叶叶,可以一一放进某个抽斗里去,也不是落到批评家手里的某篇小说某首诗,大笔一挥便可纳入某个主义扫向某个流派的。 我从不敢小觑我娘家弄堂所拥有的那种市民文化。是非曲直一时难辨并不等于没有是非曲直。小弄堂里的小百姓一样握有大气而刚直的道德标尺。这杆标尺是弄堂文化的精髓内核。 “文革”期间,娘家弄堂里的许多人家都“窝藏”过从外地逃来的“牛鬼”或“走资派”。我曾见一位紧邻家来了一对夫妻,一住就是半年,后来我去苏州办事,竟在街头读到了印有相片的“通缉令”,方知那一对男女竟是该市市一级“当权派”,很有资格的老干部。据说动乱之后,他们又双双登上了很重要的岗位。而本弄那家人虽有掩护之功,也未生求报之心,照旧过着平庸俗气紧巴巴的小市民日子。 某一日我又回娘家,邂逅一位三十多年前的老乡邻。她已六十开外,富态得很有点臃肿,临走时取出一小布包,嘱我老母转交给“他”。我明白“他”是谁。我我依稀记得她年青时的俏模样,而且知道她曾是本弄的“他”的前妻。出于好奇,我追问老母。老母淡淡地回答道,布包里是一双布底鞋,因为她知道他有鸡眼,两只脚还不一般大,合适的鞋是买不到的。除了鞋之外,大概还有两条衬裤吧,那种裤腰做到三尺多的大裤裆宽松短裤,系带子的,因为她知道他有痔疮,而且对松紧带过敏。我摸着那软软的布包,笑问老母您当了多少年的传递员了,老母很严肃地默了默神答曰,自从他丧偶后她就每年送一包来,大约有二十年了吧。那么她在本弄呆过多少年嫁给现在的丈夫多少年以及她现在的丈夫是否知道她还包干了他的布鞋裤头以及他拿到布鞋裤头时作何表情呢?我又问。我老母狐疑地望着我且不满地开口道,你在胡想胡说些什么?一弄堂的人都知道都不噜嗦怎么就你这么噜嗦?人家都是正派人哪里像你小说里胡编出来的那些人物?你真要闲得没事干你帮我把这包东西送到他家去得了。 我是从拥有如此丰富内容的小小弄堂里走出来嫁出去的女儿。如果从三十年前我进入寄宿学校算起,我离开弄堂后的岁月已两倍于置身于弄堂内的时间。但是,小小弄堂,至今令我梦萦魂系。我喜欢回娘家。杂事缠身久未如愿我便在梦里返回。我的梦境无论上天堂下地狱都是现实的变形,惟有回娘家如同非梦时一样真实——前弄堂进,后弄堂出,两排低矮的小楼夹着四步宽的狭小空间,我的乡邻们在一个个水龙头前很辛苦又很自得地忙碌着。当我拿起笔来时,我的稿纸上,也便总免不了留下了我娘家弄堂的痕迹,弥满了我深深的娘家情结。 1992.2 ------------ 第三节 苦瓜,苦瓜 第一次尝苦瓜,是二十年前在江西南昌工作时。 我知道它苦。它的名字直言不讳,一点也不想美化掩饰。所以虽然我到南昌后多次在市场和餐桌上见到它,它那翠绿的色泽也够吸引入的,但我从来也没敢领教过它。我还发现,无论是吃它还是烹饪它的人,也从不因其苦而嫌憎它篡改它,端到桌面上来的苦瓜,常常是***的“清炒”,最多是象征性地搁几根肉丝,既无浓醋也不重糖,更未见过红通通地加了许多酱油之类染着品的——很显然,喜欢食用它的人们,并不以其苦为苦,反是以其苦为乐,所追求的,正是那一份苦味。对于如此公然宣称而又为公众所推崇其苦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不以为自找苦吃乃乐事乃美德的人,只能望而却步了。 初次问津苦瓜,在我实在是被动的事。 南昌是全国知名的几大“火炉”之一。我初到南昌的那年夏天,最高气温曾超过摄氏四十度。那年代的人们尚不知空调为何物,连电风扇都是奢侈品,于是连续十余日的四十度便造就了大批火炉中人的中暑、腹泻、高血压,还有便是最为普及化大众化的热痱子和疮疖。我有幸只摊上最后那种,脑门和脖颈红红地布满小麻点,耳后则一左一右很对称地鼓起了大包,先是红而肿,再就有所糜烂,跟着便发起了高烧。 高烧和压不下高烧的大把大把药物烧走了我的全部食欲。一位精通民间医术的邻居老太太闻讯而至了。她摸摸我的额头,看看我的舌苔,又挤了挤我耳后的大疖子,当机立断地逼着我一天四顿地喝她为我熬制的苦瓜汤。 “别瞧不起这个,”她说,“顶多两天,你就会好。” 那汤之苦呵,每每咽下一口,整片舌头就会“嗡”地一下子涨大起来,喉咙口则苦得发麻,麻得人缩头张嘴地全身抽搐。我曾试图拒绝这一折磨人的食疗法。但一方面因为了老太太的坚持,我也记得她的确用没能孵出小鸡的臭蛋治好了一个女人的头晕病的光荣历史,另一方面,是因为我十分诧异地发现,这苦不堪言的苦瓜,竟是可以相当迅速地让人习惯、让人接受的!只不过喝了那么几次,我的最惧怕苦味的舌根,竟就在苦麻之际品出了一种清清的甜味,而因为几天的高烧变得发木了的口腔,也好象因为这苦味的洗涤而一层层地褪去了硬壳。有意思的是,喝这苦汤的第二天下午,我还真的退了烧,使老太太的光荣医史又增添了成功的一页。如今想来,击退那热毒的,虽然主要是药物,但性凉去湿清火消毒的苦瓜,毕竟还是功不可没! 病愈后我专门查了《辞源》,见上面这样写道: “一年生蔓茎植物,复秋季开黄花,单性,雌雄同株……实长四五寸……熟则色黄自裂……俗称‘锦荔枝’。” 嗬,“锦荔枝”,还有这么漂亮的名字! 另一本《药物词典》是这么介绍它的: “味辛,性温寒,去湿,解毒,利尿……” 果真,这苦瓜原就是上了榜的药用植物! 我对苦瓜望而生畏的感觉,自此消退。从暑疫中解脱出来恢复了食欲之后,我跟当地老乡们一样,嗜上了苦瓜。 好便宜的苦瓜!长长的壮壮的三四根,从农民那儿只要化上一毛钱,就可以提回家来;而食堂里放上了几片儿肥肉的,竟只需八分钱! 真能下饭的苦瓜!一碟儿油少盐多的清炒苦瓜,因为那特殊的苦味的刺激,会让人满口生津,食欲大增,帮着那时候的清苦辛累的人有滋有味地咽下一顿又一顿,维系着生命,保持着健康,度过了那一段对几乎所有的平民百姓来说都是最为艰难的时光! 朴实的随和的可人心意的却又是永远也不会失了它的本性的苦瓜!在我的记忆中,那年月里的苦瓜似乎只有一种烹调方法:生炒。考究些配些鲜肉,家常做法是放些大椒——那种通红通红的朝天辣椒,红绿相映,煞是好看,极能勾起食欲的——我从没见过凉拌或焖煮之类的别样吃法。苦瓜是一种一点儿也不娇气的菜蔬,马马虎虎一炒就是一碟子好小菜了。可是苦瓜又是难去其苦难夺其志的一种“异味”,实在是极不合群的。我曾在一个原籍广东的同事家里,尝到过用苦瓜和虾米煮成的羹汤,那干虾的腥味喧宾夺主地盖过了苦瓜的清纯,实在令我不能恭维。一餐下来,那碗汤几乎就没人乐意去喝第二口。我还自己曾试着以酱油红焖,结果却焖出了一锅烂烂的红浆糊,食之如同难以下咽的中药补膏。苦瓜的个性实在也是够强烈的了! 苦瓜会让人吃上瘾!好似那四川人嗜辣子山西乡民喜酸醋宁波地方竟有爱食臭冬瓜臭菜梗之嗜臭癣一祥,但凡习惯了苦瓜的人,大都会有一种一日不见苦瓜便怅然若有所失的感觉,夏日酷暑唇干心焦口内无味时尤甚。我到现在也没弄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有时便免不了用一种文学的修辞手法来作比拟了:但凡个性强烈的,都是不平庸的,有魅力的,人是如此,苦瓜不也是如此的吗? 调回上海后,我也就很少吃到苦瓜了。“文革”已经结束,日子变得愈来愈好过起来,讲究饮食烹调不再是可供声讨的丑行而是成了一种科学、文化、甚或是某种身份、地位和素养的标志。可吃的、随你挑来吃的、吃得起的、吃得不耐烦了的东西太多太多了,苦瓜很快就只成了记忆。偶有一次,我在熙熙攘攘的菜市一角,见到了它的,不,应该说是已经完全熟透了的、已经不再是苦瓜而已经变成了《辞源》里所说的“锦荔枝”的它。它失却了那种鲜艳欲滴的翠绿,黄巴巴地裂开着,露出了烂糟糟的内瓤,里面藏着几颗深红色的大籽儿。兜售它的人对出了神望着它的我说,好吃着呢,锦荔枝呀,你不信尝尝这籽儿,甜得很的呢!我慌不迭地逃开了。 哦,苦瓜苦瓜,我宁愿永远只记着你的苦味! 1994.7 ------------ 第四节 最差景点 北戴河的洁净美丽,给我留下了极佳的印象。面东兀立于一片汪洋之中的“鸽子窝”,更是因了那一派天造地设的清朗宏阔之气,成为聚凝了北戴河海魂山神的精华之处。帝王将相,文人骚客,没个去了北戴而不登那座群鸽栖息的临海山岩的。 有意思的是,在我看来可属最差景点的,竟也在那里。 我是早早地赶了去看日出的。运气不好,一片苍穹中,那金盆托出之处恰恰聚了大块的乌云。我与百把个诚心朝拜的中外游人们面东端坐于那鸽子窝顶足有两个来小时,而一睹阿波罗风采的希望,却随着天色的渐次明亮而一点一点地消失。好在这一方岩壁本就占尽了渤海湾的最佳山色水景,我放眼远眺那灰蒙蒙的渺渺的天、灰蒙蒙的茫茫的海,那几叶不知是在天还是在地的点点渔舟,那极目之处的似有似无的地平线,倒也觉着了一种毫无装点修饰的天地本色,心内的尘世浊污被荡涤一空,融融然地好似自身也化入了那一片灰色之中。尽情享受着这无有日出之辉煌却有白云汪洋之宁静的美景,我甚至都庆幸自己没遇上一个万里无云的艳阳天了。 从鸽子窝的崖顶拾级而下时,我想,怪不得哩,就这么座临海小山,山门口的票却要卖到七元钱一张,如此美景,值! 正这么想着,却在不意中发现了一块赫然立于山脚的木牌,上书两个大字: “龙宫”。 好个勾人心魄的字眼儿!我身不由主地走近了去,于是便见到了指路的箭头,还有两行说明的文字:一是说凭入园的票根进此,二是标明此处景点系北京某家专事园林建筑教学的学校设计建造,很有点儿立此存照以作炫耀的意味。既不用雁过拔毛似地另外化钱(当然我后来便明白,其实那入“宫”的费用是已经纳入在门口的入“园”票内的了),又有如此神秘兮兮的名目和来路清楚的品牌介绍,我何不乐而游之? 只是一近“宫”门,就明白“龙宫”其实是个人造的山洞了:偌大一个不规则的窟窿,乌沉沉地凹进在本来是郁郁葱葱的山坡底部。洞口抹着淋漓的水泥,好似一个没盛好粥汤的破碗。同样是以本色的水泥浇铸出来的两个“龙宫”大字,暗淡地横于洞口上方,只须一望,便足以抵消掉一大半原本想象中的关于龙宫的金碧辉煌了。 洞不大,略低头便可进入,但没走几步,一脚就踩入了一个水坑。当然罗,既然是龙王爷待的地方,有点水是正常的,我想。这么想着的时候,“咚”的一下,脑袋撞到了一块硬物上。举头瞻仰,方知是一长条不知是人为的水泥板呢还是天然的花岗岩,横亘于离地一米余的前方。我不过是个中等个子,也已在上额撞得了一个大包,若是位高点儿的男士,龙王爷这个下马威可是要让他出点儿眼泪鼻涕的了。不过说句公道话,我在眼前金花散去后,定眼细瞅,倒是发现那块大概是表示龙宫门楣的横石上面,是写了一行模模糊糊的字儿的:“当心碰头!”怪只能怪我自己入官心急,瞳孔又不如猫儿扩张得快! 一路注意着,那鸡肠子似的阴暗通道有好几处横着这样的警告,可见如我般饱有收获的先生女士是大有人在的了。脚下的水坑倒是可以避开的,因为愈往里走,那存积的水愈多,有几段路已几近小河,于是便有人在路上架起了长长的窄窄的木板,一条接一条,如同旧社会老码头上劳苦大众背负三座大山时走着的“过山跳”一样,颤颤地载着新时代弯腰曲背地“当心碰头”着的我等游人,以免其跋涉之苦。真得谢谢那架路搭桥的“龙宫”管理人!只是摩登的皮鞋虽可保住,透着气的鼻孔却无法关闭地吐纳着那积水的一股股腐臭之味一我不知道龙王爷是用肺还是用腮呼吸的,那正宗的龙宫里有没有空气净化器,否则真要生癌。 “龙宫”的精华景观都在一个个开凿于这条鸡肠水道两侧的壁洞里。壁洞大小不等,小的只立着一个青面獠牙的虾兵蟹将,泥塑的,大概是当龙王的保安员的罢;大的洞有十来平方米,洞口大都标着一个与龙富有关的美丽的神话的题名,如“八仙过海”之类。洞口很小,可从外往内窥视,不可进入,我想这一定是出于保护神仙的隐私需要。只,是从游览者的角度言,又是多了一份伸颈搜视之累。可我不伸颈搜视也罢,这一视,却实在是大大地吃了惊了——我实在没有想到,煌煌龙宫内的堂堂龙王爷和他老人家的众多属下,竟已破败沦落到了这番地步:几乎每一尊神仙王爷的塑像,都已被这阴潮不见天日的山洞之内的恶浊之气,浸蚀得发了霉,酥了骨,烂了穿戴,有的甚至还残臂断肢,掉了脑袋!在标了“龙王宫”的最大的一个洞府内,我看到了已经酥成了一个锉把子的龙王爷,他老先生的五官平平地分不清了哪是鼻子哪是眼,便是那,三寸丁谷树皮“武大郎也比他俊了也!王爷身旁还有一滩稀泥,从覆于泥上的水渍斑斑的衣冠来看,该是他的结发老妻龙王娘娘无疑!呜呼,观此”王宫,便是年薪百万邀我入内,我也宁可做个阳光底下的平头百姓! 踩着“过山跳”小心翼翼地行进着时,我遇到了好几组正辛苦劳作着的修缮工。他们好象是在维修着洞内的电路——若是没有那一路的照明,这脚下的一二百米就可堪称通向阎王殿的黄泉路了——因为我在湿淋淋的岩壁水路上,见到了一段又一段的电线,还看见了好几个晃荡于头上的接线板。有几个老师傅似乎是要整修那一个个壁洞里的神仙们,因为我看见他们已经钻进了某一宫正在努力地把神仙身上的褪了色的衣冠往下扒,于是我就在这神圣的传统的龙宫内,目睹了一位一丝不挂的仙女,好象街上专卖店里没套上时装的模特儿一般。 我急匆匆地往不远处已经可见一点日光的出口逃去时,不禁想,这到底算是哪一路的“龙宫”?把刚刚经受了大海阳光的温情抚慰的人们引入这个洞穴,让他们卑躬曲膝地走这一直条黄泥路,无论是视觉还是嗅觉,无论是脑袋还是皮鞋,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只受污染无从愉悦,这简直是人类弄巧成拙作茧自缚的绝妙阐释!然后我又很宽厚地想,游览这一类的人造景观,本来就不可有过高的期望值,造物主的伟大博广,又岂是渺小的人所能临摹和比拟的?要想钻进一个人工山洞就领略到鸽子窝顶的天色海景,本就是痴心妄想嘛!可话又要说回来,我再想,人造的景观,只要设计者和建造者不存欺世盗名之心,也并不都是这么糟糕的呀,远的不提,就在这方北戴河,我就去过一个名日“秦王宫”的景点,那仿古的建筑,尚忠实于史实的总体构思,造型俊美的塑像,还有稀疏相间比较合理的园林布局,都还是可以让人感受到点儿文化气息或者说是得到些许休憩的空间的,但愿这儿的“龙宫”,经了那些正在阴湿和腥臭中苦战着的师傅们的修缮改造,真也能化腐朽为神奇! 洁白的日光从正前方的洞**入。我如同刑满释放的囚犯迫不及待地扑去——应该说是钻去,因为那出口比入口更小,我等游人是必须弯了膝盖骨弓成个虾米状方能从龙宫仙境返回浊世人间的。待我伸直了腰吁出一大口气时,我看见了一位臂缠红袖章的老先生,自然是此“龙宫”的管理人啰,正笑眯眯地望着我。我在他那布满皱纹的脸上,见到了一种一如顽童的、看见别人上了当之后的、有点儿恶作剧意味的笑容。于是我也不禁粲然。 1994.8 ------------ 第五节 咫尺天地内 无限人生中——我的阳台书房 新居是包给一位专事装璜的朋友作整修的,从设计到施工,我一概不闻不问。多年相知的好朋友,又都是喜好业余爬爬格子的,还用我事必躬亲费神费力吗? 他没有辜负我们多年的志同道合。竣工那天,他给了我一个惊喜:那一步宽三步长的阳台,他竟为我改建成了书房! 银灰色的铝合金窗框,大开面的透明玻璃,将一方外面的世界划归入了我的居室领地。窗是移动式的,顶端挂下深红色的平绒窗帘。推开窗撩开帘子可放入清新的空气,可遥望白云蓝天;拉起窗,垂下那片深红,三平方米的空间里便填满了温馨和宁静,外面的世界纵有多少冰霜风雨都已于侬无关。凭空增添出三平方米的空间来,这三平方又因为本来就与内房隔了门窗砖墙,所以实际上是多出了一间房,那种得了便宜多了一份占有的满足感,真不亚于买了几年的“聚宝盆”终于中了奖,更像是眼看手中的股票行情看了涨。在居室空间尚不能充裕地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增添一方与外界分隔的可以自主的空间,纵然小,毕竟是多了点回旋的余地了。 地盘虽小,却将我数百册常用书容纳了进去。朋友原是木工出身,亲自动手,在原本用以搁放花盆的水泥平台下,依了那平台的尺寸,做了一长排垂直到地的书橱。扁扁的书橱分上下三层,每层近一尺,进深度为20cm,正可容通常的书籍杂志垂直站立。打开捆门,行行书脊便赫然在目,取用是极为方便的。 西首那垛墙,是用以分隔隔壁芳邻家之阳台的,如今在我那面毛拉拉的水泥上,严丝密缝地贴上了洁白的瓷砖。紧贴了这一片洁白的,是我的书桌,朋友为我定制的,长度正是阳台的宽度。书桌制作得特别地宽大些,因为朋友深知我,这是我驰骋的疆场。案头依墙立起一排书架,安了茶色玻璃弹簧门,不但是为了挡灰,更是为了阻挡烈日的光照,免得我心爱的书们过早地人老珠黄了。书架上方,天花板下,挂了个吊橱,既是意在充分利用空间,借天不占地地安排个可以放大开本工具书的地方,也是为了便于安装那具精致的吊灯:那小橱的底板,恰好正是吊灯的支点! 一把舒适的皮革转椅,令这间小巧玲珑的书房凭添了一份豪华;书案左侧的台灯,选了款式新潮的空顶大罩,让晚间柔和的光如水般喷洒出来,小屋更多了一点现代情趣。而所有的家具,朋友都为我漆成了银灰色,他知道我喜欢宁静。 如今,我几乎每晚都端坐在这咫尺天地之中,用我的笔,描绘着无限大的人生。我永不会忘记我的心灵手巧的好朋友,是他,在我美丽温馨的家里,专为我,开辟了一方神圣的领地。 1993.5 ------------ 第六节 风味小吃自成趣 我有一个嗜好,每到一地,总不爱坐饭馆、吃食堂,而喜欢串街走巷,寻觅风味小吃。只要那吃食的确带有地方特色,店铺之简陋、方桌之陈旧、板凳之坚硬、食具之粗砺,我倒是从不计较的。 前不久到西安开会。一出车站便被“羊肉泡馍”四个大字吸引住了。正是中午,店堂里挤得满满的,空气里弥漫着羊肉、大蒜、胡葱、花椒、香醋混杂的味儿。长途跋涉,满嘴苦涩,顿时来了食欲。更有趣的是那特殊的吃法:先买上若干“馍”——其实是未曾发酵的面粉烤成的干饼,再自己把它撕成碎片——据说撕得越细小越好,然后端着这一碗碎片到厨房去,掌勺师傅起油锅,炒羊肉片,加佐料,再加羊肉原汁汤,最后将那碗由顾客手工制成的“碎馍”倒入沸腾着的酽汁之中。由于佐料品种极多,红的辣椒、绿的蒜叶、黑的酱、黄的芥末,再加上白色的富有吸收力但却不易煮烂的干馍,那一大碗“羊肉泡馍”,不但香气四溢,而且色彩缤纷,实在是够能“吊人胃口”的了。 在西安开会的几天里,尽管常有幸品尝名菜佳肴,然而总觉不如那“羊肉泡馍”入味。 同样的感觉非此一次。有一年盛夏到南京去。亲戚招待得非常周到,几乎顿顿有板鸭和肫干。然而印象最深的,却是玄武湖门外的那碗拌凉粉。摆摊子的是一位千千净净的小姑娘,在浓密的树荫底下,一张小桌,两条板凳,守着一大块颤巍巍的凉粉冻。我刚一坐定,她就用一把“萝卜丝刨”在那大块凉粉冻上刷刷划了几道,指尖顿时涌出一堆白白的、细细的、半透明的、晶莹可爱的粉丝来,然后用一双红漆竹筷将粉丝挑入一只蓝花白瓷小碗,浇上些辣油和酱醋,再撒上一撮切得极细的嫩姜丝和葱花,把碗轻悠悠地搁到了我的面前。前后动作不过分把钟,轻盈利落,就跟那围绕着她的树荫和一阵风一样,给我平添了许多凉意和快慰。 如果说,金陵的凉拌冻粉是以其清淡爽口吸引了我这样一批外乡食客的话,那么,南国厦门的“生拌章鱼”,则是以其浓烈的腥膻异味,让我这位喜好风味小吃的馋猫为之折倒了。 那是一次纯属自费的旅游。在一片酷似鸟语的异乡方言的包围中,我发现了一样见所未见闻所未闻尝所未尝的食品。蹲在饭店门口出售这东西的一位大嫂,用还算流利的普通话告我道,这叫章鱼。章鱼,这总听说过的吧?是的,听说过。怎么这么小呀,像蟑螂似的。当然哕,小得像蟑螂般大小的才可以吃呀,大的,像面盆,像渔船,别说你吃它,它还吃你呢!一番话引起我非吃它一吃的恶意。于是掏钱买一碟,共计四枚,竟要了我十元钱。不管它,开辟个新食谱,值!怎么个吃法?我问。好吃着呢!我给你弄。大嫂说着,用一把剪刀将那四个蟑螂形的东西剪成了碎块,然后撒上酱油、麻油、葱、蒜末、醋、胡椒粉,最后又盖上了几片腌萝卜。吃去吧!保你吃一回终生难忘!大嫂很自豪地断言道。 其腥、其粘、其韧、其怪,的确令我终生难忘。尤其使我刻骨铭心的是,食此怪物之后不到两小时,我便上吐下泻几近脱水。那次旅游,就此败兴。 只是如今回忆起来,还是挺有趣的。 1994.5 ------------ 第七节 难忘的大圆台 列车缓缓地驶进了杭州站。等候上车的旅客已经排好了一行行长蛇阵。我的眼前突然一亮:我看见月台上有一个水泥砌成的大圆台,十数个水龙头安装在它的下方,有一个人正用一个大茶缸在接着水。那水,竟是冒着蒸腾的热气的开水! 我很难形容我当时的心情。意外的惊喜使我猛地从座位上弹跳起来,两手一左一右抓起了自己的和邻座那位老大娘的茶杯,一边急急忙忙地冲向门口,一边对走道两边的乘客们喊:“快下去,站台上有水!有开水!” 简直是一呼百应,一节车厢里呼啦啦一下子站起了一大片人。 长途旅行,列车严重超员,车上的茶水已经断档了数小时。疲劳加干渴,这个滋味实在很不好受。邻座的老大娘喝不惯“可口可乐”,我平时是个带点瘾头的“茶客”,如今都只好硬捱着。我们把解渴的希望留在本次列车的终点,然而我们却发现了这个圆平台! 平心而论,车上没水,责任并不完全在列车员。列车超载,耗水量大,这是原因之一。有些旅客不节约用水,进一步造成开水的短缺。我曾见到个没有座位而端坐于茶桶之上的汉子,为了不让太多的打水人前来干扰他的位置,竞将开水龙头拧开,任水哗哗淌光。结果非但使前后几节车厢的人饱受干渴之苦,还将好大一块地方弄成一片水洼,脏不堪言。当然,某些负责开水供应的列车员之不负责任,也是毋庸讳言的。 或许正因为此,杭州车站新设立的这么一个普普通通的“开水供应台”,才深深地镌刻上了我的记忆。 人在旅途,可以见到多少人,看到多少物,遇到多少事!但许多人、事、物,都只是过眼烟云,瞬间即忘。而那些给人以关怀和温情,助人于危难和窘迫之中的,却会使人永久难忘。杭州站在站台上设立一个开水供应台,当然不是什么壮举,但却体现出设立者关心旅客的拳拳之心,那涓涓流淌的清澈明净的开水,滋润了旅客干渴的喉咙,温暖了他们的心! 我永不会忘记这个大圆台。 1991.4 ------------ 第四章 情爱辑 ------------ 第一节 缘是一种情 什么是“缘”? 以前总把这和神仙、僧道相联系。庙宇,高僧,仙,道,轮回,因果,然后方能论“缘”。但有时又会极世俗、极狭窄地以为“缘”即“爱”,“爱”即“缘”——这实在是把“缘”异化为“爱”了。 后来老起来了,过不惑了,近于知天命了,心如洞开,双目去翳,方渐渐识得了“缘”之真谛。 老母得了重病,症候在她身上,焦灼的痛苦却烙到了我和我的胞弟们的心里。作揖叩头地觅医寻药,岂但是出于道德观念上的孝心,更是因为了一脉与生俱来的血亲。小弟工伤,从外地赶来的大弟把他从一楼背到三楼。被背的牛高马大,负重的瘦小赢弱,大弟硬是两手着地,一级一级地爬上了40级阶梯。还曾见过一个孝子,因为妻在自己的老父患病时关心不够而从此失去了爱意,老父西去,两口子便开始了离婚程序,他那份先天的血缘亲缘,已经盖过了后天的情缘、姻缘。血缘亲缘是人生第一缘。再无他缘的人,也不由自主地拥有血缘、亲缘。父与子,母与女,姐弟兄妹,妯娌连襟,叔伯姑舅,八门九族,不都是因了有这一份缘,才组合到了一起吗? 很欣赏鲁迅赠予瞿秋白的著名条幅:“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同怀”是先天的血缘,“知己”则是后天的人缘了。人缘到了知己的份上,已是极致,难。都说人心隔肚皮,凭交际讲口才只是显示社会功能,人与人要到知己的程度,或许一辈子也寻觅不到。降低点标准罢,人缘却是无处不在:人缘落在寻常处,便有了朋友,朋友间会产生友情;人缘定位于社会关系上,便有了同事,同事间或融洽欢愉,或淡漠似水,或尔虞我诈,只看那缘在哪一份上了。左邻右舍是缘,旅程邂逅是缘,同乡同里同饮一口井共享一片天有缘,为了某一个目的来自****稍聚即散的,何尝不也是有了点儿人缘? 一见如故之缘,通常在同情间。若是异性,便是一见钟情之缘了。自然是有缘方能钟情。缘会生电。有缘的频率会打开有缘的脉门。而一旦情爱萌动,身在缘中的男女就会虽万死而不辞,世上于是就演出了许许多多悲欢离合的故事。少男少女的故事且不去说它,有时耳闻目睹到了一些相见恨晚的迟暮之爱,倒是格外地让人心动。我的两个朋友,一个将近半百,一个快度花甲,竞就在各走了人生之大半辈子后,死死地认准了这份情缘,在苦恋暗恋了数千个日子之后,终于甘冒天下之大不韪,再不顾那血缘亲缘人缘,活活拆卸了两个福禄双全的家庭。一头缘起,一头缘尽,世人当作何评说方是?什么评说都无意思,他们在走着自己的路了,他们生来就有这份情缘。 生死落在一门脉里,无论入的是父系还是母系,都是缘;恩爱聚于一个空间内,不管是稍合即散还是终生厮守,也都因了一个缘。同窗同志密友知己,共鸣共识相见恨晚,恋人爱人情侣伴侣,意,绵绵情切切难分难舍,是正在缘中;陌路人擦肩而过,阳关道独木桥各不相干,当年的好友如今反目成仇,有过男欢女爱而恩断义绝,则是平生无缘抑或尽了缘了。如此看来,有缘无缘就在有情无情间。缘,实在只是一种情而已。 我以为我这是识得了缘的真谛。 1994.4 ------------ 第二节 多余 四十五岁后我们俩愈长愈象。眉毛都开始稀疏,后半截还时常会突兀出一两根 “寿眉”来。不知是谁学的谁,说话间都喜欢皱眉,于是眉间都竖起了两道刀刻般的皱纹,似是在深思熟虑,似是作严峻状,儿女们却道是一面孔苦相愁容。 眼泡都浮肿,下眼睑挂下很丰满的肉蛋,他两只,我一双。两人都是 “四眼”,晚间搁下笔脱了那老式黑框秀琅架眼镜时,早晨闹钟响了要上班去,匆匆起床急急把眼镜套上时,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大致上你便是我,我便是你了。 于是镜子便是多余。友人送来一盆鲜活茂盛的茶花。绿叶一片片油亮挺刮,花蕾一粒粒含苞欲放。 友人说这次送的可是名贵品种,上等次的,名号叫 “白雪塔”,养过了年一开春就会爆出拳头般大的洁白无瑕的重瓣花朵儿来。 不禁双双神往。很小心地侍候了几天。不久他便北上出差,不久我就南下赴会。 不久两人都不在上海,家中儿女虽放暑假却以为 “万物生长靠太阳”,把那 “白雪塔”生生地晒在烈日之下。全家团聚了那花却焉了:十几枚蓓蕾掉得一枚不剩且枝叶清一色变成焦黄色。 友人闻讯而来,跌足而叹。我问道还能救活吗?友人不语,以两指齐根一掰,只听得 “叭”地一声, “白雪塔”很脆很脆地折断了——原来早已成了柴爿。阳台上于是又多了一个空花盆,花盆空了自然成了多余的。 却并不是毫无雅趣。两人都爱猫。后来终于觅得了一头不很纯种的波斯小猫。 一家四口都喜欢得发狂。任它窜上跳下,把沙发布撕得稀烂;任它一屁股坐到稿纸上,并且把书桌上的笔们扫到地上;任它夜间硬挤到我俩之间,毛茸茸地贴着皮肉痒不可耐。 什么都可忍耐,但那猫尿猫屎之异臭却实在熏人,直熏得饮食无心、坐立不安、头昏眼花、文思堵塞。 去看那专供波斯先生方便的煤灰盆,却是千干净净得很。于是一起循味而寻。 拉开沙发,一滩;掀起床板,一堆。扫、揩、洗、喷点花露水,但那余味仍绕梁三匝,久久不散。 内行人教诲说,应该密切注视,时刻准备着,把有方便需要之迹象的猫先生及时地请到煤灰上去;经过十天半个月的如此引导,便可养成其良好习惯。 他摇头了,我亦畏难。十天里他要校毕一本书稿;半个月里我要完成刚开了个头的中篇。 于是只好忍痛送走可爱的小波斯,因为它毕竟是多余的。前几年不像这几年,家具可以拆零。 我们的成套家具中配有一个梳妆台。很漂亮的梳妆台,紧挨着他的书桌。 参考书放上去,复印资料放上去,校样放上去,必复之来信放上去,层层叠叠,摇摇欲坠状。 据他说是很有次序的,要取什么从哪里取他能一矢中的。只留一角不放这些,放药,先是胃舒平、速效感冒等,后是胆道通血脂平之类,今年开始添入麝香保心丸和硝酸甘油。 终于有一天,女儿要去参加一个什么晚会了,站到了这个很正宗的梳妆台前来。 偌大的镜子有一半被挡住,美丽的连衣裙只能映出一半。女儿叹道,这梳妆台呵,真是多余了! 多余的东西真多,却是因为我们的时间一点也不多余了。两个人都有自己的事业,家庭是共同进行事业奋斗的场所。 偶有两人相对默坐以心交谈的片刻,我总会从他的眼睛里读到这么一句话:你不是个称职的主妇,但你对我来说,永远也不多余。 我回报的虽是同一句话,他也从未说过:这是多余!1990.10 ------------ 第三节 别淡了亲情 人生在世,唯有亲情人人都拥有,最平凡又最珍贵。或许正因为其平凡,很多人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才醒悟了它的可贵而悔之莫及。 那是一次笔会,同室的是一位才华横溢的女作家,写小说的,单身。因为投机,谈兴也便格外地浓,常常海阔天空地一聊便聊到半夜,互相间的了解也日深一日。某一夜,话题不知怎么的忽然转了向:原来总是在很高瞻远瞩地谈人生、谈社会、谈历史、谈他人、谈他物的,这一会竟谈起自己来,而且中心还落在检讨自己以往的过失上,两个人一时里都被一种深深自责和内疚的情绪控制住了。引出这话头的是她。她告诉我—— 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去世了。 那朋友是位男士。我们很要好。我知道他喜欢我,我也已经莫名地把对他的敬重一步步换成了信任、依赖、随意,以致于放肆。我们还没来得及把关系往深里发展,但已经拥有某种后天的“亲情”。他的病来势太凶,只三个月就夺走了他。我最后一次去见他,他安静地躺着,比往常我们相处时看上去更加英俊和清朗。我向他的家人要了一张他的相片珍藏着。我不会忘记我们有过的那段默契的时光。 但是,我只要不看那相片,我就怎么也不能清晰地回忆起他那安宁的、坦然的面容来。明明白白地留在我记忆深处的,是他紧蹙的双眉、紧抿的嘴唇。那是一次很平常的约会,一半为公务,一半为相聚。我们说好了在一个地方碰头,然后同行。我按时到达,他却迟到了半个钟头。我忘了我自己常常迟到,忘了每次我迟到他只有焦急而从无暴躁,只有关切而从无埋怨,只有体谅而从无责怪。这时,我只觉得这车水马龙的十字路口噪音贯耳、尘土飞扬使我难以忍受,我只痛恨这坏天气阴惨惨地这么冷这么湿还要刮西北风,我想我真倒霉傻拉巴几地呆在这里真是何苦呢?我有好几次竟想一甩手走了拉倒,反正我吃透了他不会对我动气。就这么情绪鼓动着,待到他一出现在我面前,我都没让他喘上一口气,兜头兜脑就冲他大发了一通脾气。我说了许多很刻薄的话,但内心很明白他不会无端迟到。我们约定的地方,离他实在太远,而那段时间里的交通,几乎每条路都在“肠梗阻”。他默默地承受着。他不是个没脾气的人。他的浓眉几乎连成了一线。他咬紧了牙关,强咽下了我无端地加给了他的伤害。那伤害,是凭着他赐予我的容忍。而容忍,完全是出于我们之间的还未曾言说的亲情!虽然,我们不久就和解了,可是,他的委屈忍让的神情,就这么永远永远地烙上了我的记忆里,直到人冥睽隔,这辈子再无改悔的机会! 我接着说—— 我完全理解你的悔疚。我俩有着共同的性格弱点。人们通常称赞我们这种性格的人率直,其实,过于率直,办事欠思量少斟酌且不说,脾气也容易急躁,与人相处,特会伤害人。要是伤害了别人,特别是那种厉害的,人家不干,针尖对麦芒的,这矛盾和磨擦不就来了吗?要是伤害了自己的友人亲人,他因为爱你原谅你而忍了让了憋了这口闷气,但他的心却受到了伤害。从自己这方面来说,脾气上来时不顾一切乒乒乓乓只图自个痛快,待风雨过后冷静了下来,心内明白伤了人特别是伤了自己的亲人,那种心痛和无奈,那种懊悔和自责,像炮烙似地永久地烙上心底,想抹也抹不去呀! 我小时候是随外婆生活的。外婆疼爱我,结果也惯坏了我。我跟外婆特亲,但是仗着这亲情也就对她特任性。我对外婆耍脾气惹外婆生气恼火发怒伤心的次数,多得真是说不清了。但是,最让我如今每每想起就懊悔万分,我的心将因此而永远难以安宁的,是我在进入大学之后竟还向我年迈的外婆发作的那顿臭脾气。起因是我随手乱丢东西,于是外婆就把我的一份英语讲义当了引火纸烧了。她不识字。我记得我大发雷霆。我记得我外婆先是手忙脚乱地在纸篓里寻觅,指望着还能留下几片,那表情完全是如同一个巴望将功赎罪的罪犯。我记得我竭力夸大着“事件”的严重性,好似我外婆就此耽误了我的远大前程,以此来吓唬我的文盲外婆。我记得我外婆那苍老的脸上布满了懊恨、自责,甚至还有恐惧。我永远也忘不了她当时如同一个犯了过失的孩子般的那种手足无措,而其实那几张讲义并没有什么大用处。对着她大喊大叫的,是她一手拉扯大的外孙女。外婆去世已多年了。我常梦见她。梦中的她,常常是向我睁着一双诚惶诚恐的眼。我的心即使在梦中也是好痛好痛啊!我不知道我将来是不是真的能在那边的世界跟外婆相会,要是真能,我要跪在外婆面前,请求她原谅我,宽恕我,跟她说,我下回再也不会了! 她插话道—— 人啊,往往是到了那过失已无可弥补了,方才醒悟!这才叫悔之晚矣呢! 我说—— 倒也并不尽然。理智会复苏人的良知,善良会激发亲情。反过来说,因为先天的血缘和后天的接触而形成的亲情,又常常会引导了理智来观照和反省他人的和自身的行为,以明辨是非。正因为此,我们还是很可以在来得及改悔时弥补我们的过失,修复我们那曾在最易受伤害的亲情上所留下的疤痕的。 我可以拿我的兄弟作例。他是干市政建设的,还当着个什么头,整天挺忙的。母亲住在我这儿,他无暇顾及,大家都谅解,也惯了。可是前不久,母亲得了重病,卧床不起了,老人到了这种时候,特别地希望有亲人在自己的身边。从她那一代的观念出发,还格外地看重儿子是不是在惦着她,是不是在乎她。她总是盼着儿子能看她,尤其是星期天、节假日。可是我兄弟总是忙,他对那大片的工程和大批的工友的确负着重大的责任,所以即使在我妈住院期间,他也很少亲自前来探望。他实在走不开,心里却又放不下,于是就派了他走得开的徒弟部下来,我母亲的床头边,堆满了他托人带来的食品、补品。这么过了一段时间后,忽一日,他突然出现在母亲床边了。穿着一身沾满了泥水点子的工作服。他是搭了一辆摩托来的,只在母亲身旁坐了十来分钟,匆匆忙忙地又叫了出租车返回了工地。之后不多久,是个星期日,他又来了,手上提了只甲鱼。我见他肿着眼泡,问他,方知他在工地上附熬了一个通宵。我说:“那你何必大老远赶过来呢。一只甲鱼,让别人送来不就可以了?”他疑惑地望望我,问:“姐,你不是在批评我吧?我前一阵子……?”“什么呀,”我赶紧说,“都知道你的确是忙!”他闷了一会儿,才又开了口: “忙是忙,可毕竟还不是忙到根本就走不出来的地步。问题是千头万绪的事中,我总是把过来看看妈给妈一点安慰放到最末一位。而且,我还总以为花了钱派了人也就是尽了责了,不明白人最看重最珍惜的是那份亲情。姐,我告诉你,我前不久去参加了一个老职工的追悼会,他那儿子趴在遗体上哭得昏天黑地的,口口声声说自己对不起老爷子,因为他父亲得病那几个月里,他正忙着些什么,没去看望过几次。我听着那哭声可真是如梦初醒。这几天我老是在反省自己呢。姐,我们也不能用各种借口,为自己对亲人的疏远和冷漠辩护开脱。姐,你跟妈说,我往后一定会常来看看她老人家的!” 这以后,我兄弟果不食言,怎么忙也常挤了一点空隙到妈身边来坐坐。实在过不来,就拨个电话来,跟妈聊几句。也真有意思,我妈的心境真就明显好转,近来那病症也轻了不少。我说,亲情可真滋养人哪! 她为我们这次谈话作了总结—— 真该为你的老母亲庆贺,也该为你的兄弟庆贺。及时付出自己至诚至爱之亲情的人,不但温暖了亲人的心,同时也熨贴了自己的心,不会因对他人的冷漠和伤害而留下终生的遗憾,你说是不? 说到底,重视和珍爱亲情,还不只是个人的和个体家庭的事。我们不能想象一个对自己的亲人都冷酷无情的人,能为他人为社会作出多少无私的奉献。或许正因为这样,无论东方西方,人们都推崇那些重视和珍惜亲情的人,如果真要找出人类的普遍的共有的“人性”,我想,这就是。 1993.5 ------------ 第四节 初恋是双向的 常有青春报刊或是青春版面的编辑向我约稿,要我写一写我的初恋。 这自然是个极好的题目,无论是读者还是写手,都喜欢。 我迟迟不写,到今天才写这第一篇,是因为我总也不太能弄清,这“初恋”,到底是指哪一恋。 是不是少男少女情窦初开,对某异性滋生了一种愉悦依恋之情,此情且既不是兄弟姐妹类的亲情,又不是革命同志般的友情,很非驴非马的,就算是了? 好像是的。 可是,如果这种萌生了的恋情,只有天知地知自个儿知,人家压根儿一丁点也不知晓,俗话说是“剃头担子一头儿热”,这算不算呢? 好像不大能算。 比如我记得我念初三时,学校里让我们到部队里去接受军训,我们认得了很多兵。有一个兵常跟我下棋。我的棋极臭,而且棋风不佳,落子常悔。这个兵从不发火,很自信很大度地由我赖去,偶有我太胡搅蛮缠的时候,也只是抬起头,用一种很诧异于遇到这等人的目光瞅我一眼。这目光实在是很打动我的,以致于我在军训的后半期,能在一大丛服饰肤色个头三一律的兵们中,一眼就把他给确认出来。军训的内容早忘光了,这个不知其为何人的兵,他作为一个男子汉的宽容谦让,却让我牢牢地记住了。我那时大约是十三四岁。这算不算初恋? 我以为不能算是。一动心就算,那么这样的次数实在是太多的了——至少我这个并不见得特容易动心的人就有过许多次。高中时我参加了学校的民族乐队,吹笛子。我就读的是女中,当我们乐队教练的是毗邻一所男女中学的一名高我一届的男生。印象中他很严肃,一天到晚没一丝笑容,对我们这些乱吹胡拉的女生极为藐视。但我们全乐队的女孩子都喜欢他,很把他奉若神明。我也一样,哪天他没来,我的笛子就老是吹走调。现在想起来,大约是大部分女孩子天性喜欢高仓健式的硬汉子,不爱看甜腻的奶油谄笑的缘故罢。 不过话又要说回来,青春年少的女孩子,没什么世事经验,生活中若是近距离地出现了奶油类小生,往往也容易被打动。我就曾经遇到过一个:优裕家境中培养出来的独子,衣著整洁,油头粉面,走路时两条腿很有势地甩呵甩地,还拥有一架我们那时很稀罕的照相机可以讨女孩子喜欢的。于是有那么一阵子,我也觉得这个男孩很受看,与他相处,心情很是欢快。这种欢快,算不算是“恋”了?我可决不承认。我只承认我动过心。 我对别人动心,人家浑然不知,这不能算“恋”,那么,人家对我动心,我或是糊里糊涂不知不觉,或是有来无回知而不觉,甚或不相投机反生厌恶,自然更不能算是有过个什么“恋”了。若是把这也当作“恋”来误读甚或享用,悲剧或者丑剧就会酿成。我耳闻目睹过不少玩恋爱游戏的人,其共同的特征是自己并无真情实意,但又并不拒绝别人的“一头热”,将他人的感情当作炫耀自身的装璜和满足精神贪欲的美味佳肴,到头来,大多是自食了恶果的。 让人动心的因素是很宽泛的,可是令人真正进入初恋的状态却实在并非易事。那种“一头热”的单相思,充其量也只能到达“发烧”的层次,跟真正的“恋情”之间,无论在程度上还是在质量上,都还差着一大截子。要我说,只有当一头阳极,一头阴极,在互相吸引之后,终于撞出了电火花,这才是沟通了,变化了,行动了,才有资格称得上是正宗的“初恋”,才可载入人生之历史史册。我第一次见到我现在的爱人时,说实在的一点都未曾动心。他貌不出众,为人腼腆,开口说话还是一派不脱乡气的绍兴官腔,我是属于那群嘻嘻地暗笑着这个老实巴交的年青助教的调皮女学生中的一个。他自然也并没有注意到我。我长相平常,衣著寒酸,混在美女如云的中文系女生堆中,实在够不起色的。可是,我很快就钦佩了他的勤奋和才识,他也发现了我的吃苦耐劳,然后我们就开始惺惺惜惺惺,你见了我顺眼,我见了你愉快,双方都觉得找到了自己的另一半了。我们恋得很深沉,很热烈,两个人都是第一次感到此生是谁也少不了谁了。经了足足五年之久的“初恋”之后,我们在相当艰难的历史条件和极为贫困的物质境况中,结成了夫妻。前不久,我们已经庆祝过了我们的银婚纪念日。 以我的经验论,发育正常而又完全的“初恋”,应该是双向的。 一旦悟出了这一点,我就可以为我的“初恋”准确定位了。于是也便有了此文。 1994.夏 ------------ 第五节 信任是爱的基石 晓玉大姐: 昨天,我和我丈夫大吵了一场。 说起来真没意思:不为别的,只因为我摸了他的口袋。 他跟我结婚快两年了。我们一直相亲相爱,虽说谈不上举案齐眉,但也是互相尊重和谦让,从不为小事生气翻脸的。我从来也没摸过他的口袋。我们婚后在经济上合二为一,发了工资大家往抽屉里一放,要用时向对方说一声,谁也没对谁起过什么疑心。我昨天只是有点儿好奇,想看看他口袋里到底还剩多少零花钱了,就去翻了翻他西服上的几个口袋。我没想到他下班回来后,马上就发现他的口袋被我摸过了,脸红脖子粗地向我发起火来,还说我这样做是不尊重他的什么“隐私权”。他不对我发火倒也罢了,他这么一闹,我倒真的犯了疑了。两口子之间,还有什么“私”可以隐的?不过就是几个口袋罢了,还谈得上什么“权”不“权”的?摸了口袋,就这么火冒三丈,保不住真的是有什么不可告人的事儿瞒着我吧?我把我这些想法说了出来,他更是发了怒。昨儿一个晚上,我们谁也不搭理谁,我都把眼睛哭肿了! 晓玉大姐,您倒说说看,自己丈夫的口袋,有什么摸不得的? 您的读者陈芳 陈芳女士: 你好。 感谢你对我的信任,向我倾诉了你的苦恼和引发了这一苦恼的缘由。人和人之间,信任是一座桥梁。有了信任,也便有了沟通。你说是吗? 朋友间如此,夫妻间不也是如此吗?你们俩因了缘而相识,因了爱而相聚,应该说,相互间的信任是你们滋生爱巩周爱并且升华了爱,最后将自己交付给对方的基础。你们成婚之后,经济上非但“合二为一”,而且还在你们的小家庭内做到了“按需分配,各取所需”,更是你们之间的信任已经达到了相当高的层次的明证。反过来说,如果你俩连最起码的信任都不能建立,那么,你们还会象你信上所说的那样,“相亲相爱”,“虽谈不上举眉齐案,但也是互相尊重和谦让,从不为小事生气翻脸”吗?你俩的爱是很深的,你们的婚姻是相当牢固的。 那么,我给你一句忠告:为了珍惜你俩的爱,务请珍惜你俩之间的信任。 由此,我再给你一个批评:你出于“好奇”而摸了你丈夫的口袋,是一种不信任的表现。你丈夫因此而发了火,倒是情有可原的。 想必你有点儿不服气。“自己丈夫的口袋,有什么摸不得的?”你说。这话听起来虽无大错,但恕我直言:这是你的狡辩。我请问你一句:你难道是在无意中将他的口袋摸了个遍吗?当然不是。那么,是不是因为你丈夫的衣服要换洗了,你才去摸了他的口袋?显然也不是。你是有意识地、为了更切实地了解你丈夫的情况而去摸他的口袋的。所以说,你的所谓“好奇”,在本质上是一种猜疑。而且,你的猜疑看来还不仅仅在所谓的“零花钱”上。你丈夫发火之后,你的情绪失了控。失控之后的你数落他的那些话,正是你平素心存疑窦的内容。这就更难怪你丈夫对于你的“摸口袋”之举要火冒三丈,而且还一下子就把问题的实质点了出来:指责你是侵犯了他的“隐私权”了。应该说,他是够了解你的。 夫妻间的无端猜疑,是侵润家庭健康肌体的一种恶性肿瘤。它会在一点一点地瓦解了双方的信任之后,使本来宁静温馨的家庭愈来愈弥漫起狭隘的多疑的猜忌的躁乱的不良气氛(我们不妨称之为“情绪病毒”),口角甚或争吵会愈来愈多,互相间的尊重和谦让会愈来愈少,对家庭的责任感和珍爱心会愈来愈淡漠,最后竟会因了一丁点的小事而引发埋藏久矣的定时炸弹,彻底地毁了这个家庭。生活中这样的悲剧,我们见得还少吗? 有个古希腊的神话,不知你有没有听说过:一位名叫潘多拉的女子,将从天上嫁到人间。天帝临别送她一个盒子作为嫁妆,但叮咛她万不可擅自开启,必须交给她的丈夫严加看管。潘多拉却抑制不住自己的好奇心。她老在猜测那美丽的盒子里到底藏了些什么。她总想开开来(就是摸一摸)探个究竟。有一天机会终于来了:她丈夫外出打猎(就是上班)去了。潘多拉打开了盒子。盒子里的东西一下子全飞了出来。那是天帝借助于潘多拉的好奇之手,用于惩罚人类的种种不幸,诸如猜疑、嫉妒、阴谋、灾荒、洪水、饥饿、战争等等。潘多拉一看不妙,连忙关下盒盖,那盒子里已经只剩下了一件东西,那就是“希望”。亲爱的陈芳同志,你知道吗,当你因为无端的猜疑而摸了你丈夫的口袋时,你已经打开了那只“潘多拉之盒”了! 好在“潘多拉之盒”里还留着“希望”。只要你是个明达事理的女子,你会及时地有效地修正自己的不当,调整好你跟你所爱的人之间的关系的。衷心地希望你们俩的这次不快只是你们爱情生活中的一个小波折。教训常常会使人更聪明,经了波折的爱情会更坚固。我祝福你们! 您的朋友 晓玉 1994.7 ------------ 第五章 文事辑 ------------ 第一节 文学之真伪 日前与友人去杭州一名寺。参拜兼游览之后,入一素斋。龙井香茗三巡过,忽见端上一大条姜黄葱绿油亮酱稠的“松鼠黄鱼”来。友人见我惊愕,解释道:假的。不是真的鱼肉荤腥,其实仍是素的。不信?动筷!于是挑开“鱼皮”,发现乃豆腐皮,油里炸过;于是探寻“鱼肉”,方知都为豆腐干,很精细地剖成片切成丝剁成末了;于是挟起“鱼眼睛”注视,原来是两颗水发的亮闪闪的大西米。乃至入口,更是满嘴香菇香干盐糖味精,全无鱼味。 我不喜欢这种不真实的菜肴。 正如我不喜欢那种装模作样地以华丽的形式掩盖不真实的内容的文章一样。 我以为,任何一种文学形式、文学手段,不管有多么先进多么前卫多么玄妙,若是游离于作家切身的真实感受之外,便很难成为内容的良好载体。豆腐皮炸得再油光锃亮,包容的毕竟不是鱼肉而只是一腔豆腐千丝。写意识流的人虽然很多,为什么只出了伍尔芙、乔伊斯几个高手?模仿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家各大洲都有,为何无人超过甚至接近南美的马尔克斯和阿斯图亚斯?道理很简单:并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达到让发自内心的真实取得相应的外部形式这样的高度的。 正如我吃鱼爱吃原汤原汁清蒸鱼,而不喜添加大量糖醋、蚝油、咸卤,更厌憎以豆腐皮大西米装扮成鱼一样,我宁可读那些不作伪饰直言其事直抒胸臆不刻意追求形式效果的文章。 事实上,一个能够惊天地、泣鬼神的传说或故事,本身就隐含了某种形式。当它经过作家的笔具备了文学的形态时,即使它不去披挂世上最时髦摩登的外衣,它也一样形成了它自身的形式,具有了它独特的魅力。 反之,无真情实感无切实内容无真切感受,却一味追求时髦华丽、抑或假扮贵族矫揉做作,只会浑身散发出虚假味而显得面目可憎。 我称这一类未得文学真谛却又以“文学”自命的文学为“伪文学”。 十里洋场的旧上海有一种人叫“洋装瘪三”。他们胸无点墨、家无宿粮、甚至身无分文,但西装革履、裤缝笔挺,表情和动作都很规范地绅士化了的。他们“不怕天火烧,独怕跌一跤”,因为全部家当统统都在那一身“行头”上。在我看来,这种“洋装瘪三”,可作为文坛“伪文学”的形象比拟物。 幸而世上毕竟还有“真文学”。 若要作比较,可以这么说:真文学是黄金,伪文学是镀金;真文学是一片厚土,伪文学是一层薄冰;真文学庄重正派,伪文学轻佻邪佞;真文学有切肤的感受,不发不为快,伪文学为有利可图,不图白不图;真文学不附丽于他人他物独立于世,伪文学全赖天时地利哥儿姐儿们吹捧帮衬;真文学为民众欢迎为历史承认成败不在一时一处,而伪文学则急功近利专赶浪头只能昙花一现如过眼烟云。 存心吃鱼的人,不会因为那伪装的鱼酷似真鱼而以为真的吃了鱼。 诚心吃素的人,不会因为未曾将豆腐伪装成鱼而不再乐意吃素。 道理是一个:真实的人都珍重真实。 遗憾的是:香烟缭绕的庙宇殿堂前,总有一些不僧不俗既要服斋又向往着荤腥的人们,所以,那种鸡鸭鱼肉其形豆腐干其内的东西,总会有人光顾并因此而不断翻出新花样来。 1991.8 ------------ 第二节 皇帝的新衣在文坛 读书的,作文的,都知道“皇帝的新衣”的故事。 子虚乌有的“新衣”,经了两个骗子的描绘和吹嘘,尤其是因了这两位骗师所构筑并大事张扬的一种理论,即但凡不识这“新衣”者均为傻瓜的理论,竟不但得到了虚荣的皇帝的认同,而且还动摇了那位足智多谋的殿前大臣的自信心,使他对自己的看不见那“新衣”的眼睛和向来引以自豪的高智商产生了根本性的怀疑。大臣于是撒谎道,他也看见了那“新衣”。非但看见,他进而描绘道,那“新衣”之美,还是他见所未见的哩。大臣的阐释很重要。大臣是尊而贵的榜样,阐释是前卫而先锋的引导。有关美丽的“新衣”的谎言于是拓展且流行。说谎成为宫廷行为并趋向民间。平头百姓纵有怀疑,但谁也不乐意当那份显示愚蠢和贫贱的傻瓜。险些乎,骗子们的空无一物的“美丽的新衣”,以及关于“新衣的美丽”的理论,竟就成了举国上下公认的事实和真理。 幸而还有那不明事理的小儿,喊出了无忌的童言。 幸而老百姓良知未泯,立即认同了小儿的真言。“皇帝没穿衣服呢!” “皇帝光着屁股哩!”大实话马上就击退了谎言。 不幸的是骗师不止活动在童话里。 更不幸的是,骗师们所利用的,又是人类最普遍又最根深蒂固的弱点。 近年文坛最显明的实例,莫过于对那本被称为“当代红楼梦”一书的热炒了。书未面世,即有多人描摹了其夺目的异彩。先声夺人的近期效应是,被激发了好奇心的人们巴了眼急吼吼地等着热包子出笼可以尝鲜;而嗅觉灵敏的书商,则瞄准了这个行情,如风如云般集结于出版社门口等了拉货去卖;先声夺人的后期结果,是所谓的“当代红楼梦”几乎成了定论,一时里竟在文坛造成了惟有天知地知的腹诽和你知我知的私议,却无公开的批评和理直气壮的异议见诸于文字的局面。如果说,反常的未雨绸缪只不过是出于商业上的目的而无可厚非,那么,当人们,特别是那些很专业、总以“纯”、“高”、“雅”自诩的文坛中人,在饱吞了一串又一串的框框框框、十分清楚了那宣传的异彩纯属心造之后,却还在很长一段时间和很广一个区域内不肯和不敢喝一声“皇帝是光屁股的”,这就不能不说是真正地演出了当今文坛的一出“皇帝的新衣”了! 更有甚者,是在一位被尊为朦胧诗首的狂人用利斧砍杀了自己的妻子之后,竟还有那么一些人,把他们的兴趣和文才,多情地争先恐后地浇洒在对此人之所谓“非凡”的“奇才”的追忆上。追忆的重心落入了奇文奇事和奇才奇情,追忆者的目标就已经不再是为了那被追忆的人,而是为了证明和显示一下自己了——显示自己对那人之赏识,显示那份赏识中酽酽地透出的别具慧眼,显示那慧眼毕竟是有着看得见“皇帝的新衣”之功力!这一股力图在赞叹“新衣”之美轮美奂中博得智者声名的潜流,实在正是素以智者云集为自豪的文坛,竟在杀人血案发生之后的三个月中,可耻地现出了几无一人挺身而出说几句公道话的尴尬局面之症结所在! 文坛时不时地闹一场“皇帝的新衣”出来,其实由来已久,只不过那剧情常变、形式有异而已。记得“文革”时,上海地方权贵曾组织一帮笔杆子,弄出了一本叫做什么“作战史”的书来。这是一部无论在什么时候从什么角度看都是令人难以卒读的劣作,但是一经出笼,马上就有很多的人和很多的文章立了出来,很理论很义正辞严的鼓吹它的异彩,就好似皇帝的大臣们为皇帝的新衣喝彩一样。当然,人们可以以那时的特殊历史条件来为自己的违心之言作辩护,可是后来呢?后来发生于文坛的、如走马灯般地演出的一场又一场的“皇帝的新衣”,又该作何解说呢?并非有谁逼迫,却是文人自身的劣根性在作崇:常常是只要有人有那胆量和脸皮,猛不丁地张扬出一面前所未有过的大纛出来,马上就会震慑住了芸芸众生,至少是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令很多的人处于只有腹诽而不得不噤声慎行的尴尬境地,以免因为不识“新衣”而受人小觑。听由他人强奸自己的意志,乃出于自身心理的威压,这比外部世界的逼迫更为凶险。其后果是,菲但老骗师尝得了甜头,花样百出地变本加厉,而且促生了新一代的小骗子,让那“皇帝的新衣”的故事,如同流行歌坛的红歌星般常换常新一茬又一茬地接续了下去。 出演“皇帝的新衣”一剧,大致说来需要三种角色:一是骗子。存心作恶的骗子,其目的不外乎骗取钱财和沽名钓誉。商场的骗子多为钱,文坛行骗则多为欺世盗名了——时下情况有所变化,骗得名利双收的已大有人在;二是蠢人。比如那位皇帝,他对自己的智力从根本上就没有信心,看不见“新衣”却真心地以为,盖在于自身太蠢,对“新衣”的存在从来也不敢怀疑——这在文坛表现为对集团式的大轰大嗡和假洋鬼子式的虚张声势之盲目从众和怯懦附丽;三是骗子的帮凶。那位明明什么也没看见却能阐释出“新衣”之富丽堂皇的殿前大臣便是。这是一种明明知晓自己面临着一个骗局,却因为不愿充当“出头椽子”而故意地昧了良心说瞎话假话的人,比起前面那种因无自信也就只能人云亦云的蠢人来,更加可悲和可恶。并不高明的骗师,采用安徒生早已戳穿过的骗术,竞能相当成功地奏效一方一时,实在还是利用和调动了这种人心性深处潜藏着的虚荣和虚伪,迫使他们背叛了他们的学识和良知,在骗局中充当了助纣为虐的角色。 惟愿有更多的天真的孩童,用他们未经污染的声音,喊出“皇帝没穿衣”的事实。如若这样,割除那广见于现实生活的各方各面的、为人们所不齿和哂笑、却又由许多人放纵助长及更多人畏于剖露的社会的痼疾,就为时不远了。 1994.4 ------------ 第三节 厚积薄发小识 我三十八岁那年才发表第一篇小说,并获了奖,奖品是七十二头一组的景德镇名瓷。用这套兰花白玉瓷摆了圆台面请客,客人们都认为我创作势头很好,不妨一鼓作气再接再厉。我不久却转了向。那几年正是成人高等教育办得热火朝天的时候,我担任教职,于是也忙得可以:学员们为搏一张文凭而苦读;我为谋个职称而务必于教务之外多多益善地积累我日后足以参与竞争的“成果”——按有关规定,创作是算不上“成果”的。我编教材,编辞典,写“关于二十年代女作家群”之类的论文,带了书面评论稿去参加作品讨论会,甚至还搞了点翻译。五六年时间就匆匆地过去了。 待到我调转船头,重新驶入文学创作这片我心向往之的洋面,并且向读者奉上我那“上海女性”系列中篇《阿花》、《阿贞》、《阿惠》时,我已越过了四十五岁这一时下一宽再宽的为“青年作家”所划定的最高年限了。 我却至今不悔。 在文学创作领域中,只争朝夕固然可嘉,厚积薄发也还为时不晚。 厚积的生活土壤不会亏待耕耘者。在我中辍了创作的几年里,生活得很辛苦,但也很充实。我所不断面临和努力解决的生活难题,日渐丰富了我的素材仓库。生活同时在锻造和修炼我,使我对世事的理解和对人生的感悟日益深刻透彻。由于一头扎入成人教育工作之中,我在一个阶段里虽失却了埋头笔耕的时间和精力,但却高密度地接触了一大批在那段时期里最活跃的拚搏型的、争做生活之强者的、十分清醒的审时度势借改革开放之春风努力体现自身价值的年轻人。作为个体形象,他们中的一些人,后来成了我的小说,特别是以青年一代为主要表现对象的《阿惠》和《女儿难》中的主人公的原型;作为一个截然不同于五六十年代人的新的社会群体,他们以全新的意识和蒸腾的活力,强烈地辐射、渗透着我,使我调动起自身的经验和感悟,不断地更新改换了过去一些陈旧的观念和僵硬的视角。我曾比较发于八十年代初及八十年代末我的前后两期作品,发现两者的差异既在生活包容量的贫富悬殊上,也在作者对生活理解的浅深低高上,其间的进步,不能不说正是那五六年生活的馈赠。 我认为,生活的厚积过程,实际上是作家的生成过程。对于一个作家来说,生活的色彩无论是惨淡还是浓烈,生活的道路无论是顺畅还是坎坷,生活的赐予无论是公正还是苛刻,统统都是一种积累。一场十年之久的“文革浩劫”,造就了整整一代雄踞文坛的作家,不正是一个明证?几位因历史的原因而一度遭受命运捉弄的文人,一旦熬过了那凄风苦雨的日子而重新拿起笔来,不堪回首的往事竟成了汩汩涌流的创作源泉,也是实例。 “上海女性”系列的三个中篇面世之后,不少友人为我可惜,说我浪费了那么丰富的生活积累,三个中篇完全可以衍化成三个长篇。我感谢他们的好意,但又不无自信地答日,不要为我如此慷慨地捧出了未经掺水发胖的“干货”而担忧,我所厚积着的生活之井,远未掏空呢!我自小与“阿花”、“洪剑春”、“陆宝宝”们厮混在一起。他们中的一些人虽然已经作古,但他们的音容笑貌,一个个的都活在我心中,一待我觉得时机成熟,我自会用我的笔让他们复生于文坛!我的娘家,至今还在山东路,还在那虽不名叫“永安弄”但却又完全是一条“永安弄”的弄堂里。我喜欢回娘家。我与我笔下的阿贞、阿惠一样,只要一走进那狭窄窄、闹哄哄、一片匆忙的生存空间,就犹如土生土长的鱼儿游回了属于自己的水域。我胸中积累了多少关于这片水域的故事,三个中篇,焉能覆盖完了? 更何况,“山东路”式的积累并不是我的积累之全部。我至今记得1967年年末,我远离了生我养我的上海,在一个阴沉沉朔风怒号的大雪天,踏上东北那厚积了冰雪的梆硬溜滑的土地而仰天八又痛跌一跤的情景。我不能忘怀我万里迢迢赶去就职的那个学校,它是一排低矮的平房,陈旧而肮脏,赛似生产大队一级的饲养场。大门面对着一望无际的北大荒,夏日里满栽着茁壮的听天由命的苞米和高梁,冬天便成为壮阔无垠的天然溜冰场。我在那块不城不乡不土不洋的地方生活了五六年之久,厚积的生活内容,后来有许多进入了我的小说“上海女性”系列中篇里。在发表于《时代文学》上的《没有结尾的故事》中,则表现得更集中更充分了。 当然,生活不等于艺术,厚积未必都能薄发。从厚积到薄发,有一个过程。这过程有的人很短,有的人却很长。我在“上海女性”系列中篇里所“薄发”出来的一切,大多经过了我许多年乃至于几十年的咀嚼,自以为已品出了其中真味,才敢于写了出来的。这“厚积”的过程,已远不止于生活内容的积累,更在于在理解基础上的过滤,在过滤之后的锤炼,在锤炼同时的内化吸收上。我深知自己不能像那些光芒四射的新星,让人一目了然地感受到明媚的亮度,于是就常常只好用很笨拙的方法,把我在作品中或许没有那功力曲折地表现出来的对生活的理解,对人生的感悟,对世事的评析,很不艺术地直白出来。在《没有结尾的故事》里,我常借用人物之口,发布我自身的感喟。在《女儿难》里,我免不了采取很老派的方式,即所谓夹叙夹议的办法,跳进跳出地品头评足,显露我的主观认识;而在“上海女性”系列的三个中篇内,我干脆采用了以篇首“题记”点明主旨的办法。《阿花》的题记是莎士比亚的名言,也是我从不断厚积着的生活土壤中提炼了出来的某一方面的观念,可作一例:“爱不受时光的播弄,尽管红颜和皓齿难免遭受时光的毒手;爱并不因瞬息的改变而改变,它巍然矗立直到末日的尽头。”把自己的观念如此赤裸裸地晓以大众,这在文学创作,本为大忌,但惟因这是我在长期发酵过程中的最终感悟,也是我从“厚积”飞跃到“薄发”的契机,我不能不一吐为快。 宽泛些谈“厚积薄发”,就不仅仅是个生活积累的问题了。艺术修养上的不断进步,鉴赏品位上的不断提高,语言文字上的不断老练简约,形象准确乃至形成自己的风格,都需要有一个“厚积”的过程。艺术追求本来就是无止境的,本着“厚积薄发”的处世原则,免除急功近利的浮躁心理,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去,纵使人生过半,仍然还是有希望攀上又一个新的高峰的。 1992.12 ------------ 第四节 无尽但有望的追求 我早就起意写写上海人,尤其是上海女性。虽然明知这是个难题,但还是想试试。蒙上海文艺出版社的《小说界》大方而大胆,从1989年开始,每年都在人多地少的情况下划出一方沃土给我耕作,到1991年年初为止,总题为“上海女性”的系列中篇终于面世了三篇。三篇小说,以老、中、青三代女主人公的小名为文题,即《阿花》、《阿贞》、《阿惠》。 我对有关上海人地域性格的讨论研究饶有兴趣。我的经历告诉我:上海人虽然是五方杂处的移民群体,但却已经形成了鲜明的容易识别又不易被同化的地域性格,探究这一性格的历史、现状、特征、走向并以文学的形式表现之,必是一件极有意义的事。 文学创作虽不能与理论研究相等同,但创作者对世事的思考和观念总免不了在有意无意中糅合进自己的作品之中。我写《上海女性》时,自感跳动于笔下的都是一个个久蕴于心的人、景、事,情感涌动得厉害,理念退化至无,但完成了“之三”《阿惠》之后掩卷一想,却禁不住吃惊继而莞尔了:这三个中篇,竟相当集中地表现了我对上海人地域性格的两大论点:其一,作为一个生存群体,上海人具有一种百折不回的坚忍韧性,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奋斗意志,即使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尽力而为之的理想主义心态。诸如《阿花》中陆宝宝的苦恋,棋痴洪剑春的追求,《阿贞》中曾贞与命运的搏斗,《阿惠》中方惠与安文光在出版界的开拓型探求,都足以显示出这一特点。其二,鉴于上海滩是近百年里突飞猛进地发展起来的移民滩,上海人非但自身来自****因而具有多元性多重性,而且还面临着一个在中国土地上并不多见的极为复杂的、中西合璧土洋结合的、集众家之长而又兼备各路之短的生存环境,因此,上海人的奋斗和追求,又带有适应性强实用主义色彩鲜明的地域特色。在具体的事务中,则表现为讲究策略,重视实效,处事不惊,随机应变,甚至如同《阿惠》中的女主人公所公然表白的:“只为目的,不计手段”。对上海人地域性格的这一认识,融合在我三个中篇的许多情节之中。 写上海人实在不易。上海人地域性格中的负面太生动、太丰富、太浅层化了,一不留心作者的笔就会被这些鲜亮诱人的材料淹没掉,在津津乐道于此时,滑向琐屑和浅俗,同时还滋生出自以为尖锐深刻的满足感来;上海地方的风土人情氛围环境太浓郁太厚实太个性化了,习惯于形象思维的创作者很难躲过那诱惑,若以为那便代表了上海特色的海派风味而听任自己的笔端沉湎于往昔的大世界哈同花园永安公司、抑或如今的石库门希尔顿卡拉OK之中,那就会在追求表面的艳丽别致之际,忽视了对上海社会之深层结构及上海人之内在本质的探究。话又要说回来,若是按有些理论,人为地让开躲开现实淡化虚化环境,把上海人从社会中分离出来作真空式分析,那么上海人也就不成其为上海人,那“艺术化”了的形象仅只成了手术台上供人解剖的尸体了! 写上海人难,难就难在要处理好几对矛盾上:既要通过作品所营造的氛围以及所展示的性格特征显示出地道的上海风味来,又要扫除那种追求噱头流于油滑的俗气和细腻有余力度不足的小家子气;既要不回避历史和现实,使作品具有比较广阔的历史涵盖面和人生沧桑感,又要不满足于展示世事变迁中的外部冲突,不因故事的曲折和人物的生动而浅尝辄止,努力将笔锋探入社会的深层和人性的本质中去;既要使作品看得下去,读得出声,吴侬软语有别于秦晋高腔,又不能矫揉造作,违反了规范化去追求特殊化,否则,就要弄出不三不四的怪腔怪调来了。 写好上海人,实在是一项虽然有望却又无尽期的追求。 1991.7 ------------ 第五节 对这一半世界的思考 我非常赞同冰心老人的一段名言:“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 我还非常欣赏曾经见到过的一则由女人写就的文题:《若让我选择来世,我还做女人!》 或许正是基于对包括自身在内的这一半世界之充满自豪感的评估,我的笔,严重地倾斜子女性题材。 我总爱将女性定为作品里的主人公。《阿花》、《阿贞》、《阿惠》自不待说了,题目都是女主人公的小名;近日在《解放日报》连载的《女儿难》,也是围绕着一个两难于事业与家庭之间的职业妇女展开故事的。刊于山东《时代文学》九一年第五期的中篇《没有结尾的故事》,原本的题名是《朱莲与白荷》,一望而知又是用了两个女主人公的名字,后来只是听了一位资深文友的忠告,决心痛改起题太不经意之前非,才忍痛割爱了的。 我的女主人公们大都很正面。我热衷于向世人展示这一半世界所拥有的真诚、慈爱、无私、勇敢、痴情、聪颖以及造物主格外优厚地赐予的美丽。世上并非不存在恶毒毒狠巴巴内外双丑的女人,但这些只不过是角落里有限的垃圾。何必要关注依恋并且夸大垃圾呢? 然而,当我回过头来审视我那几个女性题材的中篇时,我却连自己也不免吃惊了:我的女主人公们,几乎无一例外地经历过或面临着悲剧性的命运。典范的例子似乎是最早发表的《阿花》和新近面世的《没有结尾的故事》:粗率的阿花与精乖的陆宝宝几十年如一日深爱着同一个洪剑春,最终的结果却是,一个如芥蒂般无足轻重到老来也不过是个“保镖”、“老妈子”,另一个虽有过昙花一现的甜蜜却备尝绵绵无期的苦涩直至末日来临。朱莲和白荷,在小说里是一组对比体。她们在特殊的年月里同时被抛入一个特殊的环境,一个因为曾经经历过生活的磨难而学得了保护自己的几下招式,终于部分地掌握了自己的命运,一个却因其未曾玷污过的纯真而反被命运所戏弄,造成了自身的悲剧。 叙写女性的悲剧命运,描述她们与命运的搏斗,是我对这一半世界执著思考着的结果。我从我所拥有的纷繁庞杂而又生动鲜活的素材积累中,过滤出了这样三个基本事实;其一,几千年的封建积淀,造成了女性所经受的磨难甚过于男子的历史和现状;其二,愈是杰出的女子,包括真诚的、善良的、美好的、才干超群的等等,她所面临的逼迫就愈多、挑战就愈烈、压力就愈重;其三,女性只有在与其悲剧命运作不屈的抗争中,才能充分显露出她所拥有的真善美。 正是基于这样的认识,我在描绘这一半世界时,免不了总把目光投向泥泞的小路、偏远的角落、狭窄的斗室、等而下之的底层。与其去欣赏备尝欢乐之果的天使,不如来关注尚在炼狱中煎熬着的灵魂——这,就是我在思考之后拿起笔来时所作出的抉择。 1991.9 ------------ 第六节 上海女性的题外话 说来会让人感到有趣:“上海女性”系列中篇的第一部《阿花》,作于大洋彼岸澳大利亚悉尼大学的七楼图书阅览室内i其时我随丈夫作短期出访。他忙于打各种交道,把我扔在一边。悉尼城里该去的地方我都去过了,不久就感到十分寂寞。我的几句洋话只够应付日常“pa ty”,专业性强一些的场合我便成了半聋哑。我很快患上了“思乡病”,感到自己象是一条活泼泼的鲜鱼被扔进了速冻箱。我开始用笔来解脱自己。偌大的阅览室里常常只有我一个人,车厢式的半封闭座位允许我创造自己的天地。我写上海,写生我育我的“山东路”,写看着我长大和与我一起长大的人,写见到过和听到过的事……我怀着深深的眷恋和亲情写着,每天都感到又回过一次家乡,筋骨舒展地遨游了一番属于我的浩淼水域。回国时,我的手提箱里有了十万字的《阿花》初稿。 之后两年间,我完成了《阿贞》和《阿惠》。 我为这3个中篇冠上“上海女性”的总题,并无深意,只是大白话-3篇小说,都是写上海人的。 我对包括自身在内的“上海人”这一生存群体,怀有很复杂的感情。 每当我在两行石库门的夹弄里听到婆婆妈妈们甚至还有叔伯兄弟们为几毛几分水费电费诟骂不休时,每当我在公交车上闻到发自白细如豆芽般的小伙子身上的甜甜的雪花膏香味,继而又见到他们扭着脖子嫌鄙身旁的“阿乡”和“外地人”时,每当我接触到那类白天象条虫般恹恹地孵于咖啡茶室,晚上象条龙般翩翩出没于舞场酒吧中的“白相人”,我就会憋不住地生起一股对“上海人”的厌憎鄙薄之情。这种时候,我常常超越了自我,好似我并不是“上海人”之一员,足可以冷静地评判上海人的是是非非,生相百态。 但有时候我却会失却这种冷静。我在外地工作过八年。那八年里,我最不能容忍外乡人对上海人的攻讦,实在惹恼了我,我就拒绝给他或她捎带上海货。调回上海后,此习难改,每每读到从总体上贬斥上海人的高论,便禁不住要腹诽一番。在我看来,上海人的平均智商数,不但在全国,恐怕在世界上,也可属高水平等级;上海人对十数亿同胞乃至整个人类的贡献,应该是有目共睹的。上海人有一种气度,可以见异不怪,兼容并蓄;上海人有一种恒心,一旦认准了目标便全力以赴直至成功;上海人有一种判断力,可以在扑朔迷离月黑风高之际找出一团乱麻的线头、一片暗礁中的出路;上海人还非常能吃苦耐劳:可以在夏日37度高温时卧于三层阁的地板上一觉睡到大天亮。然后仅一碗泡饭半块乳腐下肚就两目炯炯有神地去挤水泄不通的公共汽车,力争不迟到不扣奖金不影响建设举世闻名的大上海。上海人的自我价值观特别强,所以上海人尤富活力,上海人无时无刻不在寻找机会,以促成自身的发达和扩展,君不见多少个前几年刚刚千辛万苦杀回老家来的“插兄插妹”,如今竟又组成了飘洋过海涌向外邦的滚滚洪流!上海人是开拓型的,不是保守型的;上海人是睿智型的,不是愚钝型的;上海人不穿长袍马褂,西服一上身就可体合身! 每每想到这一切,或者说是有人有事有环境氛围触发了我这样一些思索,我便失却了居高临下的冷静,隐退了许多不满和愤懑,手中锐利的解剖刀刹那间化为一把爱恋的红豆。我会忘乎所以地投入自己的情感,心中充满了对“上海人”的挚爱、宽容、同情和骄傲。《阿花》是我在异国他乡调动起了这种情感写成的,《阿贞》和《阿惠》,虽作成于本国本地“庐山之中”,执笔时也同样是把自己溶入了“永安弄”的芸芸众生里,同爱同喜同憎同悲,到后来竞有点分不清我是“上海女性”中的哪一个,哪一个“上海女性”才是我了。 强烈的情感投入使我过于偏爱了我自己笔下的上海老乡们。我赞赏阿花的义胆侠肠,钦佩陆宝宝的真心痴情,对木讷迂拙却不失其正直善良的棋痴洪剑春满怀怜惜之情(《阿花》);我细细叙写了阿贞如何被命运无情地抛入贫穷与屈辱的深渊,读者一定看得出我无非是为她在不正常年代采取不正当手段与命运抗争作道义上的辩护(《阿贞》);我对年青的阿惠尤其宽容:在并不避讳地描述了她那有悖于传统观念传统道德的言行举止的同时,我把她寻找自身价值的整个奋斗过程奉献给读者,我相信这正是需要人们“瞧一瞧光,注意它的美”的地方(《阿惠》)。即使是对于夺人所爱的郭平(《阿花》)、终生奉行拜金主义的李立立(《阿贞》)、粗俗淫荡的马博才(《阿贞》),只要在他们的人性中尚留一丝真和善,我也必不疏漏,叙而写之,不愿为构建诱人的冲突矛盾而遮掩他们身上的光点。 这有没有“美化”之嫌?有没有“拔高”之弊?我很忐忑。 但是我始终信奉一句名言:“咒骂黑暗,不如点亮一支蜡烛。” 1991.2 ------------ 第七节 你认识上海人吗? 我爹是个地道的山东汉子,皮肤漆黑,瘦骨嶙峋,抽烟一天两包,牌号不论。我妈是个标准的江浙女子,细皮白肉体态丰满年过七十了还能灵灵巧巧地跳老年迪斯科。父亲祖上是清一色代代种地牧羊栽果树的庄稼人,到了他这一代出了山沟进了大上海做起了买卖。母亲却是某个朝代某位相国的嫡系末代孙女,到她这一代辗转落入上海小弄堂三层斗室当家庭妇女。然后有了我,有了我这个“上海人”。 数以百万计的“上海人”,都跟我爹和我妈一样,原本属于黄土地、红土地、黑土地,只是在近一个世纪,方才来到了这一方东海之滨。他们曾归属于庄稼人、手艺人、读书人、做官人,在这一个世纪里,百川汇集组成了十里洋场东方现代大都市的“上海人”。 中国的“上海人”好比地球上的“美国人”,正宗地道土生土长的上海人,非但已为数稀少,而且反被视为异端逐往乡间。就如同美利坚是个移民国一样,上海滩是个移民滩,“上海人”是一组移民群。 这就决定了“上海人”的复杂性、多面性、令人把握不定的游移性。而这一切,又从宏观上形成了“上海人”与众不同的独特性。 我曾前后长达八年离开上海到东北和江西生活。我象大多数善于随乡入俗的上海人一样,很快就习惯了大葱蘸大酱、高粱米饭窝窝头、还有可令舌根发麻的苦瓜及嘴皮发烫的尖头辣椒。但是,又正如许多上海人所体会到的那样,我每到一处,即便能操一口尚为标准的普通话并显露出父辈遗传给我的豪爽的齐鲁遗风,却仍然用不了多久就让当地人一矢中的地确认出“上海人”来。 这很使我困惑。后来便成了我决心写一组专门描画“上海人”作品的最初契机。 从去年开始,上海《文学报》以整版整版的篇幅专题讨论“我心目中的上海人”。发了许多名家宏论,至今方兴未艾。稳健者力图面面俱到,议题大至沪城之国际地位,小到石库门市民心态面面观,洋洋万言仍意犹未尽。血气方刚者则立场坚定地站到“上海人”的对立面去,痛斥其种种不尽人意处,毫不避忌自掮耳光之嫌。并无针锋相对的辩论,却时有相左之意见,于是据说撰稿人已经愈来愈多了。 我静悄悄立于一侧,默默地思索着、评判着、学习着、反驳着。谁能对专门研究包括自身在内的生存群体的讨论无动于衷?更何况,其时我已拟就了总题为“上海女性系列”的数篇小说的大纲,首篇《阿花》已在《小说界》上出笼了。 《阿贞》是“上海女性系列”的第二篇。往后我还将推出第三篇《阿惠》。“上海人”本是个群体概念,它是由许多许多个体构成的。你要认识“上海人”,非得多结识几个具体的活生生的上海人不可。相信我笔下的上海人,能有助于你了解上海这个大世界,或许还能使你切实地触摸到上海人的脉搏,而不再仅仅是他们的衣饰外表。 1990.6 ------------ 第八节 从《女儿难》谈起 《女儿难》在《解放日报》连载后,我获知了不少来自于读者,尤其是来自于女性读者的意见。对于我在这部小说中所显示出来的关于女性命运的思考,大部分读者是持认同态度的。 我写的是一个两难于职业和家庭之间的女执法官的故事。作为一个负有相当责任的社会人,她必须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坚持原则,乃至于在一定的情况下铁面无私到六亲不认;而作为一个家庭中的女儿、妻子、母亲,她又不能不时时面临着原则与亲情、公务与私事、社会大环境与家庭小氛围之间的矛盾,所以她活得很累、很艰难。当然,也惟因这累、这艰难,才使她的生活显得充盈、厚实、风波叠起、色彩斑斓,她在苦苦地燃烧了自己的同时,也享受到了奉献出光与热的幸福和自豪。 我自认为我在这个文学形象的身上,比较集中地反映了现今职业妇女的追求与困惑。社会发展到愈来愈文明阶段,也便有愈来愈多的女人挣脱了被圈养的囹圄;她们参与了愈来愈广泛的社会活动,也便有7愈来愈复杂的迷茫、焦灼和彷徨。女人不再仅仅为一个家庭和一个男人而活着,于是女人的文化也便带有了更多的社会性。《女儿难》正是试图表现女性命运的这一嬗变,或许也因为此,才引起了女读者们比较普遍的注意和比较强烈的反响。 自然因为自己也是女性,我对女性问题的研究素来饶有兴趣。近两年涉足小说创作,很顺势地把笔触伸向了女性题材领域。在我已经发表的数部中篇小说中,主人公无一例外都是女性,这在我,倒也是始料未及——并非预谋,仅只是多年定向注意的积累终于有了个喷发口而已。 我曾简要申述过我对女性命运思考的结果。我认为,几千年的封建积淀,造成了女性所经受的磨难甚过于男子这一事实,而愈是杰出的女子,包括真诚的、善良的、美好的、才干超群的,她所面临的逼迫往往就愈多、挑战就愈烈、压力就愈重。文学作品若要真实地反映女性问题,恐怕就难以回避这一事实。我同时还认为,真正优秀的女性,只有在与其悲剧命运作不屈的抗争——无论这抗争以何种形式进行,也无论这抗争是败还是胜——才能充分显露出她所拥有的真善美。所以,一个有良心的不屑于欺世盗名的作家,就必不会用自己的笔抽去女性抗争命运的灵,而只留下供世人享用的肉。正是基于这一认识,我笔下的女性形象无论是传统型的还是开放型的,中老年的还是青春期的,柔弱无依的还是刚强豪放的,甚至无论是正面的还是属于反派角色的,在骨子里都有着一股不向命运低头屈从的“硬气”、“傲气”。我以为,这便是女性世界中最弥足珍贵、值得大书特书的精髓! 对女性命运的关注,似乎并不为女性作家所独有。古往今来的许多男性作家,其中包括许多英名盖世的大文豪,同样对描绘人世间的这一半天地,倾注了极大的热情,而他们的许多成名作代表作乃至传世之作,竟也都是抒写对女性命运的悲悯和进一层的思考的。道理很简单:不仅仅是因为夏娃本来就与亚当一样占据了人生的一半,而且还因为女性问题乃是社会问题之最敏感、最显露、最直接地牵连着核心的部位,所以对女性命运的探究,足以引发出对社会对人生的最大幅度、最深底蕴、而又永难穷尽的思索来! 我将以我的笔参与这永无止境的探究。 1991.11 ------------ 第九节 女性系列小说创作中的若干断想 一 一九八九年起我开始涉足****创作。在此之前,我写过不少儿童文学作品:小说、童话、散文、乃至于动画(卡通)文学脚本,1989年还出了一本集子,陈伯吹先生为我写了数千字的序言。写得眼看顺手了,我却觉得不太“过瘾”了:许多生活积累、许多对人生的感悟、许多亟欲一吐为快的呐喊、许多困惑疑虑,似乎都难以容载于儿童文学这一叶方舟之上了。于是就调转船头,向****领域扩张。一千便难收场了,直至今日。成绩不大,比起许多驰骋于这方土地的老将来,无论数量还是质量,都自愧弗如。 难哪!在学校里我可称为“骨干”,年年都是超工作量;在家里我肩负两头重担,一头是夫妇双方的老父母,一头是两名高消费求学的大学生。在每一名职业妇女都真正深感其重的“职业”与“家庭”两座大山之外,我又甘心自愿地钻入了“业余写作”这第三座险峰之下。于是家里日渐变得凌乱不堪,每顶锅盖上都积起了厚厚的油垢;于是除了逢年过节,我都难以满足老父母盼我陪着叙谈闲聊的愿望;于是两三年里不拆不织一件毛衣成全了成衣店里的好几笔生意;于是寒暑假成了“农忙”季节、年末突击劳动日,或是焐出一身痱子,或是坐僵了双脚长出了连成片的冻疮。勉勉强强地,才算在这两三年里既没影响了本职教学工作,也还没丢弃了孝女贤妻良母的荣誉,同时向文坛奉出了可怜巴巴的若干作品。难哪! 于是,九一年我动笔写了一篇以《女儿难》为文题的中篇。 二 写完《女儿难》后我蓦然回首,自己也不免吃惊:原来在八九至九一的两年内,我所发表的几个中篇,主人公竟是清一色的女性!《阿花》、《阿贞》、《阿惠》自不待说了,文题都是女主人公的小名;发于山东《时代文学》91年第5期上的《没有结尾的故事》,主人公是两名初涉尘世的女大学生;而《女儿难》,正面人物罗华与反派主角何美英,又都是女性。难怪前不久参加作协组织的与检察院的联谊活动上,我一自报家门,就有人作恍然状:“喔,专门写女性的!” 这恐怕主要是因为我自身是名女性,而且素来对女性问题的研究饶有兴趣,多年的定向注意积累到一定时候,写作便成了喷发口。更何况,由于女性问题是社会问题中最敏感、最显露、最直接地牵连着核心点的部位,因此,对女性问题的研究,是可以引发出对社会对人生的最大幅度、最深底蕴、而又永难穷尽的思索来。这,也正是除了有女性作家偏爱女性题材之外,还有那么多杰出的男性作家对女性问题表现出极大热情并且终于写出了他们的成名作、代表作、乃至于传世杰作之原因所在。 三 我曾在一些报刊上说明过我对女性问题思考的结果。我以为:一、由于几千年的封建积淀,造成了女性所经受的磨难甚过于男子的历史和现状;其二,愈是杰出的女子,包括真诚的、善良的、美好的、才干超群的等等,她所面临的逼迫就愈多、挑战就愈烈、压力就愈重;其三,女性只有在与其悲剧命运作不屈的抗争中,才能充分露出她所拥有的真善美。 我的这些认识,通过我对众多的女性形象的描绘,已经鲜明地显现了出来。在总题为“上海女性系列”的三部曲之首《阿花》中,我写了三名与同一个男人有感情纠葛的女子:无论是粗率的阿花,还是聪颖的陆宝宝,还是柔顺的金梦旦,她们都拥有着一颗痴心、一片真情,最终则都在悲剧命运降临于自身的过程中保护了乃至成就了自己所爱的人。《阿贞》和《阿惠》侧重于表现优秀女性对命运的抗争,曾有人批评我为过于强化理想化了,我却至今不悔。我在生活中赞赏那些具有抗争意识的女性,我在阅读古今中外以女性为描绘对象的作品时,也特别钟爱那些不屈于命运拼死相争并且在抗争中方闪现出生命之火花的女性形象。我特别厌憎站在那一半世界而把这一半世界当作赏心悦目的景观来津津有味地描绘细细致致地咀嚼的创作态度——这种态度,我以为是社会生活中的大男子主义在文学创作中的变异表现。当轮到我拿起笔来抒写我自身所属的这一半的世界时,我决不会抽去那以“抗争”为核心内容的灵魂和精髓,而仅只留下供世人享用的肉及皮囊。 四 一位男性文友,搞理论的,读了我的《女儿难》和《没有结尾的故事》后,很疑惑地问道:王晓玉,你是否有“仇男情结”?我愕然,请教他何以提出这怪问题。他于是就条分缕析了:首先,你笔下的女性都很正面,似乎是世间一切真善美的化身;其次,你笔下的男性却无论正角反角,在品性上和能力上乃至于性格上,都远不及那些女性,有的自私、有的懦弱、有的首鼠两端优柔寡断,有的卑琐低下粗陋淫荡,因此你的作品所展示的男性世界,竟远不及女性世界那么流光溢彩纯真美妙;最后,你常常情不自禁地在小说中夹杂一些对人生世事的评点,其中不乏女权主义的理论。等等等等。 对一个女性作家来说,安一顶“女权主义”的帽子是很容易的,而要驳斥类似我那位文友(他是我的很谈得来的朋友之一)的并无恶意的指控却非易事。近日在《上海妇女》读到一篇立意深刻见解精辟令我倾倒的文章,作者叫“虞人”的,那文内有一句话,我觉得倒可以用来解释何以我的男性文友会对我产生上述疑虑: “当一种社会现象成为一种历史格局时,打破这种格局就必然要涉及社会的每一份子,亦即需要全社会作相应的调整。” 男子统治世界,是几千年封建势力所搭建出来的历史格局;大男子主义以文学艺术为载体作充分的宣泄,恐怕也是一种历史格局。若有女性作家在文坛一试叛逆,自然便容易引起不认同感、反常感,于是那“女权主义”或“仇男情结”式的嫌疑便很自然地成了对反常现象的注解。我想,除非“全社会作相应的调整”,否则,有了自己独立个性的女性作家,恐怕是免不了让人目为异端的。 五 常听一些活得很苦很累的女同胞怨艾地表示:来世投胎当个男人去。我不能苟同。男人活得也累。为偷闲偷懒而想当男人是一种误识。争取妇女解放固然艰难,阻挡这一历史潮流的那一股努力也很辛苦。我倒是非常欣赏冰心老人的一句至理名言: “世界上若没有女人,这世界至少要失去十分之五的真、十分之六的善、十分之七的美。” 拥有了一大半真善美的女人,何不以此而感奋,而自豪呢?身为一个女性作家,我愿以我的笔尽量充分地展示出包括我自身在内的这一半世界的旖旎风光! 1991.12 ------------ 第十节 关于《我要去远方》的对话 王建华(以下称华):读过你的“上海女性”系列中篇及连载于《解放日报》的《女儿难》等作品,印象中你对女性题材饶有兴趣,也擅长于描画女性形象。可是最近却在《上海小说》今年第2期上见到了你以男性为主人公的中篇《我要去远方》,这是否意味着你把目光和笔触转向男性世界了? 王晓玉(以下称玉):也是,也不是。我最近交出的三个中篇,主角都是男性,《去远方》是率先刊发的第一篇。对我来说,这可以看成是一种转变。但同时,我又正在写一个长篇,主人公“紫藤”,依然是位女子。我对女性命运的关注,不减当年。其实,这世界本来就是由男人和女人组成的。便是这篇《去远方》,主角固然是许书,可若是少了那安琪和苏珊,又哪里能构成一幅完整的画面呢? 华:说到画面,我倒以为,你这篇小说的最大特点,是提供了两幅对比鲜明、反差强烈的中西文化比较图。一幅的背景是澳洲悉尼的塔默拉玛沙滩,上面有半裸浴场、豪华别墅,还有一间由苏珊出资、雇了许书经营的“诺姆诊所”;另一幅则画尽了上海老城厢文庙乔家栅一带的市景,包括那数家合用的接水站,那一踩一声咯吱响几乎垂直于地面的木楼梯,那些相濡以沫民风尚淳的平头百姓们。你显然是有意地安排了这样两幅画面,让它们容载下你对中西文化进行深层比较后的思考结果。或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我觉得你这篇小说比起你过去的作品来,显示出了更加深沉的思辨色彩。但由于你淡化了情节,大幅度地增加了人物的心理叙述,却僮那作品的可读性——这在你本是优势——明显地削弱了。 玉:我同意你的分析。这篇小说的确没说什么故事。 华:故事其实也有:许书告别了新婚妻子安琪,去悉尼寻求发展。不过一年功夫,许书就急煎煎返回上海。但其时,安琪已成了澳籍专家玛克的情妇。故事的总体设计还是很有诱惑力的。只是你的笔力似乎不想用在人与人之间的外部冲突,也就是人们常说的三角纠葛上。你整篇小说洋洋六万字,竞有近半篇幅放在对许书为什么在澳洲呆不下去这个问题的探究上。而且最有意思的是,你完全摒弃了通常所用的那种“打工难、生存难、发展难”,因而“思乡思家思妻儿”的“留学生文学”一般模式,让笔下的许书不是处于困境逆境,而是处于日见其顺、日见其佳的“发展”之中——他不但觅得了待遇丰厚、专业对口的工作,而且还享受到了以讲究“伙伴情谊”为其民族性格核心的澳大利亚朋友的友谊、乃至于爱情。可是即便如此,许书还是甘冒爱妻安琪之大不韪,毅然决然地回来了。在我看来,这正是你这篇小说虽也可划入“留学生文学”之范畴,却又迥然有异于其他同类题材作品的地方。概要地说,许多同类题材的作品,着意表现的是外部世界对人物内部世界的压力,而你的《去远方》,却致力于展示人物的内心世界对外部世界的抗拒,以及在这两者的冲撞中,某一民族的固有文化心理特质所起的主导作用。你的这一创作意图,应该说不仅反映在许书这名主角身上,也同样体现在你对澳籍专家玛克的描述上。 玉:将拙作《去远方》划归“留学生文学”,您是高抬了。小说虽有一半篇幅写“留洋”,但另一半篇幅却是写上海老城厢里的安琪的呀!我倒觉得您前面的分析更符合我最初构思时的想法:我对于比较一下不同国别不同民族的个体人、在不同文化氛围中磨砺和铸成的不同的文化心理特质,的确很有兴趣。 华:记得你是五年前去澳大利亚作短期访问的,回来后还出过一本散文集《请随我同游澳洲》。为什么延至今日,才让你的这方面积累进入你的小说? 玉:时间是个过滤器呀! 1992.7 ------------ 第十一节 一幢小楼引出一部小说 许多年前我就想写一部长篇,用以容载我对我国近半个世纪来的社会历史的思考,叙写一下我对人生的终极意义、对女性的生存价值的看法。我积累着素材,锤炼着自己的一个又一个观点,同时在写作中短篇小说乃于散文随笔之中,进行着谋篇布局和行文走笔的操练。我觉得我像是在孕育着一枚果实,也像是在积聚着一沟地火,随着时间的推移,果实在等候时机离蒂,地火在寻找出口奔突。但是,一年又一年过去了,我却总是摸不到那契机,觅不着喷发口,蕴积在心的人、事、物、情、思、意,无从涌出。我苦恼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到永福路复兴路口的某家单位去办事。这家单位的办公楼是一座小巧玲珑的二层楼,结构极为精致:底层正中是个大客厅,四根圆柱兀然而立。正对大门的厅堂后方,是螺旋形上升的楼梯,通向二层楼去。客厅的东西两侧,是两间并不很大的偏房。二楼现在是做了办公室了,但看得出来,当年设计的时候,是专为房主的起居设立的:四开小间,全部朝阳。朝北一排隔出走廊。中间两室之间,有个两边都可开启的盥洗室,面积很大。两侧小屋,又各带有独立的小卫生间。依我推想,这中间两室,是房主夫妇的卧室,或是一人一间,或是一为卧室,一为书房;而两侧的小开间,想必是为下一代准备的了。 我非常欣赏这栋小楼。它占地不大,层次不多,但却十分实用。它追求的不是奢华,而是典雅。它适宜于那种和睦亲爱的小家庭,人与人、屋与屋之间既融洽,又相对地保持着独立,体现出了家庭组合中的一种开化和文明。与此同时,因了那底层的大客厅,它在营造出一家之温馨和舒适的同时,还具备了呼朋唤友主办小型聚会的能力,我相信当初的物主在设计时,一定是考虑了举行“pa ty”的需要。而且我还由此而推测,这栋小楼的主人,一定不是土生土长的本地老财,而是受过西方文化熏陶的洋派人物。果不其然,后来我知道了,那房主,是一名在外洋轮上供职的大副,他于本世纪三十年代设计并建造了这栋楼,是用来安置他在上海娶下的爱妻的。 更使我为之心醉而且为之激动的,是这栋小楼后面的一片花园,以及朋友说给我听的关于这个花园的故事。花园不大,但树种甚多:兀然而立在园中的是两株法国梧桐;靠着墙根一圈冬青;几方花圃;沿着小楼阴面还有攀援而上的大片长春藤。朋友跟我说,就是在这片长春藤下,这个花园的主人前几年从海外专程赶来,挖出了四十年代末他们临走时埋藏下去的一坛黄金和银洋。朋友还告诉我,房主的亲戚,目前正在向有关机构申办落实政策,要求发还这一物产呢! 我一下子感到,我找到了我的喷发口。 那些早已活动在我心中的人物终于有了安身立命之处。他们本来就是属于这样一个生存环境中的中产阶层。他们的气质与这栋小楼非常吻合。他们的悲欢离合应该在这么一个舞台上演。 那些埋藏在我记忆深处的零星的景象、孤立的画面、不连续的情节,不完整的故事,竟奇迹般在我面对了这栋小楼时有机地组合了起来,并且开始反过来丰富和补充着我面前的现实,使我的脑中的图像比起这现实来,更加宏大,更加幽深,也更加绚丽多彩。我在想象中改造了这个花园,在属于我的花园中,我栽上了几株紫藤,并且因此而将它命名为“紫藤花园”。我还如同鲁迅先生所说的那样,把我曾经见到过的“维多利亚”式门窗搬进了我的“紫藤花园”,把我在许多年前曾参观过的某家人家大客厅内的大吊灯安到了我作品中的大厅里;甚至将我一个朋友所栖身的、当年是富豪人家安顿佣工所住的洋房偏楼,也移进了我的“紫藤花园”内。我的“紫藤花园”虽然由永福路上的小楼引出,却已经远不是那么狭小,那么封闭,那么清冷了。在重新营建出一片属于自己的天地之后,我终于获得了足可以写下四十余万字的空间。 我动了笔。 一年之后,我交了稿。 又一年,书面世了,就是《紫藤花园》。 《紫藤花园》是一部反映半个多世纪来中国的中产阶级之奋斗、挣扎、坎坷、无奈的命运的长篇小说。小说的主人公名叫沈源,是一位沪上著名实业家。小说叙写了沈源在事业上和爱情上的追求,与之有爱情纠葛的有好几位女性,其中包括一位名叫“紫藤”的女佣。小说的时间跨度甚大,从三十年代的“淞沪战争”直至九十年代的“浦东开发”,涉及地点主要是上海、台湾和香港。一栋花园里的小楼,最后引出了这样一部足以容纳我几十年生活积累的几十万字作品,在我,也是始料不及的。 1993.12 ------------ 第十二节 站在紫藤花园之外 大概是因为我动手写小说时已年近不惑消淡了激情,或许又因为人各有性我本来就属于非感情型,所以我在创作中,从来也没有出现过如福楼拜写到包法利夫人自杀时便弄假成真抱头痛哭的动人场景。 我写作时挺冷静,挺自制,既缺少火一般热狂、海一般泱泱的爆发性冲动,更没有跟着感觉走下笔自有神的才气,深层心态是匠气十足的。 且不说正式开工前总要立了大纲写下提要甚至为几个主要人物设计好履历表,否则便心里发空总觉得没底托着;就是在整个生产过程中,我的理智和逻辑思维,我的意念和写作目的,我对我笔下人物的憎喜评估,我对我所重视的现世生活和历史的思考及结论——也总是时时左右着我的刀刨走向的墨线,我是很不敢、很不愿、因而也很少天马行空的。 说出这些,真有点惭愧,我自己都觉得很有 “主题先行论”的嫌疑。然而这却是事实:我写《紫藤花园》,始终是站在那座郁郁葱葱的、繁枝茂叶掩藏着无穷秘密的 “紫藤花园”之外,以审视的、评判的、冷静的、超然的目光,注视着那一幕幕的悲喜剧。 整个创作过程,无非是在描画剧情的同时,尽量充沛而确切地坦露出我对生活的理解,我对人生的感悟,我对历史和社会的观察及理解的结果罢了。 所以说,写这本不过是四十余万字的《紫藤花园》,在我却是酝酿准备了四十多年。 我除了必须奉出我生活积累库中的大批量储藏以适应长篇小说这一艺术形式的层面要求之外,还必须把我年年月月日日里的零星感悟凝聚起来,提炼出来,明晰化,逻辑化,直至自以为已经真正参透了若干关于历史、关于社会、关于人生的道、理、情——惟有到了这一步,我方有落笔勾勒那座 “紫藤花园”的信心和胆量。后者对我来说更重要,也更艰巨,耗时耗神焉能以行笔之日计? 如今我已把《紫藤花园》写成,把那两扇通向花园深处的大铁门启开了。 在这片由沈氏数代人惨淡经营的庭院里,读者诸君可以看见一个个活动着的男男女女以及他们在半个多世纪中的奋斗和挣扎;可以观望到一代代地延伸下去的悲欢离合,并且从他们之间的恩怨纠葛中,窥见及反省到人性的种种隐秘内容里,既有真、善、美,也有假、丑、恶;而对历史沿革和社会变迁有兴趣有知识的,自然还可以因了我叙说的故事不但时间跨度颇大且场景移动甚广而复习一番虽未必完整却还形象的都市近代史。 但是这一切,都仅是我以小说的形式还原生活的层面内容。这层内容再生动再逼真再丰富再开阔,都不过是我借以负荷我的思想、我的创作主旨的载体而已。 我用我的笔所记下的,决不仅仅是那一个个的确发生过的故事,而是我在经过了几十年的观察、咀嚼和思考之后所终于获得的对中国本世纪的历史、对人类社会发展的进程、对人生之真谛的感悟和理解! 我希望人们不光为紫藤花园里的风景所吸引。与我一起站到园外来,或许会看到更多一些东西。 1993.8 ------------ 第十三节 不妨宽松些 陈村牵了连载小说《九三年的爱情》的头。头很大,含金量不小,千把字暗藏了许多内容物,一如他平时的操作。 后面的文人心领神会,一个个顺了他扯出来的线头缠下去,间或也有不甘寂寞的,在有机可乘时添个人物加条线索,让那事件更曲里拐弯复杂化些,于是,用不着那策划进行这样一次接龙式创作的始作俑者再多费了心思,《九三年的爱情》一期又一期地连载下去,竟就洋洋洒洒地总字数过了三万,而结尾在何方,看那布局架势,似乎还遥遥无期着呢。 小说这么个写法,少见。文学创作在一般情况下总是个体活动。多一个人便多一颗头多一枚心,谁也驾驭不了谁,到头来无论文事人事便都没了好下场。 但,个别的例外却并非没有。且不说北边那帮以聚众神聊海侃为构思手段,并因之而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诸方面均很有效益的哥儿们吧,就说本埠,早在三十年代,就曾有过由茅盾和夏衍牵头的 “接力小说”。时隔半个多世纪,健在者还每每在回忆录里忆得津津有味。 《九三年的爱情》,并非初恋。小说这么个写法,有趣。只要有耐心有兴致有肚量读下去,从这部每星期换一个人续一千字的连载小说里,不但因其情节线索的连贯和人物命运的多蹇可以得到通常意义上的文学阅读的愉悦乃至于启迪,而且还由于接力者无不竭力在千字方圆内展现自己的个性,所以只要仔细品味,还可以体会出众多写手们各各相异的志趣、爱好、品性以及文字使用习惯来。 《九三年的爱情》是一组大拼盆,这不假,但若不苛求,宽松些,不以宫廷御宴衡量之,其实还是很有别一番滋味的。 对文学创作的要求何不宽松些呢?我们常常切齿痛恨 “文革”时那种 “三突出”之类的极左的标尺,因为它死死地勒杀了最受不得束缚的文学的活力,但我们有时候又会从另一个极端去重蹈不久前自身刚刚受过碾压的覆辙。 我们容易自命清高,容易敝帚自珍,容易文人相轻,容易排斥异己,有时还会掺杂了门户之见,帮派之争。 结果是我们会自己划地为圈,并且把地盘愈缩愈小,日益经不得这风那潮的冲击。 对他人不宽松的结果是为自己戴上紧箍咒,何苦来!从这个意义上来观照《九三年的爱情》的创作,这网罗了数十名文人作集团性接力的活动,至少也是一次团结协作的显示,一次表现宽松大度的创作心态的小小演习,并且似乎也是以此佐证:文坛人气未散,合起来是一团,分开来即便仅千字天地,也还有着不容小觑的实力。 1993.8 ------------ 第十四节 直面人生的行吟者——致诗人宁宇 宁宇先生: 多谢您给我提供了关于您的创作的第一手资料,而且将您即将面世的煌煌大集——《宁宇诗选》的清样交与了我,使我有幸先睹为快。多年来我总在寻寻觅觅,希望能找到一个创作轨迹绵长至今依然活跃、发展进程清晰尚在不懈探索、虽有自己的鲜明个性却又足可以个体之活动折射出一代群体之特性的诗人,借以观照一下我们这块土地上近半个世纪来的诗歌创作。读了您这部一万余行的《宁宇诗选》后,我知道我觅到了。 我向来以为,诗是文学花圃里的儿童乐园。并非鄙薄,而是感到唯有在那片领域上,率真的憎喜和无忌的童言方可有多一些的存在的合法。人们要求诗人真诚,未必非要老到不可;要求诗不伪饰不做作,抒写的是即便不完善却仍不失真切的对生活和生命的体验;读诗的人希望目为之热、心为之动,并不指望面前的分行文字是一部诲人不倦的理论教科书。我以为或许正因为此,诗人大多年轻,抑或说文人大多在年轻时就写诗,而读诗爱诗的也大多为年轻人。例外自然也有,您是其中的二个。您固守在这片乐园内竟长达近四十年。四十年里您的诗作以千计。您虽兼涉散文和理论,但无论是过了不惑期还是已跨入了知天命之门,您都诗心不老诗兴不减,为寻觅那诗情诗意,足迹延向西藏高原丝绸之路阿里山日月潭,将那莽原歧路高山深潭连同您心与它们的呼应——化成了您明丽深情的诗句。您的诗不管是早年的《黎明》还是近期的《大上海变奏曲》,都活泼泼地勃动着一颗对大干世界有着敏锐的感受、对旖旎的生活一往情深、对古老的历史和莫测的未来充满了探究之好奇的年青的心。即便是那首具有了史诗的内蕴和气魄的二千余行长诗《水舞》,虽然已相当充沛地表现出了您积多年之思考方得以有之的对历史、社会以及生活的深沉领悟,显示出了您已进入了人生的睿智阶段,读之几可闻黄钟大吕之声。但是,诗中对瞬息多变气象万千的大海的倾心礼赞,对乘风破浪率队远航的郑和的热情讴歌,对透过了历史表象寻求现实生活之教义的不懈努力,还有那贯串于全诗回荡在二千余诗句间的一股激越之气,竟也一样地透射出了通常只属于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的活力、勇气和才情。 宁宇先生,您的诗作,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独特的个性。您是一个直面人生的诗人。人生有美有善有欢有爱时您为之引吭高歌,您奏着《海琴》,唱了《云曲》,愿作《唱歌的石头》;人生有丑有恶有苦有难时您不回避,尽管这本集子里有两辑诗取了极为空灵飘逸的题名-《竹梦》、《心弦》,但我恰恰在这两个编组内读到了您以国家和民族的荣枯绝续为己任的《倒下的黄山松》和《口碑》!您从不膨胀自我,把自我夸张为整个世界,然后把一己的哼哼唧唧抑或歇斯底里当作了全人类的共鸣;您也从未想拔了自己的头发飞翔进想象中的象牙塔,并由此睨视藐视了同行而以精品商厦的经理自诩。您四十年来纵然也曾难免受到这风那潮的冲击干扰——这在您的有些作品中留下了阴影,但是,您始终以您的心真诚地追踪着诗神缪斯,缪斯由此也便未忍亏待您,而已令您日渐接近了她——您这部以创作日期之先后为编排体例的选集,愈往后愈衔接诗的本体,便是明证。说到此,我又不能不对您在编选这本自选集中显现出来的诚实无欺表示敬佩。您不但直面世事人生,也一样直面自己。您尽管明知那些写于五六十年代的作品,于您早已成了历史,您在最近十年里的对诗艺的领悟和诗风的变化,已经使您的创作展示出了一种崭新的面貌,但您还是坦诚地把以往走过的足迹拓制了下来,并不希冀以自家的校勘涂抹去自身曾经有过的稚嫩。 万余行的个人诗集,由花山文艺出版社出版,在当前这曾出现过豪门盛宴以万金计、教授出书须摆地摊之怪景观的日子里,也可称之为一件大事业了。我衷心地庆贺您。 王晓玉 1993.10 ------------ 第十五节 评论家真了不起——致金燕玉 燕玉: 好! 读你的文章真是一种享受。一团乱麻你会理清;一炉原矿你能提炼;一大堆音符你可以组织出节奏和旋律。读你这篇议及《紫藤花园》的文章,因为指涉了我,这享受的感觉于是便格外地强烈:我像是坐在一个偌大的、拥挤的、嘈杂的、四周没有围墙的没有边缘的会场里,突然听到了一个清澈的女儿家的声音。这声音使我凝聚起了久已游散的精气神,然后我感动地发现,我终于听到了一席切中了我的脉搏、吻合了我心之频率的发言。谢谢你,燕玉。 写小说的人其实是一种思路不太清楚的人,或者说,本来思路还算清楚的人,到了进入小说创作那个阶段,那思维的脉络往往就要被水一般涌来的形象化的东西泡得“混胀”起来了。比起别的作家来,我自觉还好一些,因为我同时还是个不得不加强自制力的教师。但尽管如此,我还是明白我在创作和在讲课时是两个人,甚至,我在写小说和在写小说之外的什么东西时,也是两个人。处于前一种境况时我更真实些,于是也就更糊涂些——对于自己笔下冒了出来的,究竟是什么,会带给别人什么,会让人家阐释出什么,实在朦胧。所以我最怕逼我写“创作谈”。所以我最喜欢读对我的小说的评论,无论这评论是怎么说道我的。 我认为你们这些评论家真的是非常地了不起。你们会剥皮剔骨——这对于作家实在是很无奈何的事,因为许多人即便是在尽量真实地写作,但又免不了要顾及自身形象,遮遮掩掩;你们又会直掏心肺——这在有些作家是件令人羞恼的事,有的人便不免要翻脸,而在另一些作家却引起快意和感激,如我;你们还会以评论的形式进行再创造,把作小说的未必意识到的或者是本来不很清楚的,如抽丝般抽将出来,如填鸭般填了进去,并且以你们的雄辩,令大批的读者与你们达成共识。我佩服你们。 佩服当然不是赞同。你们中有些豪门大家,有本事在走马观花甚至只凭耳朵听说不凭眼睛阅读的隔江观花中,很霸道地对我们的作品下权威性的断论。还有些混迹其中的纨绔子弟,专爱挥舞皇家祖传的玉如意或是外国进口的花裤衩,来恣意评衡和玷污我们。我佩服那勇气和自信心,但自然难以赞同而只能生出不屑。 幸而毕竟还有许多像你这样的做学问的论家。踏踏实实做学问的论家已经很珍稀了,幸而我又遇到了一个。尤其让我暗自庆幸的是,在你这篇论文中,我竞听到了与我同节奏的心跳。你的关于“走出单一的情感天地”、“走出单一的悲剧模式”、“走出单一的性别对抗”的评语不但使我耳目一新,而且因为的确道明了我很久以来的追求,使我产生了心内块垒由你之手切割分解后终于一吐为快了的感觉。再次谢谢你,燕玉。 上海电视台拟将《紫藤花园》改成二、三十集的电视连续剧,我同意了,但不想自己动手。我不喜欢炒冷饭。有那时间,我不会动手写我的下一部长篇?你说是吗? 即颂 春祺! 晓玉 1994.4.20 ------------ 第十六节 主义、真实、形式——答费杰 一、关于经历 费:想到过当作家吗? 王:当然。每个读中文系的都做过作家梦。整理旧箱子的时候常翻出些在华东师大当学生时的手稿,大多有头没尾,有些写了十几万字,最后还是“流产”了。 费:想写和写得出毕竟差着一大截。 王:对。我到38岁了才发表处女作。那是一个短篇小说,登在江西的《南苑》上。年终时还给了一个优秀奖。谢谢他们,否则说不定没信心写下去。 费:我记得你搞过一段时间儿童文学。 王:是的。写过童话、小说、还有理论,山东的明天出版社还给我出过集子呢! 费:怎么会去搞儿童文学?与职业有关? 王:不错。从江西调回上海,我一直在成人高校任教,对象大多是中小学教师。我自己也当过中学教师,对孩子们比较了解。 费:说到江西,我看你的《阿贞》里有不少有关那里的情节。 王:我在江西呆了二年,教书;这以前在哈尔滨六年,习惯了葱蘸大酱,还有窝窝头高粱米饭。在“上海女性”系列之后,我写过一个中篇《没有结尾的故事》,刊于《时代文学》91年第5期,不少素材都来自东北的生活。 费:我读过《没有结尾的故事》。朱莲与白荷的经历,给我一个印象:我以为这是一篇迥然有异于“上海女性”系列的作品。你大概想说明一些存在主义的道理吧? 王:属于什么主义,我未必很明确,但我想:人在世界上,首先要取得生存权。社会是每个人背后深不可测的背景,你只有沿着有路的方向走。朱莲与白荷,前者保卫了自我的本质,后者顺应了存在的规律,于是一个被吞没,一个获得了空间。其实这个思想,在“上海女性”系列里也不是没有流露的。 费:上海人的生存本领很高,会算计,会经营,会避让,会计较,会拼搏,也会妥协。我觉得你的“上海女性”的后两部《阿贞》和《阿惠》在这方面表现得很强烈。 王:有点对,但也不完全是。写上海人的上海人很多,每一个都想写出自己的特点。我首先强调的是真实和历史感。在几千年文明史中只占有七百年历史的上海,为什么能发展成第一大都市?上海人的地域性格到底是怎么形成的?其性格的内核究竟是什么?我对这些问题饶有兴趣。我写上海人,写上海女性,就是想以一个个真实的文学故事,尽量多方位地描绘出上海和上海人的总貌来。我相信好的小说,会胜过某些历史书,甚至理论书。 费:看来你的努力没有白费。已经有许多评论认可了你的作品的历史涵盖性了。我认为你的成功有两个至关重要的原因,一是你属于那种比较理智地把自己当作“时代的书记员”的作家,第二是你自身经历丰富多采,生活对你未曾吝于馈赠。据我所知,你还出过国,是吗? 王:短期访问澳洲,三个多月。那段时间的积累和思索,在发于92年第2期《上海小说》的《我要去远方》里有反映。 二、关于文学观 费:从你刚才的话里可以看得出来,你很重视文学的真实。 王:是的。写意识流的人很多,为什么只有伍尔芙、乔伊斯几人最成功?模仿魔幻现实主义的作家各大洲都有,为什么没有人能超过甚至接近南美的马尔克斯、阿斯图里亚斯、博尔赫斯这帮人?很简单,并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让发自内心的真实取得相应的外部形式这样的高度的。任何一种文学形式、文学手段,不管有多么先进多么玄妙,若是游离于作家切身的真实的感受之外,便不能成为内容的良好载体。好比一双女鞋再漂亮,也不能适合一位男士的脚。我以为,一个能够惊天地、泣鬼神的传说,本身就隐含着某种形式,当它以文学的姿态出现于读者面前时,即使它不去披挂世上最时髦摩登的外衣或盔甲,它也一样形成它自身的形式、具有它独特的魅力。 费:你似乎有点过分否定形式的能动性了。你在最近的中篇《我要去远方》里,运用了时空交错的手法,这一点有别于你的“上海女性”和《没有结尾的故事》,我感觉到你在有意识地加强自己作品的形式。 王:我始终认为:刻意追求的形式不是好的形式,好的形式是自然的形式。但这并不是说,有意识地作一些形式上的变异是无谓的。我在中篇《正宫娘娘》中用的是“天方夜谭”式旁述的叙角,在长篇《紫藤花园》中则运用了大量倒叙,但这些都是根据情节的需要而采用的。我反对哗众取宠。不是发自内心的文章,再华丽取巧,总有一股掩盖不住的虚假味,我称之为“伪文学”。 费:敢问何为“伪文学”? 王:未得文学之真谛而假作“文学”状,即“伪文学”。上海有种人叫“洋装瘪三”,衣著入时,胸无点墨,“不怕天火烧,只怕跌一跤”,全部家当都在一身行头上,可以说是文坛上的“伪文学”之形象比拟物。与之相对的为“真文学”。“真文学”深厚,“伪文学”浅薄;“真文学”庄重,“伪文学”轻佻;“真文学”有切肤的感受,不发不为快,“伪文学”为有利可图,不图白不图;“真文学”能不附丽他人它物独立于世,“伪文学”全赖天时地利哥儿姐儿吹捧;“真文学”为大众欢迎为历史承认成败不在一时一处,而“伪文学”则急功近利只能昙花一现如过眼烟云。 费:什么时间把这段话写进小说,一定很精彩。 王:得罪人哪!“伪文学”还特别得罪不起! 三、关于今后 费:你最近好象在写长篇,是吗? 王:是的。上海作协为此批了我一年创作假。 费:什么题材。 王:上海和上海人。 费:你是做定“海派作家”了。能不能谈得具体一点? 王:题名为《紫藤花园》。写一沈姓实业家——开水泥厂的——家族兴衰史。从淞沪战争写到90年代的浦东开发。30、40万字。 费:有归属了吗? 王:河北的花山文艺出版社要出。预告已经见于《新闻出版报》了。 费:长篇之后呢? 王:拿起了这支笔,放下来就很难啦! 1992.6 ------------ 第十七节 鱼和熊掌 鱼和熊掌,可否兼而得之? 我说,努力一下,往往是可以的。 我从小很务实,缺少罗曼蒂克。我就读的女子中学里,有许多女孩树立了光彩夺目的远大理想:或是想当电影明星,或是要作居里夫人第二,也有交了东海舰队的解放军叔叔为朋友旨在作革命家属的。我却总有点浑浑噩噩。进入高中之后,脑子方才有点清醒。最初向往的生存位置便是教师。我母亲在职工业余中学任教,她的学生们比她老得多却非常敬重她,而且顺带着也很疼爱我,使我切身感受到了当个教师的荣耀。而这荣耀得来似乎也并不太难,我当时以为。因为我母亲的许多作业本子,已经开始由我代批代改了。我模仿母亲的字体几可乱真。 不久我又暗暗地希望做个作家。之所以萌生了这么一个志向,现在看来,还是因为那时候脑子尚未发育成熟,以为干这个活儿是并不太难的,以为像我这样当不成明星当不成居里当不成军官太太的丑小鸭,当个作家大概问题不大。我高中时代摊上了一位极出色的语文老师。女的,名叫夏吟秋,很富诗意的名字。她酷爱写作,每每在布置了作文题后,自己也写一篇,讲评课上用标准的普通话和悦耳的嗓音读给我们听,令我钦羡不已。她对我很严厉,但我知道她喜欢我的作文。我作文常得“5”分,而且常由她刻印了分发给同学作示范。我以为油印的作文与铅印的作品大概仅一步之遥,我以为当个作家,于我或许是不难的了。 傻丫头从小就有了鱼与熊掌兼而食之的贪心。 难哪! 1982年我发表第一篇称得上是文学作品的小说时,已接近38周岁。 我写得很少。实在没有时间,也难以分心分神。要当班主任。要接新课程新教材新学生。要争取评个满意的职称。要挤出时间来完成几篇教学科研论文并且挤进专门化的报纸杂志以显示可被认可的研究能力。要不负众望地承担一些社会工作。要支撑起一个家庭当个勉强合格的贤妻良母孝子贤孙。要战胜清贫所带来的心态不平衡。要像一只永远绷紧的弓一样,忙着教书的时候想着写书,忙着写书的时候又想着教书,日复一日地“身在曹营心在汉”。要心甘情愿地放弃本来就不多的节假休息和最起码的娱乐。要利用每一段比较集中的时间作尽快的“角色转移”,从动口转为动手,以便把日积月累的构思化为多少有点篇幅的文字。每一个寒暑假,都成了我寻求“鱼”之外的“熊掌”的最佳亦是最紧张的奋斗时光。孜孜矻矻了许多年,我才算勉强于过了不惑之年后才为作家协会所接纳,算是圆了傻丫头时代的梦,兼得了鱼和熊掌。 不过在我看来,世上三百六十行,大概再没有比教师这个职业(特别是语文教师)离作家更接近的了。 人们称教师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同样的桂冠,也常常戴到作家的头上。教师和作家,同在精神训导师和人类文明传递者的位置上。语文教师,更是与作家比肩接踵几乎是齐步前进的并行者:手里举的都是笔,腋下夹着的都是语言文字产品。从语文教师到作家其实只是一步之遥,那就是从诲人不倦地谆谆教导,跨向身体力行地实践操作——用教育界的行话来说,叫做“亲自下水”。跨这一步固然艰难,但成功的实例还是可以信手拈来的。回顾我们本国的现代文学史,如鲁迅、茅盾、叶圣陶、闻一多、徐志摩、冰心、丰子恺、许杰、施蛰存……这样的既是出色教师又是优秀作家的例子,难道还少吗?即便是看一看近年登上文坛的那些新星,也一样可以发现,许多人是从教师这个岗位上“转业”过来的,有的则至今还教职在身,一手抓“鱼”一手捏了“熊掌”,在两条腿走路着呢! 跨出这一步,不仅要凭着对文学的一片痴情,而且要努力战胜自己的惰性——那种随遇而安、得过且过、知难而退、知足常乐的惰性。 当个教师,特别是要当个好教师,已经是够不易的了。再要在教余耕耘于文苑,那实在真是自找苦吃。从这个意义上说,一心兼得鱼和熊掌的人不但贪心,而且还很有点痴傻。许多人很难坚持住这点痴傻,最后也便收敛了那种贪心,免得在已经相当沉重的负荷上再加上一副担子,把自己压趴了。干文学这活儿,挫折失败来得特别地频繁、持久,而且残酷无情。所以,灰心、失望,乃至于就此下决心洗手不干的情绪,也便来得特别容易。这,恐怕正是许多做过文学梦的教师同仁们,最终未能使梦想成真的主要内在原因。 毕竟,有了许多先行的成功者。我总以他们为楷模,很努力地也很贪婪地希望鱼和熊掌兼而有之。眼望着努力之后虽不丰硕但终究是劳动创造出来的成果,那种幸福,竟可以在刹那间就化解了千百个日日夜夜的辛劳和疲惫。我真希望能找到更多的志同道合者,一起品味和交流这别有一番滋味的苦乐感受。 1993.6 ------------ 第六章 域外辑 ------------ 第一节 袋鼠之邦 二月初,上海春寒料峭,最低气温还常在零度以下。我是勉强脱下了滑雪衫,穿着厚厚的两件毛衣登上飞机的。第二天一早到达澳洲,却是单衣单裤还热得满头大汗。几个澳大利亚朋友在悉尼机场欢迎我们,清一色的短袖衫短裤连衣裙,俨然是夏季酷暑的装束。呵,我这才不仅是从理论上,而且是真正地从感觉上体会到了,我已经来到了赤道另一边的南半球。 南北两半球的季节正好相反。据说二百年前,当第一批英国移民乘船来到澳洲大陆时,这一强烈的季节反差就曾使他们诧异不已。有个移民在寄回英国的家信中这样写道: “实在太令人惊讶了,这个神奇的地方:圣诞节居然不在冬天而在夏天,大树光掉皮不掉叶,而动物们不是走的却是跳的!” 澳洲的确是一片具有鲜明个性的土地。除了每年年初是夏天而不是冬春之交这一点迥异于欧洲大陆之外,那“光掉皮不掉叶”的桉树遍布整片大陆的景象,那“不是走而是跳”的袋鼠大批出没于丛林之中的生态特点,也是其他地方所没有的。 我曾随一位澳洲朋友去远离悉尼四百公里的北部山区访问。我发现沿途所见的树木,无论是兀立于牧场原野中的独木,还是绵延数十里望不到头的丛林大树,竟几乎全是桉树。那桉树粗壮高大,在丛林中的挺拔俊秀,在旷野中的则枝桠多而壮,望去郁郁葱葱的。有意思的是它们从夏末秋初就开始换皮,深褐色的旧树皮一片片一条条地剥落下来,露出青白包的新树皮,要到次年的春末夏初方才换毕。因此,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之中,尽管它因为是常绿乔木而绿叶常俘,但它的主干和分枝看起来却总是斑斑驳驳、破破烂烂相的。不知其规律的人会以为它们害了病或许要枯死了,而实际上它们却是在生机勃勃地更新着自己! 二百年前的澳洲只有数量不多的土著部落活动在沿海地区,整片大陆除了中部的维多利亚大沙漠之外,便是那由桉树组成的密密丛林。一七八八年,被当时的英国政府押送至此的一千五百多名流放犯成了开发这片处女陆地的第一批移民。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许多早期的澳大利亚文学作品描写道:板结的土地坚如顽石,一镐掘下去只能挖出一个小小的窝儿;遍地荆棘,人们常常在丛林中迷失了方向,活活饿死。著名的纪实性长篇小说《生活便是如此》中,就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因为去采草莓迷了路结果死在丛林深处的情节。而那些蓬勃生长着的桉树,则不但木质坚硬,极难砍伐,而且由于含有丰富的桉油,干旱季节在阳光的强烈照射下又常常会自燃,引起毁灭性的丛林火灾。大火无情地吞噬着一切:人、牲畜、还有辛辛苦苦营建起来的树皮小屋。逃离了火灾地区的幸存者们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有的则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几乎在所有的地区历史博物馆,都可以看到那些当年流浪者的画像和照片。他们瘦骨嶙峋,衣著褴褛,有的在空漠的田野里踽踽独行,有的枯坐在丛林深处的小溪旁歇息。一个背囊、一个盛水煮食的洋铁罐、一只小小的食品箱,就是他们的全部财产;而伙伴,则是一条忠实的狗而已。 澳大利亚人爱养狗,就自二百年前始。养狗的目的当然有了变化。当年是伙伴,是助手;现在除了乡村尚有牧羊狗、看门狗之外,城市居民却大多豢养那种专供观赏嬉戏取乐的叭儿狗之类了。不过许多叭儿狗也兼看门之职,看见生人,吠叫起来也挺凶的。澳洲朋友告诉我,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怕,只要对它说:“喂,别这样喊叫,你是一条好狗,很好的狗!”它也就闭,上嘴了。我试过好几次,果然。叭儿狗看来特别喜欢人家拍它的马屁。 在处于悉尼与墨尔本这两大城市之间的一个小镇东端,有一座为狗而建立的纪念碑。我慕名前去探访,只见那碑不高,底座是花岗岩,岩上用铜铸成一个食品箱,上了锁的,箱上坐着一条狗,也是铜铸的。那狗昂首挺胸,稳坐不动,看不去倒颇有点英雄气概。导游向我解释道,这座碑是纪念一条一百多年前的狗的。据说那时候这地方是一片丛林,人们生活艰辛,食品奇缺。食品就是生命。这条狗的主人每逢外出,就要吩咐它看守自己的食品箱。而这条狗又极其忠于职守,一得令便跳上箱盖,死死守住,直至主人归来方才跳下。我听了这个故事大为感慨,也跟别的旅游者一样,站到碑下跟这头死死守住食品箱的狗合影留念。我想,澳大利亚人为狗建碑,显然是要后代人永远牢记当年开拓者所度过的艰难时日。这座狗碑,是澳洲开拓历史的记录呢! 澳洲的开发也有中国人的功劳。十九世纪中叶,有人发现此地蕴藏有丰富的金矿。大批淘金人拥来,希望在这片看似荒漠的土地中寻找摆脱贫穷的出路。白人从欧洲来,黄种人从亚洲来,移民数骤增。华人淘金者是这支队伍中为数不少的一部分。黄金的开掘使澳大利亚拥有了足以向其他地区换取各种生产资料、生活用品的财富,大大加速了开发这片新大陆的进程。我到过一个名叫哥尔冈的产金地,在乡政府设立的博物馆里,我见到了闪闪发亮的金块和金砂,但也看见了当年淘金者所使用的极原始、极简陋、极笨重的各种工具,完全可以想象当时从事淘金劳动的艰苦。在一幅悬挂在大厅中的油画面前我伫立了许久许久。那是一幅描绘当年淘金者涌来这里的情景的画,整个画面色调沉郁,天空和大地一片灰色,只有人们匆匆奔去的前方显示出一线金黄,当然那就是象征着财富和希望了。在画面正中,那拥挤阻塞的道路一旁,我看见了****人。他们穿着粗布短衣,裤腿挽到膝盖之上,赤着双足,脑后垂着辫子。他们虽然也是淘金队伍中的一员,但是既不像其他人那样赶着马、驾着车,也不像有些人那样拖儿带女,甚至还牵着狗,他们是挑着简单的行李,背着沉重的箩筐,低着头,弯着腰,显然是卖了身充当“猪仔”来到这里的。据历史记载,淘金者中的华人,有许多是在卖身契上画过押的,他们是没有人身自由的苦力,被称为“猪仔”,劳动所得全归他人所有。即使是自由淘金者,也由于祖国的贫穷落后而饱受歧视。有的产金地竟有这样的情况:华人只能到被白人淘过而废弃了的地方去搜寻剩余的矿砂,否则就要遭到迫害。种族主义分子常常把敢于反抗的华人捆在树上,而且将他们头上的辫子牢牢地系在树枝上,然后用皮鞭抽打。呵,金矿使澳大利亚开始致富,但这幅画面上的两位中国劳工,他们有没有改变了自己贫困而屈辱的命运呢?我真希望他们能回答我! 我后来遇到了一位澳籍华侨。他本来是悉尼市华侨青年社的**,因为年过五十,去年“退居二线”,让另一位三十来岁年富力强的华裔医生当负责人了。他在他那豪华的寓所接待了我,邀我到后花园的私人游泳池旁,坐在树荫下畅谈。他说,近半个世纪来,澳大利亚因为经过民族主义运动,终于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因此发展很快。但是,在一九四九年之前,中国人在这里始终未能彻底改变受歧视的地位,华侨们只能从事一些繁重的、危险的、但收入却不高的下等工作,诸如洗衣、帮厨、采矿、运输、种植蔬菜等。“不过,”他马上又说,“四九年后就大不一样了。中国人站起来了,我们在这里的华侨也扬眉吐气了。有了靠山,腰杆子就硬得多了。特别是一九七二年澳大利亚跟中国建交之后,我们的日子就更好过了!”他说的可不是口号式的空话,因为我知道,他本人就是从七十年代之后才开始致富,并且进而以华侨组织领导人的身份获得了澳大利亚政府的尊重,成了悉尼市内小有名气的社会活动家的。据他介绍,如今在悉尼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华人总数已达十万之众,许多人已成为著名的学者、科学家、医生、教授和商界巨富。许多大学都设立了中文系、汉学系。每当华侨组织举行活动,州政府都要委派重要官员前来庆贺呢! 与他交谈后不久,我就接到了他的一个电话。他说,星期天,悉尼城北有一座华侨主办的幼儿园要举行揭幕典礼,州政府、市政府都有部长级官员来参加,问我去不去看看。我当然不会放弃机会。那幼儿园是华人开办的,主要为华人孩子服务,但也兼收其他肤色的孩子。在香气诱人的就餐室里,在摆满了各种精美玩具的游戏房内,在柔软如茵的绿草坪上,我看到了黄皮肤的、白皮肤的、黑皮肤的孩子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他们的爸爸妈妈们,则严肃地坐在大厅内,举行着由市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悉尼领事馆共同主持的隆重的揭幕典礼。呵,黄皮肤的孩子们,你们可知道你们是幸运的? 除了幼儿园之外,我还走访过一些中、小学。在一所以澳洲著名女作家弗兰克林命名的乡镇小学,我给五年级的学生们上了十分钟的中文课,我教他们学会了“我是中国人”和“我是澳大利亚人”的中文念法。孩子们开朗、活泼,一点也不拘谨,而且有问必答,答错了也不怕。我问他们:“你们知道中国吗?”他们像唱歌儿一样一起回答我:“Yes!”我又问:“那么你们知道中国的首都在哪儿吗?”他们争先恐后地举手发言,但是答案却使我大为失望:“在香港!”“不,在新加坡!”“我知道,在东京!”“他们都不对,应该在西安!我爸爸去过那儿!”我起先心里很有点不舒服:怎么这里的孩子们对中国的了解这么少呀!但转念一想,倘若有个澳洲人,跑到我们中国的某个乡村小学去问我们的孩子:“你们知道澳大利亚的首都在哪儿呀?”又有几个孩子能非常准确地回答他呢?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看来,如何进一步增进中澳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还是需要化点力气的呢! 一个星期天,我应邀与澳洲友人格林先生的全家一起去游览野生动物园。格林先生有两个小儿子,一个九岁,一个五岁,都在念小学。因为格林先生多次到过中国,所以这两个孩子对中国的j鹇就多得多了。大的一个居然还能说出中国的几大河流,诸如黄河、扬子江、黑龙江等。他俩跟我十分亲热,一人拉着我的一只手,一会儿带我钻树丛,去看那些散养着的孔雀和火鸡,一会儿又领我进凉棚,让我摸一摸那爬在树丫上的小袋熊。那袋熊的英文名字很有趣,叫“科阿拉”(KOALA),样子看上去有点像猫,有点像狗,又有点像熊,非常滑稽。而且脾气极温驯,只要给它一枝嫩树叶嚼嚼,它就允许人们抚摸它那柔软而浓密的绒毛,一点也不害怕。一见袋熊,我可马上想起那闻名全球的澳洲袋鼠了,急着要去看看。小兄弟俩虽然非常依恋那可爱的小袋熊,但还是立即领我向一大片开阔的草地走去。还没等我们走近,十几头半人多高的大袋鼠就蹦呀跳呀地迎过来了。嘿,这就是当初令英国移民们大为诧异的“不是走的而是跳的”澳洲特有动物!我粗粗目测一下,一头成年的大袋鼠每蹦跳一下,足有七八米之远! 我们拿出饼干喂它们。它们有的舔着掉在地下的饼干屑,有的干脆跟我们面对面站着,从我们的手中一口一口地咬着吃。站立着的袋鼠极有趣,两条又细又短的前腿吊在胸前,形同虚设,而又粗又长的后腿则与那根结结实实的大尾巴形成了三足鼎立,足以支撑住它那圆滚滚的身躯。格林先生告诉我,别看它们挺爱吃饼干,其实它们主要是食草的。据动物学家统计,一只袋鼠平均要吃掉三头羊的草哩!正因为这一点,以牧羊为生的牧民们竭力主张捕杀袋鼠,有的牧区还专门组织了捕鼠队,捉得的袋鼠皮用来制革,肉还可以做成罐头出口。澳洲人自己不喜欢吃袋鼠肉,但据说西欧有些国家的食客们很欢迎鼠肉罐头。不过这么做也引起了另一部分人的不满和抗议,他们说袋鼠是澳洲大陆特有的,在世界上属于珍稀动物,因此应该加以保护,应该对那些屠杀袋鼠的人进行法律制裁。众说不一,袋鼠的命运看来还悬而未决呢! 袋鼠是一种有袋类动物。幼崽生下后,会自动爬到它母亲胸前的一只皮口袋中。那里温暖、舒适、安全可靠,而且还有营养丰富的可口奶水。我用饼干喂那些大袋鼠时,有时就可以看到一只小小的脑袋探头探脑地从袋口边伸出来,黑灰色的小眼睛怯生生的,不等我把手伸过去,那小脑袋就忙着缩回去了。看着实在有趣,我就专挑那肚子鼓鼓的母袋鼠喂,希望以饼干的香味诱出那一对亮晶晶的小眼睛来。不料这时我却发现了一头可怜的母袋鼠。她的胸前的口袋特别鼓胀,凸凸的,几乎要垂到了地面,以致于她几乎不能站立,只能像狗一样地四足着地。我凑近一看,哼,那袋口竟伸出了两根黑乌乌的、完全成熟了的脚梗!显而易见,躲在口袋里的家伙已经长得很大很大的了!舒适的安乐窝,它至今还留恋着呢!而这可怜的母亲,竟还挺乐意地辛辛苦苦地哺育着它! 澳洲人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可大不同于袋鼠。无论是在首都堪培拉,还是在偏僻的乡间,我所遇到的各种阶层的澳大利亚人,都不赞成把子女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让他们接受父母的庇护,而是主张从小就锻炼培养孩子们独立活动的能力,待他们长大后可以独立谋生。我认识一个颇有资财的商人,他的儿子在小学念书,每天下午放学后就急于跑到邮局去领取报纸,然后站到街头马路边去出售,一天大概可以赚到几块钱。父母要求他这样做,当然不是要他贴补家用,而是要他学会独立经营,将来可以应付这竞争激烈的社会。学校里的教育,也非常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初中阶段就开设电工、机械、计算机、缝纫、美术工艺等实用性极强的选修课,到了高中阶段的最后两年,这一类选修课的比例,就要超过数、理、化等基础理论科目了。根据澳洲政府规定,十五周岁前的孩子,家长必须培养就学,但十五周岁之后的青年,就已经是成人了,如果他们本人愿意,就可以脱离家庭自立谋生。事实上,许多过了十五周岁的青年,即使是还在继续求学,也不再愿意让父母为自己操,心了。他们往往搬出去住,半工半读,以自己的力量来支撑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准备着建立自己的事业了。很少有像那只死赖在母亲口袋中的小袋鼠的。 为期三个月的访问快结束了。我即将告别这片遍布了桉树的、有趣的袋鼠出没其间的土地。五月份的澳洲,已届深秋,阴雨绵绵,秋风飒飒,厚厚的呢裙也有点抵挡不住凉意了。这个时候的中国,该是什么样的季节呢?对了,正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之时!我该打点出一身春装,返回我那春光明媚的家乡! 1987.5.悉尼 ------------ 第二节 澳洲乡情 一、朋友的朋友 悉尼大学中国教育研究会的**格林先生邀我们去冈德盖一游,并且说那里有他许多朋友和朋友的朋友,因此可以多逗留几天。我们早就想深入一点领略一下澳洲乡情,真是求之不得!自然慨然应允。 听说格林先生带了****朋友来,格林先生的朋友们以及朋友的朋友们立即在乡俱乐部里订下了一桌中国晚餐,圆台面,中间是转盘。广帮菜肴,清淡爽口,八个冷盆八个热炒等。盛菜用的是景德镇的青玉瓷器,成套的。一律用竹筷,用不来的即使用手指帮忙,也不提供刀叉。格林先生说,既是专为迎接中国朋友,就特意统统办成中国式的,只有酒属澳式香槟,没办法。席间有我丈夫六年前就认识的老朋友,也有素昧平生的、只是朋友的朋友。花匠、农人、牧工、教师、当地报纸编辑、图书管理员,职业不一,但互相间十分融洽,对我们尤为热情。有几个到中国旅游过,谈及我们的地大物博、山清水秀更是赞不绝口。宴席一直进行到夜深近十二点,忽然那掌勺的厨师跑了出来,原来是个中国人,六十年代初来到冈德盖,娶妻生子,如今也是冈德盖居民之一了。他挟了三瓶白葡萄酒来赶聚会的“末班车”,席上诸君亦大表欢迎。冈德盖统共干余人,互相都认识,于是高潮再起,畅饮畅叙又继续了两个钟头。那位同胞的英裔妻子见丈夫深夜不归,寻了来,结果也坐下端起酒杯与我们两位中国朋友攀谈起来。散席时,已是次日凌晨近三点钟了。 澳洲人素来比较推重“伙伴情谊”,这自然与他们一、二百年前在人烟稀少的环境中必须互帮互助艰苦开拓的历史有关。但时至今日,由于社会竞争的激烈和残酷,这一传统的民风民情正在逐步消亡之中。不过澳洲的乡间还是比较多地保留着珍重友情的传统,乡民们也更为纯朴、好客、直率、豪爽。我们在冈德盖逗留的那几天中,凡去参观牧场、农场、花圃、水库、学校以及邻近其他几个乡镇,都受到了乡民们热情的款待。那些素不相识的人们对我们总是有问必答,笑脸相迎,临别时向他们道谢,则总是这么回答:“别客气。你们是格林先生的中国朋友,我们是格林先生的澳洲朋友,而朋友的朋友,就是自己的朋友嘛!” 二、什么样的人发了财 在小镇的酒吧间里我们遇到了剪羊毛工泰特。他大腹便便,衣冠楚楚,头上抹着发蜡,脸刮得溜光。要不是皮肤黝黑,简直象个贵族绅士。交谈半个小时我们就熟识了。乡里人交际效率特别高。第二天一早他挂了个电话来,说是刚接到农场主乔纳森的通知,今天要他去剪羊毛,问我们是否愿意去看一看。我们大喜过望,马上决定随同前往。泰特自己有车,捎上我们直奔那雇主的农场。 我们目睹了虽然因啤酒过量腹部脂肪甚厚,但依然动作灵活、臂力过人的泰特一口气不歇地连着剪了三十几只大绵羊。那羊每只有好几十公斤,由几头训练有素的牧羊狗狂吠着轰到泰特的身边,只见他一把拽过羊角,轻轻一拧便令那羊四足朝夭躺到了他的怀中。然后他一手操着电动剃刀,一手扳着羊的下颔,先从颈部,再到腹部,然后绕向背脊,转往头顶,不过两三分钟,就可以将整块羊毛剃剪下来,那羊毛看上去象是掀下来的一张羊皮似的。牧场主乔纳森在一旁分拣着羊毛。头上足胫部分的羊毛短、粗、脏,属下品,背部腹部的细、软、长,归入高档,分得清清楚楚。剪了毛的羊其丑无比,不过据说很快就会长膘增肉,两周后送肉食加工厂,每只可卖30-50澳元。 泰特一天平均剪100头羊。每剪一头挣一元钱。但并不是天天都有人来雇他的。剪羊毛有旺淡季之分。空暇时他去赛马场当发令员和解说员,那与其说是为挣钱不如说是为娱乐,因为薪金微薄得很,半是尽义务。他有6个孩子,主要靠他剪羊毛维持生计,有时候他的妻子也要到农、牧场去打短工贴补家用。靠工资生活的泰特发不了财。 而乔纳森则发了财。二十年前他刚来冈德盖时分文全无,靠捕捉野兔为生。他也当过剪羊毛工,赶牲畜人,后来终于购得了一片牧场。然后他就与全家老小一起饲养牛、羊、马,同时还种植蔬菜瓜果。如今他有肉用牛500头,产毛羊3000只,同时还培育出了一群可供赛马用的良种马,一二十匹,据说每匹价值上万甚至十余万。他饲养牲畜很得法,周转快,病害少,而且特别讲究选择良种。所以悉尼和墨尔本两地的有关托拉斯都愿意跟他订购销合同。他的牧场基本实现了电气化自动化,拌食撒料、耕作运输都有专用机械设备。所以他基本上不请人打工,除非是非得用人工不可的剪羊毛。非但如此,他的妻子还常常到冈德盖镇东的一家原荷兰籍花匠家里去干点零工,那儿活儿不重,薪金却丰厚,不干白不干。乔纳森家开源节流,已经成了冈德盖的殷实户。 那荷兰籍花匠培德则已是百万富翁。他靠高超的养花技术,靠信息的及时掌握,靠冈德盖正处澳洲最大两城市之间的地理优势,靠他多年经营中树立起来的商业信誉,当然也靠他全家老小近十口人的齐心一致勤奋努力,在二十年间从一个不名一文的外国移民,发展成冈德盖地区数一数二的大富翁。我们在头天晚间的宴席上见他口衔高级雪茄,身着华丽服装,其夫人则浑身珠光宝气,便知他的经济状况大大优于同座诸友。但第二天到他的花圃去参观,却见他头戴一顶破旧的遮阳帽,手中捏着一把以马粪为主要成份的合成肥料,浑身上下都溅满了泥点子。他的妻子一身宽大而陈旧的工作服,也正埋头在一片幼嫩的花苗之中,见我们来,点头微笑招呼一下,并不中辍手中的活计。他的大儿子在一棚计有数十万株的菊花棚里浇着水,他的两个媳妇在另一片长满了康乃馨的花圃里巡视,不时将败花枯枝挑拣出来,一个女儿则在为满满一棚足有1000平方米的非洲紫罗兰花施肥。整片花圃,计有十几个花棚,养育着千姿百态色泽各异的花草,其中居然还有几千盆朝天辣椒,当然也是观赏用的。每个花棚里,都有“月×日下种,×月×日分枝,×月×日扦插,×月×日施首次磷肥,×月×日施第×次钾肥”等木牌,详细地记载着整个培养过程。最令我们惊讶的是,在一间摆了三、四万只花盆,而那花已经含苞待放了的花棚里,我们居然看到了一块标牌,那上面写着: “5月10日母亲节开花,白色。” “到了那一天肯定能开?”我们疑惑地问。 “当然。”那荷兰花匠回答,一副胸有成竹的样子。 澳洲人定5月份的第二个星期日为母亲节,子女们以向母亲献上白色的花表示自己的崇敬、感激和孝意。因此到了那一天,市场上几乎是有多少白花便销出多少。这位荷兰花匠这几万盆花届时当以每盆三元多的价格出售,一次便可做成十万澳元的生意。但要是在培育的过程中出了什么差错,松了哪个环节,恰恰于那一天开不了花或者早了几天便开了花呢?那损失就可想而知了!况且还有与市内花商们所签署的合同! 发财毕竟不易哪! 三、乡趣 在冈德盖的后几天里,我们住到了格林先生的弟弟家里。他那新盖的别墅式住宅建在一片深山老林之中,令我们倍尝了一番澳洲乡趣。 清澈的溪水里有一种名叫“契劳特”(t out)的鱼,黄底黑红点,有点象我们中国的鲑鱼,只是窄得多,脑袋是尖的。这种鱼肉质细嫩,极为鲜美,但却非常难钓,非得用活蚱蜢作饵,而且轻易不肯上钩。尤其有意思的是,一旦在这条溪中钓上了一条,那么再想请第二条上钩就不大可能了。据说“契劳特”是最聪明的鱼,会把那条上钩之鱼不幸殉难的消息迅速传播开去,众鱼便因此而提高了警惕。不过第二天仍可再去试试运气,因为一夜下来,“契劳特”们已经把昨日之事忘记了。 山里有许多野草莓。有一种被称为黑草莓(black be y)的,长在带尖刺的灌木丛上,熟了漆黑发亮,甜极。许多城里人特地驾车来采,不一会儿就可以把塑料小桶装满。不过那尖刺够厉害的,扯破衣裤,伤人皮肉,嵌在身上还很难拔出来。我们曾去采了些,带回悉尼做成草莓果酱送朋友,大受欢迎,只是两条手臂上星星点点的红肿发炎过了一个多星期才好。 格林先生童年时代是在乡间度过的。他的父亲是澳洲东北部纽卡斯尔(Newcastle)地区小有名气的丛林汉,毕生致力于伐木业,后来还发明了一种可以在山间小径运送木材的车辆,因此澳洲政府已决定以他的名字为当地一条道路命名。格林先生熟知山野生活,会挖陷阱安铁夹捕捉野物,会下网垂钓捉鱼逮虾,而且有一手好枪法。我们那次随他上山去采草莓,一路上他弹无虚发,竟连连击中了五只跑得飞快的野兔子。不过他只取回了二只准备剥了皮烧来吃,另外三只,其中两只据说是吃过当地农人为保护庄稼不受兔害而撒放的毒药,所以不能食用了。还有一只,格林先生说一枪正中脑袋,整个头开了花,太难看,拿回来恐怕要让王女士见了害怕,所以也不要了。打了个野兔子还要考虑女士们的喜怒哀乐,这恐怕便是澳洲人至今保留有英国绅士遗风的一种表现了。 因为兔害严重,也因为烹调得法的野兔肉味道不错,所以格林兄弟俩几乎天天晚间要在住房周围安放捕兔夹,而第二天清晨又总会有所收获。那兔夹的基本构造接近中国农村常用的鼠夹,主要区别在鼠夹以食物为诱饵,而兔夹则是利用野兔每次拉屎后总喜欢在地上刨几下的特性,把夹子浅埋在兔子常拉屎的地方。后来我们在一个介绍澳大利亚历史的博物馆里见到了一个硕大无比的铁夹,约有两张方凳面般大小,其结构与格林先生的兔夹子完全一样。一看说明,却让我们毛骨悚然。原来这铁夹是当年用来对付身为流放犯的早期移民的。为了防止这些力图摆脱桎梏的犯人逃跑,监守者不但在他们的足下悬上十几公斤重的球形铁镣,而且还在营地周围埋设这种铁夹。那一旦踩上机关而足踝被死死夹住的状况,是完全可以想见的。而他们,正是700多万平方公里澳洲土地的第一批欧洲探索者和开垦者。 四、当年的赶牲畜人 这是一座安上轮子就可以拉走的木头房子。一端钉着一个巨大的挂钩,铁铸的,虽然已经长满了红锈,但还是牢牢地粘连在这座木房上,似乎只要有人把它重新搭上马车,它就马上可以再一次把整座房子拉向远方,就象当年一样。几条纯种牧羊狗守护着这里,只要有生人靠近就围上去狂吼乱叫,但它们毕竟都老了,稍一消停就伸出舌头喘大气,有的则忙忙地找荫凉地方闭目养神去了。 81岁的布朗先生把这里当作自己真正的家。他在城里有房产,有家小,但他只有在周末周日才回去与家人聚一聚,一到星期一就急忙驾车出城,赶到这一片离城几十公里,地处偏僻山区的小小牧场来,与他的木头房子,他的几条老狗们相厮相守,度过一周之中的五天。 十年前他是个赶牲畜人(d ove )。全世界恐怕只有澳洲大陆上才有“赶牲畜人”这个专用名词,这种特殊的职业称呼。澳洲地域宽广,人口不多,人均耕地面积达48亩之多(1982年统计),所以大片土地是用来作牧场的。很大一部分农民靠饲养牲畜为主,牧场上的牛羊数,即代表着他们的财产数。但澳洲气候干燥,常常会发生旱灾:数月滴雨不降,牧草大片干枯,牛羊相继死亡,牧场主们的财产面临着严重的威胁。到了这种时候,“赶牲畜人”就成为人们竞相争雇的对象了。强健而富有经验的赶牲畜人会夜以继日地驱赶着几百头牛,几千头羊,从一个地区走向另一个地区,寻找绿草,寻找水源,把眼看要成批倒毙的畜群从死亡线上挽救回来,使牲畜的主人尽可能地减少损失。这些赶牲畜人的生活之艰苦,是可以想见的。一辆四驾马车,拉着一座小小的木头房子,房子里装着全部生活用品,夜间则成了遮风避雨的栖身之处。几条牧羊狗,既是他们劳作的帮手,也是他们长途跋涉的旅伴。只有当喜雨普降,大地重新返青了;他们把这千百头牲畜赶回了原来的出发地,这餐风宿露的生活才算结束。著名的澳大利亚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人亨利·劳森曾经多次以赶牲畜人的生活为题材,写下了不少著名的小说和散文,其中一篇题名为《赶牲畜人的妻子》的短篇小说,已被公认为其代表作了。 布朗先生是这一带地区几乎每个牧场主都知道的最能干的赶牲畜人之一。直到十年之前,他已年过七十进入古稀之年之后,还有人来雇请他,请他挽救那一大群处于饥渴之中的牲畜,把自己家产的未卜命运交给他去安排。布朗先生乐此不疲,长鞭一甩,驾驭起那拖着木头房子的马车;一声唿哨,率领着几头忠实的牧羊狗们,又一次开始了几百公里来回的远征。那次远征严重地损害了他的健康,在他那赶牲畜的历史上画了一个句号。布朗先生和他的马车、他的牧羊狗们同时退休。木头房子拆下了轮子,安放在属于他自己的那片小小牧场上。 我们去拜访过布朗先生。在那座木头房子里,我们见到了长达四、五米的牛皮马鞭,熏得漆黑漆黑的煤油灯,悬挂在火炉上用来煮食烧水的洋铁罐,已经磨光露出皮板子来的袋鼠皮睡袋,还有糊在板壁上的发了黄的二十年前的报纸。当然,我们还看见了一些现代化的生活用品,如电冰箱、录音机什么的,而且在木屋的门口,就停着一辆几乎全新的小汽车,那都是他从城里带到这里来的。我们虽然能想象得出并且理解一个当了一辈子“赶牲畜人”的老人,为什么依恋乡间山野生活而不乐于置身于喧闹的城市,但对于他如何在此荒郊丛林度过一天又一天还是有点不解。我们冒昧地提出了这个问题。81岁的老人笑笑,打开录音机,请我们听了一段录音。嗬,我们听到了淙淙的山溪流水声,听到了那被称为“丛林时钟”的笑鸟的呱呱呱呱的、酷似人在大笑的呜叫声,听到了利斧砍在干枯的桉树上、而桉树正轰隆隆地倒下的声音,听到了一个苍老的声音在吆喝着狗们,而一大群狗们正愉快地回应着的声音,听到了篝火正燃烧的噼噼啪啪声,以及在这一切山野音响的映衬下,那苍老却依然有力的声音正在大声地朗诵着劳森所写的关于赶牲畜人生活的著名诗篇。我们听着这一切,凝神注视着面前这位一生行走千万里的当年的赶牲畜人,不禁想,那些正在编写澳大利亚历史的学者们,在热情洋溢地歌颂着新大陆的发现者和民族主义运动的先驱者时,怎么能忘记象他这样一些最普通、最平凡的澳洲人呢! 五、一人经营的养鸭场 遇到他完全是偶然。在一次家庭式的Pa ty上,他提着两只冻鸭来了。他是主人的外甥,我们是应邀的客人。那两只鸭其大无比,去了头脚内脏每个大约还有四、五公斤重。那天由我掌勺,专烧中国菜,我只用了其中一只,便端出一大盘卤汁鸭肉冷盆和另一盘堆得冒尖的咖喱鸭块来。大家吃得津津有味,齐声称赞这鸭子不错。他于是感到很光荣,不但作主将另一只鸭子赠送我们,而且邀我们次日去参观他的养鸭场。 他是个养鸭工,用我们的话来说,即“养鸭专业户”。他父亲给了他一块小小的土地,若借以耕作或放牧牛羊,不足以维持生计,他于是与邻近大城市纽卡斯尔(Newcastle)内的一个肉用家禽托拉斯签订了合同,在那块地上建起了一个饲养场,养起鸭子来。一养就是20年,娶妻生子盖屋买汽车,一应有赖于此。 那饲养场大约共计五、六百平方米,有点像我们南方广西云南一带的竹楼,整幢建筑离地有一公尺左右。进去后方才知道,原来那地板全是用铁丝网铺成的,鸭屎泄漏下去后便汇集于地下的通道,然后再定期以水冲刷,任其流向远处低洼地的一个大坑里。怪不得整个鸭棚架得那么高,那的确是个节省人工的好办法。否则,若遍地鸭屎用手铲锹挖畚箕运,将要耗去多少人力! 鸭棚内架设着一条横贯东西的铁索,上面悬挂着几个装有鸭食的吊斗,吊斗下正是同样横贯于整个鸭棚的食槽。每天,这位养鸭工通过食料输入口将鸭食装入吊斗,再将吊斗沿铁索慢慢地移行,使食料均匀地撤入食槽。同时还启开双管水龙,一面往场内的饮水槽内灌水,一面向棚底下的鸭屎通道冲刷,顺便还巡视一下整个鸭群,发现死鸭、病鸭便挑拣出来扔将出去。大约两个小时左右,这一天的饲养工作便就结束了。除非出现异常情况,比如发了鸭瘟之类,他的工作时间是不超过两小时的。 鸭苗由托拉斯提供,刚一出壳便用汽车装了来,鸭棚里的第一个房间是专门喂养这群雏鸭的。地下墙角安有强度白炽灯,目的是保暖。食料也特别细巧些,因为小鸭噎食致死较为常见。一星期后,当第二批鸭苗即将运来时,这群已经长大了、甚至翅膀上可见硬羽了的小鸭便被驱往隔壁的第二室,而原来在第二室的则移往第三室,依次类推,越大越往后移,一直到第六室时,即已饲养了6个星期之后,托拉斯的运输车便会来把已够肉用标准的肥鸭们运走了。 “鸭子只养六个星期就可以上市了?”我们惊讶地问主人。他请我们去看了看那第六室里的鸭子们。“明天就来装货。”他说着,拎起一只让我们看。那鸭肥礅礅地,足有二、三公斤重,虽然羽毛未丰,但的确可以宰杀了,况且只养了一个半月,一定够鲜嫩的。我们又问起何以生长速度如此之快,他告诉我们,这是因为由托拉斯提供的鸭食,是经过托拉斯所属饲料研究机构精心研究出来的。营养丰富,易于消化,而且鸭子爱吃。说话间他抓起一把鸭食给我们看,竟是一粒粒象塑料似的,干而硬,真令我们难以理解鸭子何以会爱吃。可是环顾四周,见那一只只肥而嫩的鸭们正埋头于食槽中的“塑料”堆中,又不得不叹服科学的威力了。 我们最后自然要询问一下他的养鸭收入了。他告诉了我们一个大致的数目:由于鸭苗鸭食以至运输费用都是由托拉斯提供的,因此每只鸭子养六个星期大约可得澳元贰角伍分。这个数字听起来虽然小得可怜,但由于饲养期短,周转快,而且因为已经形成了一周一个轮回的流水线,所以实际上每个星期都可送出1500只上下的成鸭。按此计算,每周收入约为400澳元,一个月则共计1600澳元。除去税金,还可实得千余。这个数字,是超过城市工人的平均收入水准的。 参观中我们发现有几只特别肥大的老鸭子游弋于群鸭之中,问之,他笑了:“这是留给自己吃的,已经养了二、三个月了!”我不禁悄悄告诉同行的朋友:“怪不得昨晚那鸭子这么大,而且这么老,我足足烧了两个多钟头!” 1989.8 ------------ 第三节 生活的情趣 澳大利亚人极会享受生活,澳大利亚民族是一个讲究生活情趣的民族。 (我在悉尼的寓所坐落于塔默拉默山谷,卧室的南窗口正对闻名全澳的塔默拉默海滩。滩涂不大,砂质却细洁,风平浪静时可供游泳者休憩;又因其三面奇岩壁立,一掬碧波入湾,东西相距不足千米,一俟风起即海波粼粼,所以同时又是冲浪者搏击的理想场所。悉尼人把塔默拉默沙滩视作大自然的馈赠。无论晴日雨天,酷暑严寒,那一片金色的沙滩和蓝色的海面上都总是活跃着来游泳的,来冲浪的,来晒日光浴的,来闲坐的,来尽情欣赏和享受大自然的。)我常常倚窗而立,远远地眺望着他们,感受着他们对生活的热情和投入大自然的情趣。偶而,我会出了门,步一山谷,穿过绿荫浓浓的树丛,踏上平整又松软的沙滩,融入悉尼人中。我喜欢像他们一样赤了双足在滚烫的砂砾上行走。虽然不敢蹬上窄窄的冲浪板,却也喜欢找了一片平静的水域面对苍天久久地仰浮着。我尤其喜欢坐上一方突出的礁石,不断地变换角度调节焦距远远近近地观望周围的人们,欣赏他们因为亲近大自然而显得格外健康的肤色,赞叹他们在这片本色的环境中表露得特别真实的天性。在悉尼生活的最后一个月里,我踱向塔默拉默海滩的次数日渐增多了。除了那砂砾摩挲足心的愉悦,除了温润的海水对肌肤的轻柔的抚慰,除了那带了咸味的海风足令人杂念顿消,最让我为之神醉的,还是这一片浓缩了澳洲人性格的人文景观,那弥漫于神采飞扬的脸和在力与美的运动中酽酽地透出的生活情趣。 我的房东鲍林太太虽然年已八十,却依然极富情趣。她拥有一辆色泽鲜艳的轿车,驾驶执照是她年过七十之后考出来的。但除非长途旅游,她一般不驾车外出。她更喜欢步行。去市中心购物或串门,则大都乘坐大巴士。她说,干嘛总把自己幽闭在一个个小小窄窄的空间里呢?私家汽车也罢,豪华别墅也罢,老是在门内老是在墙里岂不都成了牢狱了?所以,她说,人还是得自己拓宽自己,免得变成了囚犯。她这话在我听来非但意味深长,而且还带了点禅味。 只不过鲍林太太并不尊崇“色空”。她积极入世。她酷爱花草树木,把居室拾掇得如同花房。她精心喂养了两匹小动物,一名叫“司巴克”,是条白色的哈巴狗,所有权归属隔壁邻居;另一取名“帕斯”,是一头无主的野猫——两者虽然都不是鲍林家庭成员,却每天都来按时进餐,鲍林太太为它们准备的食盆里,永远有着新鲜的牛奶和罐装的猪肝之类。老太太还非常喜欢远足,近处如二百公里外的蓝山,自己开了车去;远处则走过欧美东亚,中国都玩过好几次了。她擅长烹饪,从不以厨事为苦,每每以花样百出的浓汤干点异国风味小吃犒劳家人或招待宾客,令老老少少惊喜万分胃口大开,而她自己,则在众人津津有味中,喜孜孜地品尝着生活的乐趣。 鲍林太太曾组织过一次集体旅游。参加者共七名,除我外都是澳大利亚人,老少皆有。那是秋风乍起之时,炎热的夏天已经过去,正是旅游的好季节。城里人纷纷出动,从悉尼通往风景胜地蓝山的高速公路上,来来往往的都是驾车出游的人。因为交通便捷,许多人只是利用一周中的两天休假跑一个来回。我们这趟“秋游”,也只安排了两天活动时间,并非是因为假期不够,而是由于鲍林太太组织本次行动的目的本来就很单一——她是专门带了朋友们,特别是我这个中国朋友到蓝山探访秋日红枫的。澳洲盛产桉树,固然形成特色,但色彩上的单调,也是澳大利亚人的一大憾事,所以但凡如红枫那样带了异彩的树种,就格外地受到宠爱。每到枫叶染霜之时,人们便将赏枫作为一项雅趣。栽枫之处,游人趋之若鹜。鲍林太太盛情邀请,朋友们积极响应。我虽然在国内早已看饱了西山红枫岳麓秋色,但也为老太太的真心热情所鼓动,于是便同去,赶了五百公里的路,去蓝山瞻仰那几株栽在私家花园里的小枫树。说实在的,我每每参与这样的活动,与其说是为了奔向目的地,不如说是为了了解全过程。令我兴趣盎然并为之感动的不仅是那些异域风光,更是与我同行的和一路相遇的那些澳洲朋友的生活情趣。 澳洲人的性格特质是坦率热诚,乐观向上,这恐怕正是他们格外懂生活的乐趣、讲究生活之情调的根本原因。我有一次去乡间走访,结识了一位农人。听说我在收集材料准备写有关澳洲的书,他当即邀我去他的鸭场参观。鸭场参观未毕,他又告诉我说附近一条河里有许多鳗鱼,他是钓鱼能手,王女士您若有兴趣,在下可以用鸭内脏为您钓几条来。澳洲的内河清澈见底,两岸芳草萋萋,他在那齐腰的草丛中控制着同时布下的几根钓饵,四十来岁的人灵活得如同少男。他那过人的精力和热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可是待我返回悉尼后,竟有人告诉我道,他是一个癌症患者!他患的是那种奇痒难忍痛苦万状的皮肤癌!我实在难以将如此恶症与我记忆中的那位朋友联系起来。我耳边还留着他畅饮生啤时的朗声大笑和他那带了浓浓乡音的歌声。我只能默默地为他祈祷,愿他对生活的执著热情击退那病魔,愿生活加倍赠予他多多的乐趣! 澳大利亚优裕的自然条件和发达的社会经济,固然是澳大利亚人可以讲究生活情趣的基本物质基础,然而并非所有拥有富足物质的人都是情趣脱俗之人,也并不是所有身处窘境困境乃至绝境的人,就此被剥夺了享受生活的权利。人,毕竟是可以自主自己的情感和志趣的。我在许多澳洲朋友身上领悟到了这个道理。 1993.4 ------------ 第四节 无名歌手的轰动效应 从悉尼到这个名叫丢默脱的小镇,约三百公里;从丢默脱到劳拉家,近五十公里。我随同劳拉的大伯哥诺姆先生到这片远离尘嚣的乡间来——他是探望弟弟和弟媳,我是乘机搭车作免费游——已经四五天了。 四五天里,有一个常谈的话题,或者说是有一个久盼的节目,那就是周末晚间,丢默脱镇上的CLUB(夜总会)将要举行一次歌曲演唱会。献艺的是一位有印度血统的威尔逊·拉兹先生,男中音,擅长情歌。澳大利亚人非常热爱音乐,当代人因为经济发展又格外崇尚娱乐,兼之乡间地广人疏,居宅分散,日常文化娱乐基本上都以家庭为单位进行,很少聚众“发烧”的。所以镇上偶尔有幸邀得歌手来一次像模像样的音乐活动,方圆一百公里内外的人们便不啻是捡得了一个喜庆节日,难免那一种盼等和牵挂之情了。诺姆的弟媳劳拉是个歌迷,平时下厨操作都总是先放歌带后开煤气,对这次演唱会自然更是等得心焦了。 终于等到了周末。全家一起,包括我这个“外国人”,驾了两辆车兴冲冲赶去。澳洲的五月已是仲秋。日短夜长了,一大家子人很认真地梳妆打扮一番后再上路去时,那西边的晚霞早已只剩下一抹淡红了。开在前面的车是劳拉驾驶的,跑得飞快,令跟在她后面掌握着另一辆车之方向盘的诺姆一面不断地加大油门,一面为前方的弟弟和弟媳捏了一路的汗。我坐在诺姆的后座。暮色苍茫中虽然看不清车速盘,但仅凭着耳膜的鼓胀程度,就可以断定我们这一路的时速基本上总在一百公里左右。望着车窗外飞快掠过的株株桉树和在愈来愈暗的天色中显得黑黝黝深不可测的悬崖山谷,我的感慨和好奇大大胜过了恐惧:就为一场音乐会,竟就这么舍命赶路!那位歌手敢情是“猫王”再世! 英俊魁梧的歌手威尔逊·拉兹浓眉大眼,一头卷曲的黑发,在外形上兼得东西方人种之长,潇潇洒洒一出场,就博得了听众们特别是太太小姐们的鼓掌喝采。他那男中音果真浑厚宽广,虽远不及“猫王”之挺拔美艳,却还是很有震动和勾摄人心的魅力的。他的台风很沉稳,形体动作不夸张。与其说是个唱通俗流行歌曲的,不如说他更像个美声唱法的歌剧演员。尽管有着东亚血统,他的英语却绝对正宗,措辞高雅而不失幽默。无论是曲前还是曲中,只要有可以说几句的空隙,他都会充分利用这足可以发挥自身优势的机会,或作深情状,作激运状,或机敏调侃,打趣逗乐。间或还对时局政治发表点评论见解,以此调节拥有近五百个座位的偌大剧场的节奏和气氛。这是一个相当重视因而也非常努力于调节听众情绪的歌手,只是他的努力并不借助于对听众感官上的强刺激,比如狂吼乱叫、活蹦乱跳之类。他靠的是一种情绪影响,凭借着音乐符号和语言符号,还有那仪表堂堂亲切自然让人信赖的形体符号。他干得很有成效,听众们一开始就被他给牢牢地抓住了。我听见身边的劳拉在身不由主地跟着这位台上的拉兹哼哼着。环顾四周,又看见了前后左右的许多“劳拉”们,喜怒哀乐都在心甘情愿地交由了拉兹指挥,一个个都已快快地进入了心醉神迷的境界。 高潮在一首名叫“华森·默梯尔”的歌曲奏响之后立即到来。威尔逊·拉兹不发一言,仅只是大步迈向听众,走到舞台的边缘方戛然而止,然后大大地张开了他的双臂,似乎是要把全场五百名听众悉数拥在怀里,也像这五百名号人马统统都是归属于他的乐队。在应该唱出歌词的那个瞬间,他果断而自信地把臂一挥,于是那五百名听众刹那间就真的忠实地紧随了他,从听歌的变成了唱歌的,台上台下齐声合唱起“华森·默梯尔”来: 我宁愿死掉, 也决不让你抓住, 更不会去坐牢! 去过澳洲的人都知道,这是一首流传极广的澳大利亚的“准国歌”。歌词大意是叙述一个名叫华森·默梯尔的流浪汉,迫于生计而偷了一头羊,结果被人发现了。警察追赶他,要送他进牢房,他宁死不屈,跳入了水塘。知晓澳洲历史的人都明白,这首歌非常真实地反映了澳大利亚初创期的艰辛和作为澳大利亚民族性格之核心的自由不屈精神,所以一百多年来众口皆碑妇孺皆知经久不衰地代代相传。在澳洲的地位和影响,就像法国的马赛曲和日本的樱花歌一样。我不太清楚是不是但凡澳大利亚的音乐会上都必得唱一唱这位华森·默梯尔,我只是在这一场举行于丢默脱这样的偏僻小镇上的演唱现场上,切实地感受到了一首体现民族精神和民族风格的歌曲具有何等强烈的煽情力量!那天的五百名听众中,大概只有几个像我这样的“外国佬”是只用耳朵不用嘴的。威尔逊·拉兹指挥着的五百人大合唱,轰轰烈烈堪称声震云霄,把音乐会的热烈气氛推向了最高的峰巅。 可惜的是,这高潮并没有持续多久。演唱会的后半场,我发现不少人在悄悄离场,定睛细看,溜号的差不多都是男士。再仔细些观察,明白这些个先生们都已对拉兹先生哼哼唧唧的柔情满怀失去了耐心,兴奋点转移到剧场后面供应生啤的酒吧去了。至于我的朋友诺姆和他的弟弟,则是从那首“准国歌”之后的中场休息起就一头扎进了剧场隔壁的游戏机室,粘在带了很强的赌博性的“扑克机”旁边了。留在剧场里的大都是女士,而且以像劳拉这样的中年妇女为主,自始至终一往情深地很投入地欣赏完了那些东西方各国著名情歌。说句公道话,那些歌都是非常出色的,只是实在太老掉牙了;那歌手唱得也很熟练,而或许正是太熟练了,致使他产生了一种驾轻就熟的惰性,整场演出也就过于老化而缺少了新意。在我看来,这或许正是这位无论在素质上还是在技巧上都相当不错的歌手之所以终究是个不入流的只能在乡间作流动演出的无名歌手的主要原因吧。 散场之后,我看见了停车场上数以百计的小车,黑压压的一大片,正在纷纷启动。这在统共不过百把户人家的丢默脱,也可称是蔚为壮观了。乡间娱乐毕竟少,歌手纵然无名,到底也还是引起了并不太小的轰动。 1993.5 ------------ 第五节 换工 美丽的悉尼城不久就令我生了厌倦之心。我跟素来热衷于驾车旅游的诺姆先生说,捎上我去山区,去大漠,去土著居住区走走罢,我离回国的日期只有个把月了。诺姆欣然答应,并且告诉我道,你丈夫前几年来澳留学,就是用换工的办法,走遍了大半个大洋洲的。“换工?”我不明白。他作了很简单的解释:“我管开车,你管做饭。路上我干活,你休息;到了目的地,你忙起来,我玩。你们中国人个个都是烹调专家!” 当厨娘哪?我不免滋生了一种屈辱感。你诺姆纵然是很有级别的教育督察,在下也毕竟是贵政府邀请的出访者而非洋插队的打工仔,何以要支使我专“管做饭”? 然而又别无选择。我所到手的津贴不含远程旅游支出。“能屈能伸大丈夫!”我宽慰自己。 一行数人终于出发了,诺姆同时还捎带了两位年迈的尚健康的既喜远足又对华夏烹饪艺术饶有兴趣的老太太。 “皇冠”车先是驶进了一家大型超级市场。老太太们守在车里,我与诺姆进场购物。我按四天游程东指西点地选择四个人共计十二顿的炊事用品用料,诺姆推着愈堆愈高的四轮车在我身前身后捡着拾着垒着。我偷眼瞧瞧他,看见他的阔脸上冒着油汗,但表情愉快神色坦然。他的情绪在感染我。“换工开始了。”我想着,心头那种色彩晦暗的雾翳在消淡下去,另一种朦朦胧胧的预感在升起来:本次“换工”,或许不光会带给我开阔眼界的见识和愉悦,还会打动和改变我什么。 高速公路上的车速在每小时一百公里以上。耳膜鼓胀起来,赛似飞机在升空和降落。两位老太太很快就睡熟了。她们都很有长途旅游的经验,会抓紧时间休息。我奋力睁开发沉的眼皮,努力观赏沿途景色,不想白走了这换工换来的一遭。平整的水泥路,飞速退后的各色标牌,一望无际的牧场,牛或羊,桉树,桉树,桉树……终于我也与老太太们一样进入了梦乡。偶有因车速改变而惊醒的片刻,开眸便见那年近花甲的诺姆先生全神贯注目光炯炯地笔直坐着,汗毛发达的大手紧抓住方向盘,嘴里则在嚼着提神的口香糖。“难为他了,”我迷迷蒙蒙地想,“够他累的……”然后我就做了一个梦,梦见自己又去了北大荒,坐着没有轮子只带圆木的爬犁,前方开着拖拉机的是一位膀大腰圆胡子拉茬的当地老乡…… 我们到了目的地。夕阳西斜了,鹦鹉笑鸟都归了巢了。诺姆不食言,拎了钓竿鱼桶马上就去“玩”了。我换班接班履行我的义务。两小时后我备好一桌足够同行者连带住宿地主人一大家子饱餐一顿的中国式便宴。 我的其实并不高明的烹饪手艺使我们一行四人一路博得了许多人的欢心。诺姆的朋友和朋友的朋友们竞相邀请我们去作客,旅游内容丰富得以几何级递增。虽然没人提出“换工”,我却大大激发了革命自觉性,总乐于弄出些鱼香肉丝、咖喱鸭块以至于豆沙汤团、鲜肉馄饨之类的小玩意儿,令他们一个个惊喜万分。四天游程延长为一周而且还是勉强截断收尾,我在那段时间的见闻后来便成了我数年来那一篇篇小文章的汩汩源泉。 回程车自然还是诺姆开。两位老太太当然在车轮启动后不久便又进入休眠状态。她们俩在这一周里也够辛苦的了。爬山登坡探古访幽且不说,还天天很谦逊地做我厨房里的下手力图偷艺,同时又忙着将诺姆和我从山上采来的野草莓熬制成果酱,那一道道手续在我看来复杂不亚于包春卷和饺子。临近返回的那天晚上,诺姆用铁夹子和陷阱双重手段一举捕获了两只肥硕的野兔,老太太们虽不食兔肉却十分努力地将那猎物拾掇干净了装袋封冻,说是可供我带回寓所改善伙食用。热心肠好心肠的洋老太太,常令我想起我那过世的老外婆呢! 车过蓝山后,诺姆忽然大声地唱起歌来。老太太们雷打不动,我却在睡意朦胧中被惊醒了。我从反光镜里见到了诺姆脸上的倦意,从他那口齿不很清楚的歌声中领会到他的齿颌间还含着那种专供司机解乏提神用的薄荷糖。很显然,他是在用唱歌的办法驱除疲劳,他正在勉力完成他换班接班务须圆满而安全地完成的那份活儿!一个已经在几天时光的流逝中退隐到很遥远的角落去的字眼,又被我捡拾了回来——“换工!”我蓦地很清晰却又倍感陌生地回忆起了一周前初次听到这个字眼时浮上心头的那种屈辱感。“我怎么会有那种感觉的?”我问自己,同时再一次凝神注视了一下诺姆那张毛孔粗大的阔脸,从那层困倦之下再次见到了那种属于心无芥蒂的人的真诚坦然。我的心感到了一片明净,犹如远方苍穹之下的蓝天。我发现我终于感悟到了一件事实:人啊,当你因了某一种文化观念的熏陶而不自觉地将劳动分了等级,当你因为有这种无端的等级观念而滋生了无谓的自我保护意识,那么,你就常常会跌进自寻烦恼的陷阱! 1993.3 ------------ 第七章 自画辑 ------------ 第一节 自画像——《上海女性》序 一 我是个很地道的上海女性。 公元1944年盛夏,我出生于上海仁济医院。这个医院在海内外享有盛誉,但坐落在上海市中心一条很狭窄的小马路上——这条马路,就是我在本书所收之三个中篇中不厌其烦地写了又写的山东路。 我在山东路上度过了我的幼年、童年和青年时期,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山东路情结。 我至今还记得仁济医院隔壁的天主教堂,顶是尖的,墙是红的,跨上高高的台阶进入天花板高高的教堂,去静静地听一会悠悠的歌声,就可以领到一块香香的豆腐干;我记得四马路(福州路)口的卖夜宵的担子,一头有热热的牛奶,一头有烤得香气诱人的鱿鱼干和面包片;我记得往那灯红酒绿的大马路(南京路)走须经过一个阴森森的外国坟场。夜间从围墙的豁口望进去,只见黑黑的树影和白白的墓碑,让我胆战心惊;我甚至还记得路口的那栋高楼,原来名叫慈淑大楼。在我很小的时候和大了一点的时候,都曾有人从上面跳下来。大人们说是因为股票跌了,或者说是因为成了“大老虎”了。我虽不懂“股票跌了”、“大老虎”是怎么回事,却深深地储进了记忆。我记得我念的小学就在山东路上。街面房子是一家剃头店,楼上便是教室,而老师的办公室正对着我家的窗口。天下雨了,老师对着我们家叫:“小玉啊,拿把伞来!”我“嗳——”一声,满怀着热切的得着了效劳机会的喜悦,急急地把妈的油纸伞和花套鞋放进网线袋里,奔下楼,窜过山东路,给我的班主任送去。学校里上过什么课早已淡忘,留下深刻印象的只有校门口的小书摊和杂货铺。只要从外婆那里讨得一分钱,就可以很得意地去租一本书,很理所当然地坐到书摊边的小矮凳上去细细地看,背后站上两三个不花钱的小朋友。如果有了两分钱,那就可以去买一个装了许多花生米的三角包了。那花生米细而长,红而香,油性不大却是非常之甜的。 山东路的北端直通南京路,那是东方第一大都市的第一繁华商业街;山东路南边尽头是南市,有租界时它算作中国的本土;山东路往西便是当年的跑马厅即如今的人民公园,各类游乐场所鳞次栉比;山东路向东为黄浦江,江上的轮船固然是往来如织,但也常听说上面漂起由于各种原因而投江自杀的浮尸。 山东路是上海的繁华地段。山东路简直就是上海的核心。 生于斯,长于斯,我还称不上是个正宗的上海人吗? 二 我的祖籍却是山东。 我们姐弟四人中唯有我有幸去过一次山东老家。那年我刚满五岁。我记得了许多事。下了火车下了汽车还要走许多路。山很高,沟很深,而路上总是只有爹和我两个。老家的一位姐姐辫子又粗又长,而且是梳成一大根的,我伏在她背上去很远的地方看戏时,这根大辫子就总在我的怀里。黄米做成的粘糕很好吃,柿饼外面的那层白粉却太涩嘴。也有小朋友,也有小姑娘,圆圆的脸红得很,从门背后探过头来盯住我看。惭愧的是,记住了许多人和事却没有记住爷爷的模样,他老人家不久后便过世了。 虽然如此,而且仅一次,但毕竟是回过老家面觐过父老乡亲们的了。我的三个弟弟,都未曾有过这样的回归缘份。他们好像也从来没有被卷入风行一时过的寻根热,对那片黄河下游的土地依依情深。但他们都跟我一样,很忠诚地在每次填写各类表格时,于“籍贯”一栏上,书上“山东邹平”这四个大字。 在上海的一千多万人口中,像我们这样的“山东人”、“浙江人”、“广东人”、“江苏人”……究竟有多少?我从未见到过确切的统计数字。但我曾读过一本关于上海社会的书,那上面说,一百年前上海人口不到一百万,五十年前增至三百万,而如今则接近一千五百万之数了。这么多的上海人从哪里来的?很理论化的书告诉我们说,靠“机械增长”和“自然增长”。机械者,指外乡移民,我爹属此;自然者,指出生于本市的,我和我的弟弟们是也。所谓“上海人”,其实大多是移民,或者是移民的后代! 所以在上海滩上,你要是向某一位满口上海白话的人发问:“你是哪里人?”那是很难得到“我是上海人”的回答的。 所以我的所有的熟人都知道我是山东人。 三 我脱不了浸透了我全身的山东人脾气。 小时候我常打架。楼下只要传来弟弟凄惨的呼喊:“阿姐呀——”我便一步跃下两三级扶梯往弄堂里冲去。我的三个弟弟中两个有病,我有责任。直到那个没病的成长到可以接我的班了,我才恢复我的女儿本相。后来常常听人夸奖我,说我坐在角落里不吭声不动弹专心地听着别人或是专注地想着自己的时候,样子是十分地文静温顺的。他们自然没见识过我打架时一意拼命的齐鲁本相。 我嗜咸,嗜辣,爱吃面食,对生大蒜、生大葱饶有兴趣。我不怕别一种祖籍的上海人的嫌憎。即使明天要上台讲课,要与人促膝谈心,要去参加个舞会,头天晚上若有饺子,韭菜馅的,我照吃不误。 其实,每一个上海人身上,都或多或少或隐或现地存在着他或他的上辈从原籍带来的地方色彩,包括习惯、风俗、甚至性格。爱吃臭冬瓜,十之八九是宁波人;每天去排队买高庄馒头,不是北方的种才怪呢!热衷于饮早茶的大多来自闽粤;江西老儇即使在上海住了几十年,也忘不了在夏季腌好整年食用的辣椒酱;若是一个家庭主妇每做菜必得放很多的糖,那无疑她是苏锡一带的人了! 我丈夫属于“机械增长”类上海人:他十八岁那年从浙东山区考入上海市内一所大学,毕业后留了校就算是入了上海籍。因为是第一代移民,他不但保持了浓重的浙东习惯,诸如喜食霉干菜和各类糟货等,而且至今鬓毛渐衰而乡音犹难改。我每每要嘻笑他的绍兴官腔。忍无可忍时他终于反唇相讥了:“何必说我呢?你爸到上海快七十年了,那个‘俺’字不也还没改成‘阿拉’吗?” 是啊,我们如今都成了上海人。上海人正是由我们这些非上海人合成的。我想,这或许正是上海人的地域性格之所以异乎寻常地宽泛、复杂、把握不定的原因所在! 四 公元1966年,我临近大学毕业时,来了“文革”。折腾了一年多,总算等到了毕业分配。我被分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的三棵树地区,当一名中学教师。六年后,调离东北赴江西,凡两年,重返上海。 与所有迁往外地的上海人一样,我对非上海地区的生活也具有很强的适应性。我津津有味地大嚼粗糙的高粱米饭,呼噜呼噜地喝那种上漂清水下沉颗粒永远泾渭分明的大楂子粥,还能操着很有北大荒乡土味的粗话与人干仗:“去你妈个大腿!”在江西,我很快习惯了以炒冬瓜皮下饭,并不在乎这东西在上海乃是弃物。后来还迷恋上了比止泻的黄连素还苦的苦瓜。我非但食谱向老俵靠拢,而且语音亦日渐被同化,常用“格死了,格死了”来表示感叹或懊恼。只要再多待一段时间,我相信我一定能与许多先我赴赣的上海人一样,学得一口赣腔了。 然而我从来也未曾被当地人认同过。在三棵树时我被呼为“小上海”。即使与东北老乡们同吃同住同劳动近六载,到卷了铺盖走路时这顶“帽子”依然未摘。我可以设想,到我白发苍苍后有机会重返故地重逢故人,那人一定会作如下恍然大悟状:“噢——老太太您就是当年那个‘小上海’呀!”在江西时间不很长,我一拿到调令,老儇同事就纷纷前来祝贺:“您总算杀回老家去了!”贺词也足以说明他们向来视我为寄居的房客。 我认识许多早已定居他乡的上海人。在我看来,他们的适应能力比我更强:若不开口,单从外形气质上看,我已很难将他们甄别出来;有的即使侃侃而谈,也没什么南音海味了。可是即便如此,他们也还是被当地人固执地指称为“上海人”,而他们自己,却又大都认同,多少年下来仍以“上海人”自居矢志不渝得很。我刚到东北报到时,有人热心地向我介绍说:“巧,本单位有你一个老乡呢”不久与“老乡”谋面,方知原来是一位十五六岁就离了上海、先去湖南后到东北嫁了北京人定居哈尔滨的大姐。与大姐以上海话交谈,她虽能听懂,说起来却只能勉强嗑巴几句,南音中早已串了北味。她常招待我吃白食,那炕桌上的酸黄瓜和粉条炖肉,是地道的东北家常菜。可是东北人还是一口咬定她乃我之上海老乡。这老乡则也是一往老乡情深,对我倍加爱护照顾了五、六年之久。 上海人到外地去的时间再长,也永远是上海人。这,实在是个非常有趣的文化现象。 五 我认为,这跟“上海人”作为一个生存群体,具有极强的地域个性有关。个性一强,自身的质地和外界的评估都会保持一种冥顽难化的定向态势。主观方面难以从根本上改弦易辙,客观方面不容易全方位地同化淹没。就好像金属世界中的金或铂一样,很难与别类熔和铸炼成真正的合金。上海人走遍天下,走遍天下仍为上海人,或许就是这个道理。 至于什么是上海人的地域个性,这却是个理论性很强而且常可意会但颇难言传的社会学问题了——尽管近年来常在报刊见到专论,毕竟谁也不是定论。 曾经有一位东北朋友对我说,他可以用最简单的实例说明上海人的特点。我表示愿洗耳恭听。他就说了,若是有一筐鸡蛋,论个卖,那么你们上海人,一眼就能把那枚最大的挑了出来。我听后,虽对他的概括力和想象力表示折服,但气恼于他的轻侮调侃,就反问他道:“请问,既然规定了论个卖,那么有这个本事一眼就买走那枚最大的,该为这份精明羞愧呢,还是该为这份精明自豪呢?”他想了想,竟讷口不言了。 世上有许多事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更何况上海滩是近百年里暴发形成的移民滩,上海人是五方杂处的移民群,上海人的地域性格本来就包容面极大而且十分复杂:除了以一分为二法可大致界定出正面负面两大块之外,还有许多特性却又是很容易模糊了是非曲直的。比如上面所说的“精明”吧,许多上海人靠精明进行生存竞争立足于大干世界并争得了发达,又因其精明而讨人嫌招人忌乃至贻笑大方,究竟该誉之还是毁之,不正是要视评估者的立场而定的吗? 在外地的那几年,现在回想起来,是我的上海人自我评估值最高的几年。我很热衷于为同事朋友们捎带上海货,每每看到他(她)们对上海产品爱不释手,我的虚荣心就会感到满足,虽然那羊毛衫和大白兔奶糖并不是我制作出来的。我很不能容忍别人否定上海攻讦上海人,轻则不悦不快蕴于心,重则动气动怒作于形。我与所有身处外乡的上海人一样,不肯放弃打回老家来的机会。可是到了公元1974年,我终于返回上海团聚了全家,重新成为一名拥有户籍的上海人,我的心态和观念却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我愈来愈多地发现了上海的不足、上海人的不是。有一个阶段,甚至还把“上海人实在触气”挂到了嘴边。究其原因,恐怕跟视点的转移大有关系——时空间隔容易形成经理念筛选过的恋乡深情;身在其中则常会因了可触摸的鲜活事实而产生不满愤懑。或许,这也正是钱钟书先生所说的圈外的人想杀进来、圈内的人想冲出去的缘由之一罢! 六 上海人的负面隐藏得并不很深。 我从外地调回上海时,因工作一时未落实,曾到一所很有名气的中学去代课。八年的外乡生活在我身上刻下了痕迹:我很黑,拖着两根齐肩的黄辫子,脸上的眼镜和身上的衣裤都老式而陈旧。我跨进了明亮的教室,一片虽不失其天真调皮却又闪烁着老练世故之光的眼睛上下打量着我。只不过几秒钟的工夫,准确的判断就从一个不过十三、四岁的男孩嘴中迸出:“嗨,一个阿乡!”继而便有人呼应呐喊:“土八路呀!”小小年纪,就已学得了上海滩上根深蒂固的势利,我至今想来仍觉得悲哀和丧气。 类似的实例我手中有一大把。有一段时间我担任工会工作,帮人换房子、闹离婚、调解邻里纠纷、申请调级加薪、联系住院病床,跑法院、跑机关、跑房管所、跑居委会、跑工厂、跑医院,所以我的活动范围较一般教书匠要广。我还天生了一副好奇心,年过不惑了还抵挡不住新鲜事的诱惑,会“翻跟斗”买高价票去看一部新片,会掏腰包去参加区工人俱乐部的交谊舞学习班,会为了写点什么而到公平路码头的工商检查站参加查缉走私黄金走私外烟的活动,所以我接触各类上海人的机会也相对多一些。于是我对浮于表层的比较容易把握住了的上海人性格之负面,也就积累了许多很典型很生动的感性材料。 我曾经很想把这些材料加工提炼一一归类搭个框架条分缕析,形成一部柏杨式的专著。柏杨的那本书,后来成为一个公式,可无穷尽地填充变化。我在书摊上见过《丑陋的日本人》、《丑陋的美国人》等等,后来因短期出访在澳洲悉尼街上徜徉时,竟还见到过一本英文版的《丑陋的澳大利亚人》,这公式真是放之四海而皆准! 慢慢地我这念头也就散淡而消退了。年岁日大,见识渐多;皱纹密起来,棱角平下去;愤懑内化,思考则愈来愈深入了。并非对上海人性格之负面已司空见惯麻木不仁,而是对那种以鞭笞某一虽有其事但不具体、虽有范围却十分宽泛的生存群体以不担干系不冒风险地显示自身之尖锐深刻,终于日渐失却了兴趣。 七 我很早就起意要写写上海人,尤其是上海女性。但下决心动笔,却是在我又一次远离了上海,而且是身处异邦之时。 我与丈夫一起到了澳大利亚。访问期限是三个月。我为了写一本介绍异域风光的书而收集着资料,他有他的事在忙。悉尼城里该去的地方都已过去,不久我就发现我很空闲,继而便感到了寂寞。当过几次“跟屁虫”,跟在他后面去参加一些专业性很强的活动,但因了自己的洋话停留在初级阶段,在那种场合成了半聋哑,很快也就拒绝了一应邀请。我患上了“思乡病”。我觉得自己像是一条活泼泼的鲜鱼被扔进了速冻箱。我开始用笔来解脱自己。我利用一切空暇时间躲进悉尼大学图书馆的七楼阅览室。那里面有并不丰富的中文藏书,还有许多半封闭车厢式座位。那一公尺长半公尺宽的书桌成了我的天地。我在一方白纸上创造出生我养我深蕴于我心的上海和上海人来。我写山东路,写永安弄,写楚河汉界车马炮,写阿花和陆宝宝……我怀着深深的眷恋和亲情写着,每天都感到回了一次家乡,筋骨舒展地遨游了一番属于我这个上海女性的水域。所有曾经有过的冷静的、居高临下的、超然物外的、珲念化了的对上海和上海人的分析,正面呀,负面呀,自豪呀,愤懑呀,地域个性呀,这时候竟如大捆的干草早已经过了多少次的反刍而被消化殆尽,跳动在我笔下的只是一个个场景和一个个形象了。到我回国时,手提箱里有了十万字的《阿花》初稿。 我一发而不可收。在后面两年时间里,虽然在学校里挑了教学重担且又不可免俗地为谋个职称而奋战,但还是不以为苦反以为乐地拼命挤了时间写了那《阿贞》和《阿惠》。 向《小说界》编辑部交出那《阿惠》的文稿那天,我照了照镜子,看见了鬓角的白发,还有眼镜片后的一对浮肿的眼泡。 山东路上的仁济医院已大大扩展,那天主教堂早已不复存在,代之而起的是一幢漂亮的住院大楼。北边的外国坟场早被铲除,建于那方土地上的黄浦区体育馆里,常有新潮歌舞演出。山东路南端与延安路交界处,架起了一座立交桥。山东路上的人只需乘坐几分钟的公交车,就可抵达浦东新开发区了。那个挟了油纸伞、急急地窜过山东路、兴高采烈地去为老师效劳的小姑娘,如今正在向人生的“知天命”阶段迈进。二十万字“上海女性”的篇幅,并未用尽她的积蓄,自然也不会阻断她注视着上海和上海人的目光。她的“自画像”远未画完呢! 1991.3 ------------ 第二节 那一段磨砺人的岁月 这个留着两条大辫子的女孩子,是我。我那时正好二十岁,在华东师大念书,胸前别着的,不就是校徽吗? 请注意我的装束。在这张相片上,除了那校徽是真正属于我的之外,我穿的、戴的,全都是我妈的——我妈因为了我的二十岁生日,特意用她的服饰精心打扮了我:那是一件白底紫花儿的短袖衬衣,府绸布的,是我妈的出客衣服。 因为实在太大,我穿上了后,从偌大的袖口可以直视肚腹,太不雅观,所以我妈让我把裤腰系在上衣外,以此掩饰住那衬衣的极不合身;扎住了两根大辫子的,也并非蝴蝶结,而只是一块花手绢儿,薄麻纱,因为镶了白花边,我妈平时从来也不舍得用来擦鼻涕,总藏在口袋里的。 我被我妈很巧妙地打扮了一番后,就留下了这么一帧玉照,记录下了我青春年少时在生活上的艰苦、随和、漫不经心,还有我妈对我的一片爱意。 家庭经济的拮据,从客观上迫使我从小就失去了与别的女孩子比吃比穿比打扮的条件。 我们姐弟四个念书,基本上都是全免费,而那时候申请全免的标准,是每人每月生活费不足8元。 我至今还清楚地记得1960年的那个冬天,国家困难,我家困难,整整一冬我们只吃过有数的几顿干饭,平时餐餐都喝稀的,几个正长身体的孩子,得轮流排班分食粥锅底下的那层稠一点的锅巴! 我还记得我那时候不知怎么的迷上了吹横笛,为了能拥有一支音质好一点的竹笛(这支笛子定价三毛六分钱),我向弄堂里的一个女孩子借了钱,这笔外债压得我足足半年无颜见她,后来还是向母亲坦白交代后挨了一顿痛骂,才子债母还了却了此事。 我有许多年都是单裤过的冬,进了大学后方蒙受特别优待,得了一条用杂货铺里的粗纺线编织而成的毛裤。 大学期间我总为我那床千疮百孔的被子犯愁,那些补不胜补的窟窿和裂缝不但要我到处找布片儿,而且还逼迫我三天两头地干我最不爱干的穿针引线的女红,后来还是一位农村来的同学看我实在太忙,送了我一大块家织的土布,那种白底蓝花的极牢实的粗布,才算让我从勤奋的劳作中解放了出来。 可是,尽管如此,在我的记忆中,我似乎从来也没有因为这贫困的物质生活而怨天尤人过。 我在家里是长女。我很早就意识到了家庭的处境和自身的责任。我懂得我没必要去奢望那一时里难以得到的东西,使自己倍增不平、怨怼、羡慕和嫉妒的痛苦。 其结果是,尽管在我所就读的女子中学里,穿缎着呢的各式小姐比比皆是,但我却麻木地自得其乐得很,并未因为在比吃比穿上比不过人家而滋生过什么屈辱的自卑。 现在回想起来,恐怕倒也不是我生来就是个淡泊于物欲的人,而实在只是因为物质的匮乏,强迫着萎缩了我的需求神经而已。 而后天的教育,包括我那当教师的母亲和一字不识却安贫乐道的外婆的言传身教,我那些文化素养极好的老师们年年月月日日的训导,在那五、六十年代里的社会氛围和道德规范的教育,还有那些一点都不会因为我穿戴得不漂亮而嫌弃我的、伴随了我长大成人的书本们的潜移默化,又从各个角度锻造我,使我从主观上日渐养成不看重、或者说是尽量少看重物质生活,而将注意力集中到精神追求上来的习惯乃至品格。 几乎与家庭经济陷入困顿同时,我成了个书迷。说得精确些,应该说是个文学迷。 先是看童话、民间故事,格林的、安徒生的、中国的、立陶宛的;再就是儿童小说,张天翼的、冰心的、盖达尔的、任大星的;不久便捧起了《浮沉》、《青春之歌》乃至于《高老头》、《复活》。 在中学里念书的那六年里,我朋友很少。并不完全是因为别人瞧不起我的贫穷,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我自己过于内向和疏离了大家——除了上课,除了帮母亲干手工活挣钱贴补家用,我几乎将所有的课余工余时间统统耗进了 “青年宫”的图书馆里。那时候的 “青年宫”还在江西路上,第六层楼有一个很大的阅览室,凭学生证就可借书来读。 我在这里觅得了浩瀚的大海,在这洋面上我不必耗一个子儿就可以尽情地遨游;我在这一方土地上拥有了许多许多朋友,他们不会计较我每天喝的是稀饭而只会把他们已经占有的知识无私地赐予我。 六年中学生活结束之后,我成了我们那一届二百余毕业生中考入重点大学中文专业的唯一的一个。 生活的磨砺虽然是残酷的,但常常又是造就人的完善的人格、丰富的精神世界、坚强的意志、能屈能伸的应变能力的一道必不可少的程序。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我还得庆幸我青少年时代摊上了那么一段艰难时光呢! 1994.1 ------------ 第三节 丢不了的剪刀 我们小时候念书,学校里开一门叫“劳作”的课,很有点像现在的“劳技”课。只不过现在的“劳技”课内容比较复杂些,我们那时的“劳作”课,却挺简单的:最初不过是叠个纸鸟纸猴呀,做朵小花糊个小纸盒什么的。过了一段时间之后,才让我们用剪刀水彩,剪剪裁裁涂涂抹抹地,弄点活动的纸玩具呀、洋娃娃的小衣服出来。因为又简单又有趣,我记得大家都挺喜欢这门一周一次的“劳作”课的。 不过自从开了这门课之后,我妈可就犯了愁了。那时的我是个非常粗心的小女孩。我几乎每上完一次“劳作”课,都要丢一样东西:用浆糊时丢了浆糊瓶,用水彩时丢了颜色板,到该剪剪裁裁时,干脆就一个星期丢一把剪刀了。我妈很生气,每丢一样东西就数落我一次,可我,也不知是仗着我妈脾气好从来不打我呢,还是因为那时候我妈还没生我的二弟三弟,家里经济还比较宽裕,不大在乎我丢点东西,所以妈的埋怨和责怪,我从来也不记在心里。只是后来丢得实在太多,太不象话了,我妈终于动了真火了。 “这把剪刀,”她对我说,将一把崭新的很漂亮的小剪刀用纸包好,扎上绳子,放进我的书包,“是我给你买的最后一把,再要丢了,你以后上‘劳作’课,就向同学借着用吧。” 我妈的脾气虽温和,说话却是算数的,我知道。 “劳作”课上人人都要用剪刀,让我向谁去借呀?我明白。 这回要是再丢了剪刀,我可真的没法子上好我最喜欢的“劳作”课了,我记住了。 这么一记住,我就牢牢地管住了我的剪刀。“劳作”课一结束,我就把剪刀放进了书包。放进书包我还觉得不放心,因为我想起有一次我连书包都曾丢过,还是同学捡了送回我家来的。我于是把剪刀从书包里拿出来,放到了上衣口袋里,跟我的小手绢搁在一起。这么保管着,我依然有点忐忑不安——我因为热了或者是上过体育课而丢了上衣,已经不是一回二回的了。最后我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我用我妈妈包扎剪刀的那根绳子,系住了剪刀的两个把手,然后往自己的脖子上一挂,就好似挂了个开门用的钥匙一般,让那剪刀沉沉地垂到了我的胸口。我认为这可是万无一失的了。我确信我的小剪刀这回真的是再也丢不了了! 想想真好笑:当我就这么脖子上挂着一把锋利的剪刀,跳跳蹦蹦地跑回家里去的时候,我妈吓得脸都发了白了。我妈后来回忆说,那天那把剪刀的尖棱,正对着我的胸腹。而我因为粗心,平时没少跌跤。妈到现在一说起来,也还后怕呢! 那时的我,怎么就这么笨呢? 1993.10 ------------ 第四节 书斋琐忆 印象中最早属于我的书斋,是上海市青年宫的六楼阅览室,当年在江西路近福州路口的,如今已成了或许是饭店或许是旅馆或许是什么公司了。 放学了,我背了书包一头扎进那里面。常常是天都全黑了,还在捧着《青春之歌》、《林海雪原》和《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狼吞虎咽。 母亲终于熟门熟路地寻了来,往面前一立,身影挡住灯光投到书上。不用说一句话,女儿便乖乖地赶紧还了书被押送回家吃饭。 记忆里最富有慷慨任由取舍使我终生受益的书斋,是华东师大美丽校园里最美丽的一角——丽娃河畔的图书馆。 我在那里面度过了我至今还认为是最美好的一段时光。我认识了一个又一个世界级的文豪。 我品尝到了属于全人类的文化佳肴。我到了几千年前的古希腊雅典大城;又浏览了变形的抽象的象征的方兴未艾的现代主义画廊。 那是一片海,使我醒悟到以往涉足到的仅只是小溪小滩;那是一片山峦,使我每攀上一座峰便知道留在后头的是土坡、是丘陵,横在前面的还有数不清的峰巅。 泡在这样的书斋里,我在感到充实的同时,又时不时体味到了自己的渺小。 读书愈多,愈知书海的浩瀚,明白了一个个体的人即使膨胀了自己的每一个细胞来容纳下这世界上该读可读的书,也只不过得了沧海一粟。 丽娃河畔的书斋,不但丰富了人滋养了人,使人得到许多,而且还蜕变了人,锤炼了人,使人抛弃了许多。 我愿将它比作一座完善灵魂的炼狱。后来便走南闯北了。小小的集体宿舍里,可供自由且独立支配的,不过是一张一公尺宽二公尺长的小床。 书斋建在床头边上。有 “毛选”四卷,有毛**诗词选本若干,还有《红楼梦》、《战争与和平》,甚至《简·爱》。 叠在一起,高高的,夜半时常翻落砸在眼睛上。后来有好心的能工巧匠给做了一个木架子钉到墙上,书们都立起来,方使书斋初具规模。 这个木架子,至今我还珍藏着。曾经容载过我的最遥远的书斋在澳大利亚。 那是五年前的事了,访问的期限是三个月。活动虽然排得密密麻麻,中间却毕竟有空隙。 我发现了悉尼大学图书馆七层楼里的一个中文阅览室。异国他乡里有这么一块由方块字组成的领域,对我来说不啻是觅得了一片沙漠中的绿洲。 绿洲里有我熟悉的气味。置身其间我感觉得到能引起我搏动的信息场。 最初是去休憩,不久就开始汲取,终于被激发,很快就完成了一个久蕴于心却始终未能成形脱胎的中篇,那就是后来成为我的《上海女性》之第一部的《阿花》。 书斋其实是个很宽泛的概念。不一定是人拥有书斋,倒常常是书斋拥有了人。 人只要痴迷于书的心志不变,那书斋的天地便大大地拓展了。1992.8 ------------ 第五节 顾此与失彼 有人敲门,把我从书案旁惊醒。去开门不过几步路,足下却觉得有点发飘。门开了,是居民小组长。一位整洁而慈祥的老太太。她大睁了眼望着我,目光里闪出关怀和同情。我知道因为我的蓬头垢面和眼神游移而造成误解了,连忙用握着笔的手和敏捷的“请进”身姿兼清纯的礼貌用语显示我的健康和热情。老太太扫视着我房内凌乱的一切,目光在摊着稿纸的书桌上停留了片刻,然后叹了口气。她说,上头要来检查了,爱国卫生,明天有空的话,打扫打扫;没空嘛,比如说明天正好要上班,家里没人嘛,门关关紧,也罢——只是那扇门,至少也应该擦一擦了。 一位熟知我的朋友对另一位我刚结识的朋友介绍我道:要找她家吗?不必记房间号码。站那栋楼下往上看,哪扇窗户最脏,里面就住着她。 我虽然惭愧但难以改悔。顾此难免失彼,除非重新塑造出一个不痴情于文学又不忠于社会职守的全新的我来。我只有两只手,已经各执一头,生不出第三只来。作为一名职业妇女,我注定了要把时间的大头交予社会。而每当我好不容易凑成了连续几天,可以不必去开会,可以不必去挤车,可以不必去空坐,可以把该上的课挤到前面推到后面,可以把积聚了许久许久必欲一吐为快的一切倾泻到文稿纸上时,我就更加痴迷地把天地缩小到一把椅子一张书桌之间,一支笔一方纸之间,一片灯光所能照耀到的一小块地方之上了。我会食不甘、睡不安,饱了肚子便可,有个被窝便可,而让别的义务、责任、命令、诺言、甚至亲人、朋友,统统都隐退到我那糊里糊涂的意念背后。在这种时候,我岂能顾及到脏兮兮的门和窗户? 文友郑芸,也是写小说的,也是女的,也很看重本职工作且又孜孜于文学创作的,一次忽问我:喂,你娘家妈妈若是到你这里来吃饭,最看不惯而要帮你干的是什么?我脱口而出:锅盖!厚厚地积了一层油垢的锅盖,我老母是动用了泥水匠所用之小铁铲,才把它们清洗干净了的。郑芸闻罢抚掌大笑道,与君同感,可怜了生了我们这等女儿的母亲们! 于是我们就特别需要理解和宽容。我们在许多事情上不能尽如人意,我们的敏感而情感丰富的心明白这一点并深自不安。但若是有人以此而指责我们,我们又有足够的理由加以反驳并且感到万分委屈。我们选择了文学这条路来走,纵然是因为沿途有着璀璨的迷人的景观,但也是由于意识到了自身的责任,心甘情愿地充当挑担人跋涉于万水千山。我们的精力和才能投放于此处,那就难免萎缩了立于彼方的手足。在我们辛辛苦苦地奋斗而又凄凄惶惶的内疚的时候,每一份理解每一丝宽容都会像明灯一样照着我们,像火把一样点燃我们,像甘泉一样滋润我们,促我们义无反顾地往前、再往前。若是相反呢?我们却又是格外脆弱的,许多悲剧都由不理解不宽容而酿成。 或许真有顾此而不失彼的,但我不是。 1992.1 ------------ 第六节 我老了吗? 一 我老了吗? 这是一个在我步入中年后期,也就是45岁之后常常会悄悄冒上心头的问题。 老了。当我一早起床,在明亮的镜中望见了两个松松下垂的眼睑时,我知道岁月已经把重重的负荷记录到了里面;当我坐上了电脑椅,提起双臂准备着按键时,我发现面前的显示屏好像蒙上了一层白白的雾气,所有的图象都肥肥地放大了许多,我明白被称为“老花”的眼疾已经使我从此不但因为近视而看不见远处,还将因为毕竟“老了”而再也难以辨清近物;当我又一次头疼不已,不得不去医院拜访我最头疼的医生时,我发现以往一年也难有一次陈述笔录的病历卡,如今在不觉中已是沉甸甸厚厚的一大本了,而近期在案的已多为“颈椎肥大”、“坐骨神经痛”、“阴虚阳亏”之类的衰老性疾病;当我进入了百货大楼时装屋,流连的目光不再停滞于鲜艳的色彩和怪异的式样,不计其价地抱回家来包装自己的外壳日渐暗淡和拘谨,我心内知道,我欣赏的品位自以为是提高了实际上却是全方位地老化了。 我的老化已不仅是机体和生理,还包括了心态和心理。我开始指责少男少女的“发烧”,忘却了自己也曾拎了一台“四喇叭”放着邓丽君的“快乐的星期天”招摇过市;我像我的老母似地常爱对下一辈人说“我们那时候哪像你们这样……”,忘了当年最烦的就是听到这样的忆苦思甜;我慢慢地失却了上大街游荡、去公园呆坐、进电影院看无聊录像片、在舞会上跳个吉特巴的兴趣,我开始抓紧了分分秒秒的时间,干排得满满的事,心内充满了来日不长、该干的事太多,要赶快干、不然就来不及了的恐惧;我愈来愈注意自己的身份和形象,话到嘴边思三思,三思之后方思行,胡说八道胡作非为坚决杜绝,连胡思乱想亦日益稀薄,于是笔下淌出的文字旁人说是真稳健真老到真干练真含蓄,我心却自知激情在消失,想象在逃逸,生气更是在死亡中了。 如此,我还能不承认“我已经老了”这个事实吗? 面对事实而不肯承认,无用,也无益。生命的进程犹如时光的流逝,否认衰老的事实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因为自欺欺人而造成错误的心理定位,又势必把人引入行事不合适、处世欠分寸、事事处处都贻笑大方的尴尬境地。民间常称那些在心理年龄上错误定位的人为“老天真”,用词看似公允客观,实义却在讥刺嘲笑,那贬意略过一些,便要用“老十三点”来加以诟骂了。在乡间,村民们则以儿乎家喻户晓的文学人物——“三仙姑”,来借代那种入了中老年之门却偏还喜作小女儿状的老娘们。好端端的已过不惑之年的叔叔阿姨君子淑妇,异化成为大众的笑料、生活中的丑角,这又是何苦来! 二 可是,又有谁肯真正地服老呢? 古人有“老骥伏枥,壮心不已”的豪言,当代有“满目青山夕照明”的壮语。典籍记载姜子牙80拜相,近年报道说刘海粟90多岁时十上黄山。百万离退休干部身离心不离,有许多接受反聘,有许多重觅“贡献余热”之处以再作冯妇,更有那些有能耐的,国内国外飞来飞去地当上了经理董事长,焕发了青春如重投了娘胎般。洋人不服老的真事轶闻更多:有古稀老汉攀登某险峰奇崖的报道,有花甲老妇参加裸泳的新闻,“铁娘子”撒切尔夫人连任数届也是一直干到了60岁之后。至于那些有艺术细胞的,则愈加是消淡了生理年龄的概念,永葆了心理年龄上的青春和活力。毕加索70有余时与妙龄少女热恋,创作上出现又一高峰;歌德垂垂老矣再堕爱河,终于使写了半个世纪的《浮士德》毕其功于一役。在人类的古今中外的史册上,青松不倒老而弥坚的实例,实在真是不胜枚举。 而中年,又毕竟还未到老年。 所以年届中年的我,总也不肯在“我已不再年轻”这个事实面前屈服。 我依然很爱美。虽然再不崇尚时髦,却学会了追求高雅。衣着的颜色虽然素淡,质地和式样却要求考究些。我出门前总要来点淡妆,使已经不再鲜亮的肤色看起来不至于太晦暗,使因为熬夜写作而枯干了的嘴唇显得滋润些,使自己临出门对镜一望便重新升起了自信,出了门后无论面对了谁都不会自惭形秽。我喜听音乐,爱吃美食,愿与志同道合者谈心聊天,聊着聊着还喜嗑点瓜子喝杯咖啡,愿日子过得有声有色有滋有味。我一如既往地热衷于旅游,对异乡外地的风俗人情饶有兴趣。我还对这光怪陆离的社会上层出不穷的新鲜事物保持着浓烈的好奇心和参与欲。只要有机会,虽下不成大海,却也偶有沾水之举,比如买点自以为“盘子小”必有利可图但一进去就“套牢了”的股票;比如向某本综合性杂志“承包”某一期的组稿和编务工作等等。我决不以“我已经老了”作懒惰的借口,只要我认为需要,该学的我就努力地学,该干的我依然积极地干,相信即使是“80岁学吹打”,也总比正当青春年少却去滥竽充数的南郭先生强。抱着“干什么事,只要干,总不嫌晚”的信念,我38岁时发表第一篇小说,40岁时学会跳交谊舞,43岁到48岁的5年内,不但写出了10来个中篇、一部长篇、百余则如本文似的随笔和小品,字数超过100万,而且同时还因了本职——教师工作的需要,主持编写了近200万字的学术著作和教材。时至今日,我可以非常自豪地说,我生命中最有价值、最有成果、最有积累、最有色彩、也就是说最辉煌的一段,正是在中年! 很多人把中年比作收获的金秋,我局部地赞同这个美丽的比喻。但如果你往生命历程的前站看去,你会发现路还很长,而远方的景象,竟比那已经退到身后去的开阔奇妙得多。若是这么想着又这么生活着,中年其实还正是那灼灼的正午,凌空的烈日,恰是光焰最炽之时! 何须总以“我老了吗?”这个问题来苦苦折磨自己呢? 真有“我老了吗?”这个问题不由分说地爬上了心头,又何不正好藉此调整自己的心态,重建自己的形象,奋发自己的意志,作人生的又一阶段的拼搏? 不回避,也不气馁。愿我的同龄人与我共识,同行。 1994.8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奇书网(QiSuWang.cc)的用户上传至其在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